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其实那是失去心智和勇气之人的无可奈何,然而,谎言、骗局总有破绽,终会被揭穿,慧眼识真,才是每一位智者的清醒。
您听说过法轮功吧?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教导人们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通过做好人提升道德,带动身体和功力的变化,祛病健身效果显著。早在一九九八年,为配合国家体育总局对法轮功的了解,一些医学专家对广东省一万多名法轮功修炼者抽样调查后,得出结论:“法轮功祛病健身总有效率达到97.9%”。
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前,中国大陆的媒体对法轮功做出了客观报道:
◎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医药保健报》发表了一篇标题为《祛病健身首选法轮功》的文章;
◎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晚十时,中央电视台在第一套节目《晚间新闻》和第五套节目中,分别报道了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视察长春,广大群众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盛况,时间大约十分钟;
◎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九日,《中国经济时报》以《我站起来了!》为题,报导河北邯郸家庭妇女谢秀芬,在瘫痪十六年以后,因炼法轮功,恢复了行走能力;
◎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沈阳亚洲体育节中华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周开幕式上,法轮功学员们多种难治之症痊愈的情况;
◎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日,《羊城晚报》刊登了一篇题目为《老少皆炼法轮功》的文章;
◎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深星时报》在“热点专题”以整版篇幅刊登法轮功简介及《法轮功修心健身走俏鹏城 三千学员勤修炼乐此不疲》、《大学校园设炼功点 教授学生自发炼功》、《法轮功祛病效果明显 不少病患者深受其益》等文章,并配以七幅法轮功学员心得交流会及炼功的彩色照片。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也就是二十一年前,全国的媒体,包括电视、电台、报纸,连篇累牍重复的,让您耳濡目染的,就是“1400例”,那诬陷法轮功的一个个谎言,爆炸式持续播放了三个月后,才渐渐消停。作为过来人,您看明其中的破绽吗?这里,邀请您,一起来看看。
破绽1:不肯说谎吗?连打三天!直打到他肯诬陷病故女儿为止
山东蒙阴桃墟镇居民石增山的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治不好,附近居民都知道她死于先天性心脏病。
然而,蒙阴县宣传部为了构陷法轮功,组织专人编写了一份假材料,说石的女儿练法轮功,不让吃药、不让打针,最后死了,要求石增山配合电视台,念这份稿子录像。
开始时,石增山不配合诬陷报道,不想出卖良心说假话。镇政府就组织了一批打手,对石增山严刑拷打,用了三个晚上,对石增山非人的折磨、毒打,直至石增山被迫妥协,屈打成招,配合电视台说了假话,做了所谓的“揭批”。
破绽2:假新闻拍摄现场 导演踩烂西红柿
九九年秋天,沈阳新城子区某镇树林子村,一天,来了几个电视台的新闻记者,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找到一位原练法轮功的辅导员,让他配合造假。
此人不干,他们就威胁利诱说:“不按要求办,今天就将你带走法办,如能配合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保你全家平安。”他们象演戏一样把台词和动作先让表演者熟悉了一遍,然后来到村头一块西红柿地。
偏远的农村哪见过电视录像,他们这一造假活动惊动了男女老少,都争着到村外看“拍电影”。在众目睽睽之下,只听表演者无奈地按照“导演”的要求说:“自从我练了法轮功,我家的庄稼遍地都长草,”然后手指着西红柿地说:“这西红柿烂一地。”
这时,只见那位指挥大喊一声说:“停!”然后抓了一些西红柿用脚踩烂,再让摄影机对准这堆“烂柿子”。
听到表演者违心的谎言和造假者当场的表演,在场的群众哈哈大笑,有的说:“不看不知道,一看才明白,原来批判法轮功的新闻都是假的,今后咱可别信这一套。”于是,这事成了十里八村茶余饭后的笑料。
破绽3:缘何张冠李戴 记者曰:“上级有任务,完不成任务没有奖金。”
