2002年7月9日、10月19日,在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两次成功地在电视频道中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近十万民众观看到了该节目。之后二十余名参与插播者惨遭中共迫害,多人被致死致残。
2002年10月19日晚8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在贵阳市有线电视插播了法轮功真相节目《见证》、《自焚真相》、《36名西人学员北京和平请愿》和《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成功播放了两个小时左右。
随后中共当局抓捕了二十多位被认为参与了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对他们实施惨烈迫害,甚至使用“细菌疗法”致人死亡。
被非法判刑
2003年5月(8日或16日),南明区法院对马天军非法判刑11年、他的妻子李毅11年、李银锐10年;之后马天军被送往贵州省都匀监狱,李毅和李银锐被送往羊艾监狱。
2003年8月22日上午,贵阳市乌当区法院对12位法轮功学员进行秘密庭审。法庭内外到处是便衣警察,个个神情紧张。庭审现场没有辩护律师,没有被告者的家属。
在乌当区检察院公诉人的“状子”里,出示的全部“定罪证据”是一张“公安机关扣押的物品清单”。
庭审中,法轮功学员说:“公诉人强加的‘定罪证据’,你说哪家没有?荒唐可笑!”法轮功学员坚决抵制非法庭审强加的“证据”,主审法官敲桌子,说不准插言,直到结束庭审,也没给被告席上的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申诉”的机会。
最后,审判长许胜英迫不及待地宣布:12位被告触犯《刑法》“破坏法律实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刑,法庭将择日宣布判刑结果,随后在惊慌中草草收场。
在法轮功学员被送回看守所的第二天,法院就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宣布判决结果:莫代琼16年、王尚春14年、吴学兰14年、余鸿兵13年、王国钰12年、潘启华10年、胡大礼10年、温荣华10年、杜贵宁8年、曹军8年、郑刚8年、袁兴奎3年(缓刑3年)。
12位法轮功学员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贵阳市中级法院。2003年11月25日前后,二审开庭,结果不了了之。
2002年12月初,5名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入贵州省羊艾监狱,10名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入贵州省都匀监狱。
2003年3月,黄磊在全国通缉中被抓捕;2003年10月,被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12月初,被送进贵州省都匀监狱。
2012年3月12日报导:申爱强被判刑15年,在都匀监狱被非法服刑。
在都匀监狱惨遭迫害的男法轮功学员
胡大礼
法轮功学员胡大礼,男,时年37岁,于2011年1月19日在都匀监狱被迫害致死。在他死亡后,监狱强行迅速火化其遗体,毁尸灭迹。胡大礼的三个弟妹含着悲痛和无奈的泪水取回了哥哥的骨灰盒。
送都匀监狱前,在刑侦大楼和看守所期间,胡大礼的双腿就已经被迫害致残。他根本不能站立,更不能行走,按理是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
他住在贵州山区老实、善良又极度贫困的父母想去看守所看一眼儿子,想给儿子做“保外就医”,四处打听,到一个个部门,一趟趟地往返城乡,这一切让他们难以承受。最终没有人帮他们办手续,都推脱说“胡大礼不写‘三书’(放弃修炼的所谓“认罪书”、“悔过书”、 “保证书”),不放弃修炼,不行!”
为此,父亲捶胸顿足,母亲悲苦而死,离别时,也没见到儿子一面。大学刚毕业的妹妹受哥哥的牵连,失去了工作。
在都匀监狱有一整套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酷刑:“死人床”、关禁闭、坐独凳、毒打、罚跪、电击、开水烫、烟头烧、用强灯照烤双眼、强行灌食、非法加期、24小时监控、超负荷奴役劳动、长达几十天不让睡觉、不许大小便、强逼看、听诽谤法轮功的录音和录像、使用车轮战术、给食物中掺入毒药、冷冻、极度低下的人身侮辱等等。
在长达8年的监狱生涯中,以上的许多酷刑都被在胡大礼身上实施过,但都没能动摇他修炼法轮功的决心。最后,都匀监狱对他又采用了最阴毒的一招。
胡大礼没有结核病史,但最后按狱医的说法,他是被“结核病”夺走生命的。事实上,中共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还有一种叫“细菌疗法”的迫害方式,就是在给他们的饭菜中,放入细菌病毒,这是从直接投放病毒的犯人嘴里说出来的。
在监狱里,法轮功学员被关禁闭时,都是由专管的犯人给他们打饭,犯人都受狱警的指挥。有一段时期,在法轮功学员被关禁闭后,不久就传出有六人都患上了“结核病”,其中就有胡大礼。
这些犯人把患有结核病犯人口中的痰拌在法轮功学员的饭菜里,来加害他们。
胡大礼被狱医宣布患结核病后,曾目睹胡大礼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后来在一文中写道:“被关押在由澡堂改成的严管队里,没有窗户,没有通风装置,平时门都不准打开,空气湿度极大。一月中旬,外面下雪、结冰,地下室内更是阴冷达到了极点,再加上恶犯杨贵荣、杨光喜控制热水、开水的使用,他(胡大礼)基本上用不上热水。按照医学常识,患肺结核的不能受冷,否则生命不保。善良的胡大礼就这样被都匀监狱迫害致死。”
