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永航,山东省莒南县人。一九九三年考入大连铁道学院(后更名为大连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一九九七年毕业后到大连机车厂工作。一九九九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起初担任工厂法律顾问,二零零三年辞职成为执业律师。
作为律师中的无名小卒,尽管面临生存问题,但我还是力所能及地为遭受苦难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尤其涉及死亡赔偿案件。
明慧网的《台湾警察对法轮功的态度》一文提到,法轮功学员要参加晨炼,车子在半路抛锚,警察巡逻车正好经过,了解情况后,就请法轮功学员坐上巡逻车,载他到炼功点炼功;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当时中国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到台湾,警察局长坐镇指挥警察:找个最明显的位置给法轮功学员们站,让陈云林一行人可以看到法轮功的要求——停止迫害。
派出所张姓所长对金顺女刑讯逼供,其中的一种酷刑叫“劈腿”。一个人坐在她的一条腿上,另一个人突然将她的另一条腿往上劈过头顶。
金顺女只被劈了一次,就昏死过去了。警察还是继续对她施刑,劈了这条腿又劈另一条腿。等金顺女从昏迷中醒来时,才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历史的车轮周而复始,残酷的信仰迫害不绝于书。首先让我们回到两千年前,看看迫害信仰的因果报应。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李春媛今年4月遭非法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她的亲友表示,信仰无罪,当局应当立即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如果有一个人家,被围墙包围了起来,没有任何一扇门,想进去或出来,就得“翻墙”,那一定没有人相信,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家?哪个院落没有大门?谁家的屋子没有窗户?
没有完全被大墙围起来的家庭,却有完全被大墙包围起来的国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对于法轮功发起了长达二十余年的残酷迫害,其迫害手段以及强度、密度均超过了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对于正信的迫害。
古今中外,每一种正信都受到过迫害。对信仰的惨烈迫害,成为在黑暗与打击之下对修炼者的考验。先无论这类考验是否合理,烈火炼真金,最终结果都是,每一次对正信的打击都无法阻止正信坚定者终成正果。坚定的正信者也成为鼓舞和带动社会人心向善的楷模,让正信成为更多人追求生命真谛的方式、回归心灵故乡的旅途。
看了一个小视频,一个年轻人的一段话,很是耐人寻味。摘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