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版《反间谍法》7月1日正式实施。美国学者指出,该新法无限度扩大了对“间谍”的解释空间,给予执法机构相当大的弹性,可以轻易罗织罪名进行政治迫害。在中国的外企即使从事正常商务活动,都可能面临被处罚的风险。
近日,中共官媒明显加大力度宣传,要求普通民众随时举报“可疑人物”,为刚刚实施的《反间谍法》造势。
中共新版《反间谍法》大幅扩大了对间谍行为的定义范围。例如,“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及针对国家机关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实施网路攻击等行为,都被认定为间谍活动。
此外,除了国际公认的国家机密外,把所谓“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都纳入保密范围,但对所谓“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涵义则没有明确的界定。
对此,台湾国防院国家安全研究所长沈明室对媒体表示,今后在中国大陆经商风险会很高,“比如说你突然看到他的军队从路边经过,你要是多问两句,可能就会有人把你举报,把你当作间谍”。
美国国家反谍报与安全中心则直接发出警告,新版《反间谍法》上路以后,在中国的外资企业的正常商业活动,恐怕都有可能被中共政府视为“间谍活动”而面临惩罚。
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的中国问题学者冯崇义教授6月30日接受美国之音电话采访时说,中共的新版《反间谍法》是一部典型的恶法,“不仅与中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背道而驰,也与世界文明以及日益觉醒的中国人对限制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法治和宪政诉求背道而驰”。
冯崇义表示,在国际上所有的“反间谍法”里,在如果界定间谍行为的问题上都有两个很“刚性”的规定:其一,必须是受海外或者国外的间谍组织指派、委任或者是收买来从事这个情报工作;其二,对“情报”的界定在全世界、特别是民主国家是非常明确的,非常狭窄的,指的就是一些涉密的信息(classified information)。国家会明确规定,哪些信息是属于“机密信息”,有哪些分类或者还分级,“它必须或者两者都具备,或者至少具备其中的一件,才能够定为间谍犯罪”。
他强调,中共的《反间谍法》却一直是被用作维护中共一党专政的政治工具,它突破了原来或者现在国际上对间谍犯罪的一些硬的框框(界限),它的范围非常广泛。他说:“现在中国(中共)这把间谍行为其实是无边无际地扩大了。”
冯崇义还举例来说明中共如何把法律政治化的。例如,《反间谍法》中所谓“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这个说法就很很模糊,在实际操作中完全可以用所谓“间谍犯罪”的罪名去给任何一个跟外国有接触的人定罪。
他说,所谓“针对国家机关”和“为获得关键信息”的表述也是非常模糊的。中共就是用这种模糊的政治性的概念,把国际上通用的从组织或者信息的性质这个范围“推到无边无际这样一个广泛空间里面去”。
谈到中共政权为什么要这样做的问题时,冯崇义认为,中共的目的就是要让法律完全服务于它的政治目的。
他说,国内的异见人士、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维权人士甚至经营商业的人士,只要中共要进行迫害,“它就会无边无际的引用这个间谍犯罪对付你”。包括记者为报导新闻区了解事件的真实信息,商人进行商业调查,都有可能被执法机构出于政治目的而把这些行为往“间谍犯罪”上面靠,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口袋罪”或者是“箩筐罪”。
他举例说,比如所谓“海外敌对势力”的说法,什么叫“敌对”?只要你说的话不符合它的看法,被认为是反对它的声音,像媒体批评它的声音,都可以被视为“敌对”,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冯崇义表示,中共把法律当成政治工具,实际上就是彻底取消了法律的严肃性。没有明确的界定,执法机构就可以肆意地罗织罪名陷害忠良,可能会把很多无辜的人“糊里糊涂地做成间谍犯罪分子”。而中共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维护共产党的专制统治,让谁都不敢批评它,调查它。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共曾无端地把有海外关系的人都打成所谓的“特务”。对中国是否会倒退到文革时代,冯崇义说:“是。因为它现在极权复辟嘛。极权主义控制,它就是用特务机构、专政机关对整个社会进行全面控制嘛。”
他还表示,尤其恶劣的是,中共当局现在不仅要求全民举报,还赏以重金。社会上那些居心不良的人完全可能胡来,为了赏金或自己的什么利益,就编造虚假信息来陷害别人,这将是一个“很可怕”的局面,对中国社会整体的道德也是一个非常非常大的伤害。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23/07/02/a103742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