央视三台于一九九九年八月十日左右报导了如下内容:袁玉阁,河北省任丘市人,因炼法轮功走火入魔,精神失常,抱着孩子一齐跳进了白马河。
当事人袁玉阁发了一封公开信,登在海外网站上,澄清事实。她曾骑自行车接在东关上学的十岁的儿子回家,路过通向白马河的小沟上的一个小土桥,桥上没有栏杆。当时放学的孩子很多,自行车又没闸,因躲孩子,掉在桥下的土坡上。当时骑的自行车是借的本村老黑大伯的,有许多人在场,有史胡村诊所医生,这个诊所就在小桥北几米,她希望各位领导能调查一下事实真相。
事后,袁玉阁问报道记者,电台报导失真,你得有职业道德,记者回答说,上级有任务,完不成任务没有奖金。袁玉阁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就变成了走火入魔。因诽谤法轮功是政治任务,什么样的谎言都造得出来。袁玉阁自己则因为澄清真相,后来被非法劳教三年。
破绽4:哈尔滨“邹刚杀人案” 高层压下来的黑白颠倒
一九九九年末,央视新闻联播节目中,播报了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工人邹刚杀人害命的案例,并称邹刚是练法轮功“走火入魔”所致。
但据参加调查此案的人说:中央电视台播放的都是假新闻!我们去邹刚家调查,发现一本法轮功的书都没有。他妻子也说他(杀人犯)一天法轮功也没有炼过。咱们也不敢随便报,但中央电视台来人说:我们都来人了,怎么办?然后就请示,李岚清答复:“一定要报道!”就这样,便有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的假新闻。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的职工都知道此人根本不炼法轮功。据《黑龙江内参》第2期(总第32期)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出版的‘本刊调查’:“对自称‘法轮功’练习者邹刚犯罪情况的调查”一文。记者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结果表明,邹刚根本就没有炼过法轮功。
而且,调查结果表明,邹刚不但没有炼过法轮功,而且从骨子里憎恨法轮功。他不是因练‘法轮功’而杀人害命,而是杀人害命后嫁祸于法轮功,妄图逃脱良心和法律的惩罚。中央电视台颠倒黑白地做了诬蔑报道。
破绽5:张清贺伤妹杀母 自认:“承认了(炼功)就可以不被判刑”
张清贺,男,时年三十一岁,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热电三公司工人,家住铁路农场十三号楼。因患贫血、神经衰弱及其它慢性疾病,曾服过八个月中药,后因支付不起药费,经医生开方自己配药吃。但由于不懂药理,他擅自往里加了两味中药,服药后,他就处于意识不清,不能自制的状态。一天,他吃完药后,准备自杀,被他母亲和妹妹发现了,前去劝阻,他在药力作用下,砍伤自己的妹妹,杀死自己的母亲。
张清贺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收审后,多次被逼强制承认练过法轮功,并被逼迫承认是因为练了法轮功走火入魔,才杀死母亲,砍伤了妹妹的,而且告诉他承认了,就可以不被判刑。张清贺被逼无奈,只好违心承认。
以下是在看守所中法轮功学员与张清贺的对话:
法轮功学员:你说你练过法轮功,那你背一背《论语》我听听。
张清贺:我从来没有学过法轮功,我不会背。
法轮功学员:那你为什么说你是练法轮功的?
张清贺:是他们逼我说的,告诉我承认了就可以不被判刑。
然而,张清贺被公安释放不久去世。
破绽6:一篇假新闻 卖两百元钱
重庆永川双石镇龙刚,家住双桥街七十号,他在精神病复发时,跳河死亡。龙刚死后,一个姓杜的记者采访他的妻子,把一些诬蔑法轮功的话写在纸上,叫她照着念,并给了她两百元钱。
龙刚父母投书明慧网说:“儿子有没有精神病,作为父母是最清楚的,天下哪有不心疼子女的父母。儿子确实有精神病,当时是精神病复发,跳河死亡,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这是谁也抹煞不了的事实,作为他的父母,我们必须说真话,不能昧着良心。”
破绽7:公安部门的人出主意:“你往法轮功上一推,没死罪。”
二零零零年,辽宁盘锦市电视台曾报导“魏家杀母案”。事后了解到这位被杀的老年人是以拣破烂为生的,其女在海城游手好闲,打麻将,没钱了,就找母亲要,母亲没钱给她,她在晚上将其母杀死。
后来,公安部门的人给其女出主意:“你就说你练法轮功,往法轮功上一推,没死罪。”魏家老百姓都知道她不是炼法轮功的,但迫于中共强权的压力,只能背地议论。
破绽8:弑亲疯子成中央电视台座上宾
中央电视台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晚的《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节目中报导了北京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的傅怡彬弑父母、杀妻子的消息,并把傅怡彬弑杀亲人归罪于法轮功。然而,您若稍加思考分析,就能看出端倪。虽然报道中,把杀人现场和法轮功书籍甚至是傅本人打坐的照片硬摆在一起,但央视画面与傅本人讲的每一句话都在证明他不是炼法轮功的。
