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称,2002年7月到2017年下半年,鲁炜担任中共新华社秘书长、副社长,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非法受贿共计3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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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炜表示〝认罪、悔罪〞。
中共前中宣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鲁炜:〝对检察机关指控我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我没有任何异议,不论如何判决,我都认罪,服判,不上诉。〞
鲁炜去年11月落马,今年2月被〝双开〞。中共中纪委通报措辞严厉,指其〝欺骗中央、干扰中央巡视、以权谋色、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专横跋扈、收钱敛财〞等。
据报,鲁炜曾长期在江派前常委刘云山等掌控的中共文宣领域工作,其后台是刘云山。
另据《明慧网》报导,鲁炜在任期间,新华社和新华网大规模编造文章,诋毁和诽谤法轮功,不少法轮功学员因为在网络发言而被迫害。对此鲁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新唐人:http://www.ntdtv.com/xtr/gb/2018/10/19/a1396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