胡大礼在都匀监狱被迫害致死的原因,包括他所谓的“得结核”到“离世”都是个谜,特别是监狱对其遗体的“毁尸灭迹,强行火化”,说明监狱在掩盖真情。
马天军
法轮功学员马天军,男,时年48岁,2010年底,在其生命垂危时,被“保外就医”。一年多后,于2013年7月3日含冤离世。
送“都匀监狱”之前,马天军就饱受了兴关路派出所、刑侦大队警察对他的酷刑迫害。因为贵州当局认为他是“插播”参与者中的第一人,是首要的突破口,所以对马天军的酷刑拷问更为残忍。在被送往监狱前,马天军已经四肢行动不便,身体非常虚弱。其妻李毅也同时被关押在看守所被迫害。
在都匀监狱里,马天军被狱警罗显关进死角的“禁闭室”,双手被反铐在窗子上整整25天。在寒冬的季节里,狱警罗显还指使监室犯人不给他被子盖。
2004年4月的一天,因为马天军不能容忍监狱诽谤法轮功,撕毁了诽谤法轮功的漫画,副监区长钟山用电棍电击他的脸和脖子;接着,他被铐在床上呈“十字形”,再被关进禁闭室,被逼看诽谤法轮功的造假宣传录像近40天。
2005年6月,狱警逼迫马天军“转化”(放弃修炼),给他灌辣椒水,用电棍打、皮带抽等;
从2003年12月到2010年底的整整7个年头里,马天军在都匀监狱遭受了惨烈的迫害,导致其严重瘫痪。在他不能动、不能说话,奄奄一息时,监狱怕承担其死亡的责任,允许他“保外就医”。他在家的一年多里,狱警、地方派出所还不时上门来干扰他。
黄磊
在都匀监狱里,监区长钟山下令黄磊坐小板凳。遭拒后,钟山就不让黄磊睡觉,一天只让其睡2小时,这样的日子长达20天。
之后黄磊开始绝食绝水反抗。在第3天,钟山对他说:“我们有一整套的流水线,我们根本不怕你绝食。你要绝食,我们就要灌食。灌食的费用监狱不会出一分钱,全由你家里负担。灌食的管子从鼻孔往里插到胃里,再拔出来,多搞几次,让你尝尝灌食的滋味。”说完,五六个犯人就把黄磊按在床上强行灌食。
一狱警经常半夜找黄磊谈话说:“反正我是睡好觉才来找你谈话的,而你没睡,我无所谓,我们慢慢谈。”黄磊多次昏倒。他在基建监区被强制超时劳动,每天十多个小时,甚至高达18小时。
法轮功学员王国钰、曹军、余鸿兵、杜贵宁、郑刚在都匀监狱都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
在羊艾监狱惨遭迫害的女法轮功学员
莫代琼、温荣华、潘起华、吴学兰、王尚春、李毅、李银锐7名女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羊艾监狱遭受迫害。
李毅:刚从看守所被送到监狱的“七大队”时,狱警就指使犯人把屎尿从她头顶上泼下来,湿透全身。她的眼睛已经被迫害得看不见了。
李毅和马天军是夫妇,马天军是六盘水市水钢观矿学校教师,于2003年5月和妻子李毅一起,均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11年。马天军被非法关押在都匀监狱,被迫害致瘫痪,最后离世。
王尚春:一进羊艾监狱就被脱光衣服,强迫蒐身;曾被铐在刑床上33天,后背被打伤,腐烂后生出蛆虫;被铐上手铐脚镣,躺在刑床上被强行灌食,大小便全拉在身上。
李银锐:被绑架到南明看守所后,在非法提审的那些日子里遭受酷刑折磨,致使她的双手和双脚在一个多月后都没有知觉。在羊艾监狱里,她再遭受6年封闭式的迫害。在经历了七年多的摧残后,才得以回家;回到家后,仍遭监控,不能自由生活、工作,身上还留下了后遗症。
吴学兰:在进羊艾监狱的八监区三中队的第一天,狱警白菊等指挥犯人把她拖到田里按在泥里,强迫其劳动。在五中队里,曾被狱警甘明慧、周孔仙、吴祥芬及其他犯人用电棍打,并且被禁止购买生活用品;被禁止下楼,后走路都很吃力。
莫代琼:刚一进监狱,就被女狱警逼着脱光衣服“蒐身”,遭受人格侮辱。莫代琼不从,往墙上撞头。她被拽回来后,硬被拽下衣裤蒐身。在十几年监狱里,狱警们不断变换花样对她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包括强制劳动,一天要干活十五六个小时。她被折磨到虚弱至极,到出监狱时,心、肝、肺、肾、胃、肠、没一个器官是健康的。
潘起华、温荣华:在羊艾监狱,她们如同每位法轮功学员都由六至十个犯人“包夹”(严管法轮功学员),整日24小时看管。
在五监区,温荣华、潘起华两人因分别给人讲“法轮大法好”及与别人打了一声招呼,当场就被蒙嘴巴、勒脖颈、拳打脚踢。潘起华还被恶人用纱带捆吊,脚手都被吊肿。
服刑犯人陈世梅,为争取减刑,积极参与迫害,把潘启华打得伤痕累累。2007年10月,陈世梅遭厄运,患子宫癌死亡。
邪恶的“转化”迫害
因插播真相而被非法送进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不管在都匀监狱还是羊艾监狱,都被逼迫看所谓“宗教”的书。
黄磊在都匀监狱被铐在“死人床”上,同时被逼看诬陷法轮功的书、录像,之后再被逼看所谓“宗教”的书。
狱警找被“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了的人,从邪恶的书中列出一个个的问题,然后逼每个法轮功学员去看这些书,强迫他们回答书中的有关问题。在不知不觉中人就会被洗脑“转化”,而受害者却没意识到。
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有的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就被迷惑上当,离开了当初给他们带来无限美好、他们自己也觉得非常美好的法轮功。这正是中共要达到的“转化”目的。
贵州插播真相 法轮功学员惨遭中共迫害(上)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20/3/13/n119379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