傅怡彬说:杀一次人都不成,我告诉你,后面还有三次(杀人)呢。对,还继续杀,你看杀得了杀不了人。
傅怡彬本是弑杀亲人的重犯,在采访中,却悠然成央视座上客,甚至翘着二郎腿讲的眉飞色舞,与其说是被审讯的杀人犯,不如说是中央电视台组织来诬蔑法轮功的特邀嘉宾,记者和公安们毫不戒备,只管与他谈笑风生,配合默契地看着他表演。
这与仅仅因为坚持信仰就被判重刑、戴手铐脚镣的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待遇截然不同。傅怡彬是个残忍的杀人凶犯,但是看央视画面,傅怡彬不仅没戴手铐脚镣,还翘着二郎腿,滔滔不绝、眉飞色舞地侃侃而谈,
傅怡彬说:我这个人是非常孝敬的,非常心软的,一个朋友手上扎根刺,我都心里非常难受。
傅怡彬说:我认为他们是一种行尸走兽,所以面对几个肉身,砍他们跟砍狗、砍猪、砍牛没有什么两样。
傅怡彬说:有目共睹,我跟我爱人结婚二十年来甜甜美美,现在我还经常跟我爱人吃完晚饭出去蹓跶,我们还跟搞对象一样,非常美满。
既然傅怡彬认为他妻子是一种行尸走肉,跟动物差不多,可以随便砍,怎么现在还能同时感觉到和他妻子在一起,象当初搞对象一样,非常美满呢?如果傅怡彬平时看到朋友手上扎根刺,心里都会非常难受,怎么却同时又是一个可以随便拿刀砍杀动物的人,说话这样前言不搭后语,他能是精神正常的人吗?
大法修炼人讲的正法是指正法修炼,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在任何环境中都得是一个好人。而傅怡彬对“正法”是怎么解释的呢?
傅怡彬:路径短,速度快,是“正法”。他不是用好坏、善恶来判别是不是“正法”,而胡说什么“路径短,速度快”,这是什么逻辑?
电视中的傅怡彬说,他之所以杀死父母、妻子,是因为他已练到完全去掉了人间的“情”,是为了圆满。如果圆满就是去死,就是去杀人,那么,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都有圆满、得道、上天堂的说法,按照中央电视台的说法,他们都要去自杀、杀人了?
据中央台报道,傅怡彬说因为他一直在修“善”,“善”心有了以后,最后就要有一个杀心,他必须得起杀心。中央电视台居然用这类疯话来栽赃法轮功,从“善”心,怎么就到了“杀”心?不禁让人怀疑,中央电视台的有关工作人员是不是疯得更厉害些?
有正义媒体采访知情者马瑞金女士时得知,傅怡彬在八年前就已经精神不正常:
问:你有没有看过中央电视台关于傅怡彬杀人案的报道?
答:看过。
问:听说你了解一些关于傅怡彬的个人情况,可不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
答:可以。傅怡彬这个人其实在几年前就已经精神不正常了,他有一个亲戚在黄寺大街附近住,和我曾经是同事,大概是在九三年的时候,他的这个亲戚就跟我们说过,说他经常就是不穿衣服,一丝不挂的就到处乱跑,家里人怎么管都管不住,也就是说,在八年前,他已经是精神不正常了。
破绽9:割儿子生殖器,缘何能免费疗伤不追究?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凌晨,四川成都邛崃市村民汤志华残忍的用菜刀把自己和他约两岁儿子的“生殖器”割了下来,令人震惊,真相是什么?
汤志华是成都邛崃市前进乡富贵村人,泥水匠,与妻子罗秀群长期关系不和,经常吵架。在惨案发生的两个月前,即一九九九年六月,罗秀群抛下丈夫离家出走,后来汤志华听说罗又交了男朋友,外寻新欢,由此,汤志华经常遭到别人的奚落、挖苦,在这种巨大压力下,汤志华的精神开始崩溃,气得精神失常。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下半夜三点左右,汤志华用菜刀将自己和两岁儿子的生殖器割了。这本是受中共党文化毒害而发生的家庭惨剧,却被央视反过来栽赃法轮功,列入央视台滚动播出的“1400例”之一,说汤志华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致伤致残。
当时,汤志华正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宣传部人员便威胁、利诱汤志华,要他承认自己是炼法轮功走火入魔,才把自己和儿子的生殖器割了,这样就可以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并承诺免费为他父子俩疗伤;如果不配合造假,就以伤害罪判他刑。
省委宣传部唆使四川省电视台安排三人到省医院录像,一个记者,一个灯光师,一个摄影师。三人到了省医院,宣传部的人就给了他们每人一包香烟。录制过程并不顺利,汤志华开始讲话结结巴巴,说不成句,宣传部的人反复教了他几次,才录制完成。拍完后,三人被叫到一边,宣传部的人给了他们每人一万元钱,并告知:绝对不允许将情况说出去!
