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女子监狱,刘赛军被穿上“约束衣”,吊在走廊的窗户上,在一个死角,旁边的窗户用床单遮著,前面用柜子挡着,不让摄像头拍到,犯人称之为“包厢”。她被吊得全身浮肿、呼吸困难,屎尿拉在身上。
在北京女子监狱,狱警和犯人把龚瑞平的上身和下身用“约束带”绑成几乎成一字平行状,然后一人坐在她的背上。如同筋断骨折般疼痛,“啊!”她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历史的车轮周而复始,残酷的信仰迫害不绝于书。首先让我们回到两千年前,看看迫害信仰的因果报应。
2001年5月3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气温骤然下降,火热的天气忽然变得异常阴冷。附近的风景区、河北省灵寿县五岳寨降下了漫天大雪,足有一尺多厚。百姓们议论纷纷:六月飞霜,定有奇冤,而现在还没到六月呢。纷扬的雪花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冤情?
派出所张姓所长对金顺女刑讯逼供,其中的一种酷刑叫“劈腿”。一个人坐在她的一条腿上,另一个人突然将她的另一条腿往上劈过头顶。
金顺女只被劈了一次,就昏死过去了。警察还是继续对她施刑,劈了这条腿又劈另一条腿。等金顺女从昏迷中醒来时,才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只听山风在忽忽凄叫,紧接着几个警察把我推到老虎凳上,狠狠地把我按在老虎凳上;手上被戴着手铐反绑在背后。然后双臂被架在老虎凳的后面,胸前和腹部被横跨在“老虎凳”两边的铁棍紧紧地固定住,脚腕套上两个大铁环固定住之后,警察开始每隔五分钟给我上一次大刑。
在我住院期间,按规定只需看守所警察并两名武警驻医院看管即可。公安对我格外不放心,大连市沙河口区公安分局辖下十三个派出所轮流每天派两人协同看守。一天,来了个健谈的小伙子,滔滔不绝讲述我被绑架当天大连市公安局忙碌的情况。开始我没太在意,并对他的话表示不信。但他讲了几个我一大早离开家时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如果不是跟踪我的话,是没人知道的。根据他的描述我知道,大连市公安局受上级指使,当天抓捕的目标只针对我,与我一同被抓的其他人,都是受我牵连。
我叫王永航,山东省莒南县人。一九九三年考入大连铁道学院(后更名为大连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一九九七年毕业后到大连机车厂工作。一九九九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起初担任工厂法律顾问,二零零三年辞职成为执业律师。
作为律师中的无名小卒,尽管面临生存问题,但我还是力所能及地为遭受苦难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尤其涉及死亡赔偿案件。
明慧网的《台湾警察对法轮功的态度》一文提到,法轮功学员要参加晨炼,车子在半路抛锚,警察巡逻车正好经过,了解情况后,就请法轮功学员坐上巡逻车,载他到炼功点炼功;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当时中国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到台湾,警察局长坐镇指挥警察:找个最明显的位置给法轮功学员们站,让陈云林一行人可以看到法轮功的要求——停止迫害。
如果有一个人家,被围墙包围了起来,没有任何一扇门,想进去或出来,就得“翻墙”,那一定没有人相信,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家?哪个院落没有大门?谁家的屋子没有窗户?
没有完全被大墙围起来的家庭,却有完全被大墙包围起来的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