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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历经两年半努力,在2015年6月三读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重大修法,成为全球最先进立法例之一。不过,实施两年半来,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法律顾问朱婉琪表示,新法两大关键规定,还有待政府落实、宣导。
朱婉琪说,新法禁止器官移植旅游,有刑事责任及罚锾,但许多国人可能不清楚有这一规范,仍有违法移植。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法律顾问朱婉琪:〝但是我们的卫福部并没有向我们的国人做清楚的宣导,现在到中国大陆去买器官、换器官,甚至是仲介器官的医师或者是个人,我们知道还在进行当中。不教而杀谓之虐。〞
新法也要求境外移植的病人、后续治疗的医院,都有通报义务,说明在哪一个国家、由哪家医院的医师手术、移植了什么器官。政府藉此能比对器官来源不明的中国医院清单,避免国人成为帮凶,也保障国人医疗品质。但是,卫福部提供的资料显示,两年多来通报情况不理想。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法律顾问朱婉琪:〝很多的病人说,病人表示遗忘无法提供。在中国大陆,其实病人的病历,不是医院保存的,是病人可以带走的,所以说没有书面资料这很难相信。可是你总有收据、你总有帐单吧。难道你自己移植了什么器官,也会遗忘吗?〞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 呼吁立法委员督促卫生福利部,进行宣导、稽查。朱婉琪也表示,行政院长赖清德2006年立法委员任内率先关注活摘器官,邀请国际调查员在立法院召开公听会,期盼赖清德能持续关注器官移植与改善捐赠制度。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秘书长黄千峰:〝这个修法的精神,从政府、从政策角度,来帮助国家建立包括一个器官劝募的机制,也包括刚刚提到(境外移植)通报的系统,当然也包括很重要的宣导,让更多医师、有(移植)需求的民众,都能了解在中国大陆存在器官移植的黑幕。〞
尽管遇上立法院重要法案表决甲级动员,表决警报铃声声催促,多位立法委员,包括张廖万坚、高志鹏、张宏陆、洪宗熠仍挤时间出席,关注活摘暴行、加强宣导新法。
立法委员张廖万坚:〝器官移植这个,如果有修法的需要,我们愿意在立法院跟大家一起努力。〞
立法委员高志鹏:〝包括卫福部、行政部门都应该要多多宣导,在公立医院其实都应该配合做一定的宣导。〞
立法委员洪宗熠:〝我们对于像法轮功、推动人权的这些活动,我们一定会全力的支持。〞
立委、医学、法律专家共同发声,立法院再次聚焦中共活摘良心犯与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行,督促主管机关落实修法,台湾民众不作帮凶。
新唐人亚太电视林嘉韦、张东旭台湾台北报导
发表时间: 2017-12-10 01:31 AM
本文网址: http://www.ntdtv.com/xtr/gb/2017/12/10/a1354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