为将此冤假案做得逼真,恶徒曾多次纠缠、威逼当地法轮功学员作伪证,遭到该地学员严词拒绝:“地方上的人从未见过汤志华炼过法轮功,要不就叫他炼一套动作来看看,就是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我也不会乱说一句。”不法人员只好作罢。
当地民众十分清楚的爆料此案是假案,都知道汤志华根本就没有接触过、更从来没有炼过法轮功。邛崃市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电机厂退休职工袁永文,保健站退休职工廖朝齐,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王月如等去北京上访,想澄清事实真相,却遭到当地公安部门的非法拘留。
破绽10:“中央电视台尽骗人,药费都是自己花的”
中央电视台连续播放诬陷法轮功的节目时,曾播出一个所谓“罗锅事件”,说一个叫张海青的人练法轮功练出了罗锅。事实是,当事人张海青在盘锦市开了一家刻字社,生活很困难。据张海青妻子回忆当时受采访时的情景,张海青因患脊椎炎到北京协和医院看病,当时在医院排队挂号的人很多,他们排在后面很远的位置。这时,来了一个中央电视台记者,对当时排队的人说,谁想上电视说法轮功不好,就先给谁挂号,并且药费减半。
张海青因为着急看病,就信口乱说自己是练法轮功练成了罗锅,并按记者写好的台词说了些抹黑法轮功的话,结果确实先挂上了号,但药费并没有减半。
后来,张海青妻子也说“中央电视台尽骗人,药费都是自己花的。”至于张海青本人,从没练过法轮功,认识他的人都知道。
破绽11:练“辟谷”练出了病?又是免费治疗惹的祸
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大岭乡农妇李淑贤,一九九九年七月,因患胃溃疡她住进哈尔滨第四医院。因生活贫困,她交不上住院费了,医院院长就给家属出“主意”,赖上法轮功,就可以获得免费治疗。李淑贤及家属为了利益竟同意了。
哈尔滨市《新晚报》记者迅速赶来,用编好的台词教李淑贤丈夫,就说妻子是练法轮功练出了胃溃疡,因为她练“辟谷”(而法轮功是不讲辟谷的)。记者还告诉他:你得带着表情,说的象真的一样,人们才会相信。
破绽12:未炼过法轮功的王喾被收入“1400例”
王喾是机关公务员,一九八四年得过乙型肝炎,一九九八年五十岁时,死于肝硬化,却无故被收入1400例。
王喾的妻子投书明慧网,在题为“我丈夫从未炼过法轮功,却被列为1400例之一”的文章中说,她丈夫王喾九八年肝硬化去世,本属正常死亡,他本人从未炼过法轮功,却被中共江氏犯罪集团列为1400例之一,不知记者采访的谁,并在报上登出说白发人送黑发人。
她并提到“五十岁的他去世的原因是:1.在工作中说真话,受排挤;2.工作中叫人骗了一把,自己拿钱给补上;3.因为他哥哥在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去世,死于肝癌,时年五十岁,他弟弟在一九九七年五月九日死于肝病,时年四十六岁,因为他们兄弟都有肝病,所以对他压力很大。” 一九九八年五十岁时,王喾死于肝硬化。
破绽13:“铁锨打死父母”案 离婚书证白纸黑字证明是精神病
王安收,山东新泰市泰山机械厂的工人,也是个精神病人。一次,他因精神病发作,将自己的父亲用铁锨活活打死。这个简单的精神病杀人案,一经泰安官员、公安篡改后,就被中共江氏集团收进“1400例”,栽赃到法轮功头上。
然而,当地官员机关算尽,却遗漏了关键一点证据,在当地法院判决王安收与妻子尹彦菊离婚的判决书上,写得非常明白,王安收是因精神病杀人。
山东省新泰市法院(1999)新城民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书的部份内容:“本院认为,被告(王安收)婚前患精神病并隐瞒,婚后精神病多次复发,且经久治不愈,曾因精神病发作杀害自己的父亲,原告(尹彦菊)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原告离婚请求应予支持。”
破绽14:修车小贩被城管逼死 摇身定性为因信仰自杀
“井架上吊”案曾被中共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死者李友林,原是吉林省东辽县安恕镇农民,搬到辽源市后,因生活所迫,就以修车为生。由于他没钱办理营业手续,经常被警察赶走。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二日那天,李友林又出去摆摊时,城管部门将他的修车工具连同手推车一并没收了,李友林失去了维持生计的手段,由于不堪巨大的生活压力,一时想不开,就上吊自杀了。
