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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失踪、酷刑虐待,中共当局非法监视居住的手段正在进行中。
9月6日,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发布最新报告,揭露中共警方长期软禁公民的具体做法。除了通过所谓的法律措施,还通过任意和非法手段,来对付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和当局认为的敏感人物。
人权活动家、湖北宜昌公民刘家财:“我是被边控的人,不要说是离开这个国家,出国去旅游什么的,就连我这个城市,我居住的城市都不能离开,我不知道这个国家还有多少像我这样的情况。反正我是不能离开这个城市的,被限制在这个城市里,就是被画地为牢。”
另一位中国异议人士林生亮向新唐人电视台披露,他曾多次被强迫失踪。
人权捍卫者、异议人士林生亮:“2020年习近平访问深圳的时候,我被关押在一个小区的警务室里面,跟外界失去联系,那时候他们就是明白地告诉你,习近平来这里访问,不想出现任何的闪失。”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这种情况显然是对法律的滥用,是中国的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滥用法律,在法外执行一套侵犯中国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野蛮做法,他们更多地采用一种叫强迫失踪,这两个东西是中国目前专制体制下,最野蛮的、非法的强制手段。”
另一位中国人权律师唐荆陵,2011年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遭拘留时,他的妻子在没有任何罪名指控的情况下,也遭到非法软禁。
赖建平:“中共运用所谓的监视居住,它加以滥用。对根本没有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连嫌疑人都不是,更不可能是被告人,对这些人,甚至对他们的家属滥用所谓的监视居住,实际上它是一种变相的刑罚。”
人权组织指出,还有更严重的情况,包括在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期间,使用虐待和酷刑。例如中共警方将人员关押在一些不为人知的地点,像是由酒店房间改建成的“黑监狱”,在里面进行长时间迫害。
林生亮:“监视居住和强迫失踪就是一种酷刑,这种酷刑有别于身体的酷刑,它是从精神和心理上的一种折磨。它会令到你家人和所有身边的人感到恐惧,因为不知道你被带到什么地方去,而且你所住的地方是什么样的环境,外界无从知晓。”
报告指出,中共在2012年和2018年对《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两次重大修订,进一步将软禁使用编入法律,因此,软禁被滥用的空间巨大。
尤其是在习近平执政期间,中共执法部门使用软禁或是监视居住的数量急剧上升。
保护卫士根据中共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官方数据,估计相应时期遭到软禁的实际人数,至少高达56万至86万人。
光2020年中共病毒大流行的第一年,监视居住就高达四万多,较2019年的35,509案,大幅上升13%。
赖建平:“毫无疑问,这是违反中国共产党现在它自己制定的《刑事诉讼法》的,所以这是一种无法无天的做法,是一种暴政,是一种侵害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暴虐做法。它们没有任何道义上的正当性,没有任何合理性,更没有合法性。”
人权组织估计没有记录在案的软禁案数量,可能至少是资料库中的3倍之多,未来3年,软禁的案件数量可能会超过100万。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22/09/09/a103522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