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联邦参议院18位跨党派议员联合发声,谴责中共打压法轮功、基督教、维吾尔等宗教少数群体,要求中共停止所有的镇压行为。
来自乔治亚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大卫‧珀杜(David Perdue)还发起一个决议案,议案获得另外17位参议员的联署支持。决议案谴责中共打压宗教自由,呼吁川普政府采取适当行动,推动中国的宗教自由。
中共残酷打压法轮功等团体
参议员表示,法轮功、基督教、维吾尔等团体受到中共的酷刑折磨和死亡威胁。
“由于害怕宗教,中国共产党正在迫害数百万的民众。”来自德克萨斯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克鲁兹(Ted Cruz)说,“基督徒、维吾尔族、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许多人生活在监禁、酷刑折磨和死亡的威胁之下。”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持续19年至今。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2018年7月一个月大陆就至少有6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017年,这个数字接近1000人。
来自阿肯色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汤姆‧考顿(Tom Cotton)说,“中国共产党继续推倒基督教教堂,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将整个穆斯林群体转移到集中营中。”
最近有报告显示,100万维吾尔人被关押在新疆的集中营,被迫接受“再教育”。
来自乔治亚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大卫‧珀杜说,“中国政府(中共)正在对自己的人民施以恐怖行径。”
维吉尼亚州民主党籍联邦参议员蒂姆‧凯恩(Tim Kaine)表示, “我知道很多维吉尼亚民众关注中国(中共)政府对宗教少数群体的迫害,尤其是针对维吾尔人和法轮功学员。”
来自威斯康星州的民主党籍联邦参议员泰米‧鲍德温(Tammy Baldwin)说,“我们必须发出一个明确的信息:中国(中共)对宗教少数群体的迫害和对宗教自由的打压是错误的。”
奥克拉荷马州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吉姆‧英霍夫(Jim Inhofe)说,“可悲的是,发生在新疆的暴行只是这个故事的一部分。”
新疆集中营事件近日被曝光后,“北京之春”等多家网站报导,中共所谓的“教育转化中心”最早为打击法轮功学员设立,施行酷刑等严厉措施;此举后来才扩大到维吾尔、西藏等其它团体。中共视法轮功“真、善、忍”传统价值观为威胁,从1999年开始镇压。
马里兰州民主党籍联邦参议员范浩伦(Chris Van Hollen)说,“对宗教的迫害是不可接受的,应以所有的形式予以谴责。”
“不可容忍” 中共必须停止镇压
多位参议员表示,中共对宗教团体的镇压,不可容忍,必须停止。
联邦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爱荷华州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查克‧葛雷斯利( Chuck Grassley)表示,“中国(中共)政府一些官员对宗教少数群体的迫害是错误的,必须停止。”
来自阿肯色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汤姆‧考顿说,“北京必须停止对中国所有信仰者的可怕的镇压。”
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迈克‧朗兹(Mike Rounds)表示,“对宗教的迫害,永远不可容忍。”“中国共产党对自己公民的人权迫害早已行之有年。我们必须一起合作,结束这种镇压行为。”
宗教信仰自由是美国的立国之本,并被写进美国宪法。1998年,美国通过《国际宗教自由法》;从1999年起,美国国务院每年发布国际宗教自由报告;自1999年,中国连续19年被美国国务院列为侵犯宗教自由“特别关注国(CPC)”。
堪萨斯州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杰里‧莫兰(Jerry Moran)说,“中国(中共)政府迫害那些希望进行信仰崇拜的民众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俄克拉荷马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兰克福德(James Lankford)表示,“中国应该遵循自己的宪法,让自己的公民实践他们的信仰。再教育集中营、从公众视线中剔除宗教标记、限制获取印刷资料──这并不是一个尊重其人民权利的国家的行为。”
“这个决议案发出一个重要信息:世界正在注视中国(中共)的人权侵犯和其对宗教自由的极端限制。”
美国应采取行动 对中共侵犯宗教自由的官员追责
多位参议员还建议,美国应该采取行动,将宗教自由作为美中关系的核心,并对侵犯宗教自由的中共官员追责。
发起决议案、来自乔治亚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大卫‧珀杜说:“美国必须谴责这些令人震惊的侵犯人权的行为。我敦促同事们与川普总统、蓬佩奥国务卿一起合作让他们(中共官员)对此负责。”
2016年通过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案》,赋予美国总统权力对中共侵犯人权的罪责官员追责。2017年12月,川普政府根据该法案,发布一份全球人权侵犯者和腐败者的制裁名单,其中,北京公安局长高岩在列。
参议员查克‧葛雷斯利表示,“当我们和中国(中共)在贸易和知识产权等议题上进行合作时,也有必须要将宗教自由作为美中关系核心的一部分。”
俄勒冈州民主党籍联邦参议员罗纳德‧怀登(Ron Wyden)说,“对宗教自由和基本人权的攻击,成为和中国(中共)做生意的代价,这是美国绝不能接受的。”
参议员杰里‧莫兰还说,“中国的领导人们必须履行义务,否则美国将对那些持续侵犯者进行惩罚。”
除了以上12位参议员,联署决议案的还包括:参议院多数党党鞭、德克萨斯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约翰‧科宁(John Cornyn),佛罗里达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马可‧鲁比奥( Marco Rubi),康涅狄格州的民主党籍联邦参议员理查德‧布鲁门索(Richard Blumenthal),内华达州的民主党籍联邦参议员凯瑟琳‧科尔特斯‧马斯托(Catherine Cortez Masto),蒙大拿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史蒂夫‧戴恩斯(Steve Daines ),阿拉斯加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丽莎‧穆尔科斯基(Lisa Murkowski)。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8/10/7/n107672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