家属当时很气愤,就要去告城管部门,当地民政部门为城管开脱责任,答应给予抚恤,但要把死者说成是练法轮功致死的。公安部门特意伪造现场,把抬回家的李友林又抬回山上,再吊挂起来,并在死者周围摆上法轮功创始人的相片和两瓶白酒,对死者重新录像,家属也被封口,再也不提李友林的真正死因了。
人们都知道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不喝酒的,但当时当地的公安部门还不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录像中画蛇添足,露出破绽。周围邻居也都知道,李友林生前没有练过法轮功,而且他有精神病史。
破绽15:“口腔癌”变“口腔炎” 系统造假病逝案
辛凤琴,女,四十三岁,农民,原住黑龙江省讷河市友好乡。一九九八年十月,辛凤琴被诊断为患上口腔癌,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死亡。
当时很多人都知道,辛凤琴得病时,就被诊断为口腔癌晚期,于是她四处寻医问药。内蒙古莫力达瓦旗一个熟人介绍她炼法轮功试试,她似信非信的。由于晚期癌症的痛苦折磨(注:法轮功禁止危重病人学炼),也根本没心思去炼功,而是抓紧一切时间到处求医救治。等她到讷河市人民医院治疗时,由于病情严重,医药也无回天之力,辛凤琴从患病到死亡前后只有一个多月时间。
但黑龙江省政法委专门打压法轮功的“六一零”非法组织,觉的抓住个好机会,于是层层施压,讷河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友好乡的头头们白天黑夜的威逼辛凤琴的丈夫及女儿构陷法轮功。
他们先是把辛凤琴女儿接到讷河市招待所,包吃包住,在诱导和强大压力下,辛的女儿在讷河市电视台露面,谎称她母亲患的是“口腔炎”,因练法轮功,“不让吃药而死亡”。另一方面,讷河市政法委副书记于鸿雁(已死亡)要辛凤琴丈夫去北京,在对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四名成员非法审判大会上作伪证证人。
讷河市医院院长王振生火速找到当时给辛凤琴看过病的江医生,称安排她去北京旅游,前提是得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在一个特别节目里说一句话,就说辛凤琴是口腔炎,练法轮功,因拒绝吃药造成死亡。江医生听明白情况后,就推说家里有孩子正在读高中,脱不开身。
院长王振生又找到住院处心内科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年轻医生张晓伟。张晓伟和患者辛凤琴根本不认识,却立刻答应了王振生的要求,她放下电话后,还很高兴地对同事说:“正好没去过北京呢,借机会去北京蹓跶蹓跶。”
政法委副书记于鸿雁带着辛凤琴丈夫与医生张晓伟去了北京,被领到一个秘密住处,不准随便活动,并有记者详细交待他们如何回答问题,实则被软禁了,早已身不由己。于是在晚上七点的央视新闻联播中,播出了被精心编造的谎言。很多人都诧异的发现,宣布证人上庭时,张晓伟是低着头、猫着腰走向证人席的。张晓伟回到医院后,有人问起作证和旅游的事,她都闭口不谈,显得心情很沉闷,表情也很不自然。
破绽16:失恋导致精神病,妻子揭双城吴洪辉跳楼真相
吴洪辉,黑龙江省双城市卫生防疫站职员。早在二、三十年前,因与女友恋爱多年,被双方父母拆散,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而引发精神病,之后多次出现精神分裂现象,严重时不能上班。他的精神病史,他的亲友都可以作证。
吴洪辉接触过法轮功,一九九六年吴洪辉精神病发作跳楼后,他妻子曾在双城法轮大法心得交流大会上指出过他有过精神病史,而且多次复发过,并写信给双城市政府澄清吴洪辉跳楼真正原因,明确指出是精神病复发所致。
李洪志先生从传法开始就明确提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不适合炼功。但法轮功来去自由,没有强制手段来阻止什么人学炼,有的精神病人自行要炼,最后精神病发作时的失常现象恐怕谁都难预料吧?
