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马平被转到公主岭监狱后,拒绝做奴工。监狱对不出工者冠以“抗拒改造”的罪名加以迫害,马平因而被关进“小号”一个月。
“我以绝食抵制迫害,监狱狱警与帮凶犯人对我进行野蛮灌食,拿特制的钳子把嘴撑开,将一根小手指粗的胶皮管插入喉咙,每次拔插胶管都带出血丝。当时那种感觉难以言表,泪水从双目夺眶而出。”马平写道。
2002年7月9日、10月19日,在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两次成功地在电视频道中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近十万民众观看到了该节目。之后二十余名参与插播者惨遭中共迫害,多人被致死致残。
2009年4月25日,家人见到梁振兴的时候,他躺在公主岭市中心医院里,处于休克状态,只见他戴着吸氧器,挂着吊瓶,双脚肿得像馒头,脚踝两侧的皮下渗血、出血泡、流水,他的右眼几近失明。
往日那张总带着温暖笑容的脸,现已瘦骨嶙峋,烙下了这位长春出生的水暖工程师八年冤狱的经历。
2002年7月9日、10月19日,在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两次成功地在电视频道中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近十万民众观看到了该节目。之后二十余名参与插播者惨遭中共迫害,多人被致死致残。
法律小常识:对于私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对于公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授权的,都是被禁止的。
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自愿的发传单、讲真相救人没有违法。是大善的行为,是慈悲心的体现。
不觉间,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对法轮功发起的残酷迫害已经持续了24年了。
有些美好事物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欢迎,唯独中共政府想尽办法镇压,为什么中国当局的做法会和自由世界背道而驰?
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普世价值受到全世界的欢迎,让我们来听一听各国法轮功学员的心声,以及国际社会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原因的分析。
赤壁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邓所长抓住她的头,另外四人抓住她的四肢,五个人各自一起用力猛拉,当时老人的小便处就撕开了,同时还连同着全身骨骼一连串响,全部脱节。警察们听到后哈哈大笑 ⋯⋯
中共《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和尊重人权。任何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