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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当局对娱乐圈的管控力度再次升级。
10月31日,中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并从当天开始实施。
这份意见强调以习近平思想为指导,管理明星、企业、媒体各方行为。在“规范明星广告代言行为”中,首条要求就是所谓“坚持正确导向”。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实际上就是要加强对这些影视明星们,对他们进行思想、言论,甚至是人身管控。表面上好像是为了所谓的整顿广告代言市场,但他有一个根本的宗旨,就是要对这些明星进行道德审查。”
除了常规的行业规管内容外,文件要求明星、艺人“不得发布有损国家尊严或者利益的言论”“不得以饰演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革命领袖、英雄模范等形象或近似形象进行广告代言”等。
文件并要求企业选用代言明星前,充分了解明星从业情况、个人信用等,“要自觉抵制选用违法失德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等。
赖建平:“所谓的失德,基本上是一个主观判断,也就是说,如果你一个明星艺人,只要不为共产党唱赞歌,不为它抬轿子,那这样的明星无论你有多好的才华,有多少天赋,你多么受到观众的喜爱,你是不能代言广告的。所以它就通过对明星代言这个广告行业,进行一个政治化操作。”
文件宣称,企业明知、应知明星发表过“错误政治言论”或者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仍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的”,应当根据事实情节,认定相关广告“妨碍社会安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旅美经济学者李恒青:“其实这是个辩证法,就是有压力那自然会有反作用力,所以我想你对社会有强烈的打压愿望,那一定会有社会上对你政权统治会有反制。”
另外,文件还列出,明星不但不能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做广告代言外,也不能为近年受到打压的校外培训做广告代言。有关禁令包括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
刊登广告的各类媒体平台,也被要求建立广告发布内部审核制度,加大对明星代言广告内容的审核力度。
赖建平:“事实上,它要掌握广告明星的饭碗,它通过对广告明星,对这些明星的监管,通过对广告组,也就是企业,对他们的监管,它就牢牢地把握了进入这个代言市场的明星,必须是所谓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必须是在政治上高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才有资格代言。”
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则要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
李恒青:“我也想要奉劝演艺界的朋友,其实现在刮的这一股风,其实是一种妖风,它不是一种社会上正常发展的方向,所以大家大可不必最后为了应对它,调整自己做人的基本,因为这个非常重要,我们应该守住自己的本,如果你连最基本的本都不想守的话,其实在演艺界也好,在历史当中有很多的人都是样板,就是身败名裂。”
旅美经济学者李恒青表示,中共这些年通过刀把子、枪杆子、笔杆子、钱袋子全方位打压百姓,但无论打压多少次,最后都引发更大反弹。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22/11/02/a103565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