破绽17:精神病人坠楼身亡 成第一例谎言
天津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向明慧网证实,“1400例”谎言的第一例“天津市棉纺六厂职工孙学敏因练法轮功跳楼身亡”纯属谎言:
事实是这样的,我们和孙学敏曾在一个单位,她是一名干部,认识她的人也很多。在一九七六年唐山大地震前后得了精神病,在以后的日子里时常犯病,她在退休之前,曾几次因犯此病在家休假。
大概在一九九七年下半年的时候,见她到法轮功炼功点来学了两次功,听说也曾参加过两次学法。因修法轮功的学员都知道,精神病人不能炼法轮功,我们想等她再来时去劝阻她,但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来炼功学法。
大概过了半年以后,听说她跳楼自杀了。她只是学过两次动作,参加过两次学法,怎么算是个法轮功学员呢?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时竟然把她挖出,凑了“1400例”的数,并排了第一名。
破绽18:毒死自己不成 再跳井自尽
辽宁省东港市孤山镇农机台的刘品清,因生活压力,出现精神问题,跳井自杀。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刘品清做生意赔了十多万元,而且跟妻子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精神受到极大打击,他自己长年身体多病,在这种压力下,精神上出现了问题。这时,有人跟他介绍法轮功,他就看了看书,但根本没有修炼。当地了解他的人都说,他根本不是一个法轮功学员,他是在家庭遭受不幸、对生活绝望的情况下自寻短见的。而且,他在跳井之前,曾经有过一次自杀的经历:他将自家的液化气罐打开,想用液化气毒死自己。液化气味从门窗冒出去,被人发现,找到他家,使他自杀没有成功。
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中央电视台播放关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决定,播放的“1400”例中谎称刘品清是“练”了功以后跳井自杀。东港市新闻媒体与相关部门对刘品清跳井之事做过调查,明知刘品清没有炼过法轮功,却蓄意将刘品清跳井之事嫁祸于法轮功,欺骗世人。
破绽19:两眼发直赤身傻笑,第二天锤杀父母
朱长久,河北省任丘市青塔乡张各庄村人,一九九七年患精神病,他妻子边立新经常发现他精神恍惚及胡言乱语,言行异常,但九九年初病情有所好转。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父亲就把他保存的法轮功书籍烧掉了,而村干部及乡派出所又天天找他谈话,使他受到巨大精神压力,精神病复发。十一月二十五日,他两眼发直,不穿衣服赤条条的傻笑,第二天凌晨,突然用铁锤将父母杀死。
这本是一宗精神病患者发病错杀父母的案件,中共媒体为了栽赃法轮功,完全不提他患病的事实,却以《法轮功份子残杀父母》为题,将责任推到法轮功身上,并收入1400例。
明白人不禁会问,为什么迫害以前,大陆没有过法轮功学员自杀杀人案例,又为什么世界各国及香港、台湾众多法轮功学员都没有那些事情呢?诸如此类的指鹿为马事件竟多达上千起,在央视台及各地方台滚动播出数千次之多,时间长达三、四年之久。但谎言重复一千遍,也变不成真理。
后记:
一九九八年,官方公布全国约有七千万人炼法轮功,那么自一九九二年法轮功传出,至一九九九年,平均每年死亡率只是:0.0014286‱。就假定全国炼功人数是中共迫害后改称的仅有200万人,每年死亡率也只是0.7‱。而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全国年平均死亡率是6.55‰,据国内医药学专业期刊提供的数字,住院病人因药物不良反应而死亡的死亡率至少是0.24%。这组数字不恰恰证明法轮功能大大降低死亡率吗?
中国平均每年有二、三十万人自杀,也就是,每年每十万人中有16.7至25人自杀,而据官方声称的数据,法轮功七年间“自杀者”有136人,就算是真的,平均每年将近20人,也就是,每年每十万人中有0.87人“自杀”,这不证明法轮功具有防止人自杀的作用吗?
法轮功学员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修炼身心,了悟了宇宙的真理,明白了魔难的原因及救人的使命,才会倍加珍惜生命和修炼机缘,才能以超凡的毅力挺住各种酷刑与苦难,才能以超常的勇气坦然面对不公与艰险,在中共长达二十多年的残酷打压和迫害中堂堂正正的走到今天。
(大纪元: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30/谎话说尽-真相难封-408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