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7.1反共反渗透集会上的发言
大家,下午好。
今天烈日当空,气温高达三十几度,我们今天本可以在家纳凉或找个凉爽处的地方避暑,但是我们今天不得不站到这里来,这不是我们愿意的选择,这是共产党的错。如果不是共产党搞独裁专制,阻止中国人享受民主与自由的生活方式,那么我们今天就不必站在这个地方呼吁,就不必不顾酷暑而搞这样的活动,我们这么做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中共独裁专制政权必须被推翻,中国需要民主与自由。
因此我今天想讲三个亲身经历的事来说明,为什么我们要反共。
第一个故事,是关于我自己的。
我在宁夏代理一起案件,案件开庭的时候那天恰好是情人节,因此日期记得很清楚。情人节本是浪漫与温情的日子,但是那天对我而已一点都不浪漫。宁夏银川中级人民法院的庭长将我从辩护人席上赶出去了,他不让我发言,在座的各位可能有人会认为,那一定是我在法庭上做了什么不当行为或言论。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没有”,不信的人可以上网搜“吴绍平律师被驱逐出法庭”这行字,网络上就会有这个视频,这视频是由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抖音号发出来的,其上面写的理由是“吴某自以为很能说”,借口是我扰乱法庭秩序。我是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中共制定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当时我发言的时间点是属于辩护人发表辩论意见的阶段,也就是说这个时间是专属律师的发言时间,我没有在法庭上发表反中共的言论,所有的言论都是围绕案件的事实与证据展开,因此法庭没有任何理由阻止我说话,更没有理由将我从法庭上驱逐。
中共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事实非常简单,就是当天上午被我们要求出庭作证的警察,在我们律师的当庭问话中,在几十号人众目睽睽(主要是中共安排的人)听庭下,他被迫承认“讯问笔录”系他们警察造的假,当庭揭露了整个案件完全是对被告人栾凝的构陷,这让公诉人及公安机关出尽了丑,法庭也非常狼狈。对于律师来说,法庭是我们讲法、讲证据、讲程序正义的地方,我作为辩护人当时只不过是依法履行了自己律师职责,结果我就遭受到了驱赶。
大家想想,这样的事情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里,一个法庭可以毫无理据地驱逐一个律师的地方,这样的国家有法治可言吗?这样的事情在西方民主国家会发生吗?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美国的法官是可将一个辩护律师当庭驱逐出法庭的。我的事情,后面在广大律师的声援中,在舆论的压力下,最终他们从抖音账号上删除了这个视频,并且讲责任归咎到一个发布视频的工作人员身上,这当然不是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但是,我作为律师我也无奈啊,律师也维护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没有民主、自由的地方,在中共独裁统治下的中国人能享受到真正的法治吗?答案是:不能。
第二个故事,讲述我的一个当事人的遭遇。她叫王和英,苏州昆山市人,是一名外来媳妇,单身母亲,中共如火如荼地推进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将其十一亩耕地,以租代征的名义全部侵占,并且将她的房子非法强拆,中共各级政府均未经法定程序就强征、强拆了他们的财产,他们没有签过任何字,未拿到任何合理的补偿,中共昆山市政府是规划到哪里就违法征收到哪里。因此,她和其他的部分不服的失地村民就开始维权,他们提行政诉讼败诉,上访就被抓、被殴打。很多人经历了中共的残暴与无耻后,认为胳膊拧不过大腿,中途退出了维权。而我的这个当事人,她不信这个理,她坚持继续维权。
2018年上半年的时候,王和英她委托我、常玮平、黄志强律师代理她的案件,我们为她提出了很多诉讼,但无一不是败诉或驳回起诉。其中一个行政诉讼是涉及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案件。也就是在中共的两会召开前,即2018年2月28日王和英被不明身份人员(后经了解其中部分参与人员系村干部与政府官员)在北京抢劫、绑架至昆山市,由于我们联系不上她,我带着上海的一圈朋友,其中一人是陈建芳(她去年被中共判刑4年半),去昆山市找她,我们以人口失踪为由报警,当地警察不立案。迫于我们的压力最终才泄露说,人没有失踪,王和英在他们控制之下,也不是刑事拘留,但是拒绝告诉我们她被控制的地点,拒绝告诉什么时候释放她。直到王和英出来后她告诉我们,她被十余人非法拘禁在一酒店,窗户被大床垫堵上,看不到外面的光,不知白天黑夜。她为了获得自由,开始绝食,看管她的人直到2018年3月21日才将她释放。为了控告这种赤裸裸的犯罪行为,在她休息一周后,2018年3月27日我们和她一起向昆山市110报警平台进行报警,并于当天晚上在新镇派出所做了笔录、提交了相关物证等证据,不仅不立案,而且连报案回执也不给。我们起诉公安违法,驳回起诉,上诉遭驳回。
这种极其不可思议的事情,在中国大陆各地是天天都在上演,可以说是司空见惯,而能被曝光或媒体等关注到的只是冰上之一角之一角。在西方像美国这样自由、民主的国家会发生这样的赤裸裸的、公然地抢劫民众财产的事情吗?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会被各部门踢皮球吗?会发生你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将你非法拘禁起来吗?会将维护自己权益的民众政府给建立一个黑名单吗?在中国大陆这一切都在发生,而且极其严重和普遍,你去看看中共国家信访局前的长龙你就知道,社会上说世界上排队队伍最长的地方是“国家信访局、毛泽东腊肉纪念管,再一个就是美国大使馆”。因此,在不民主、不自由的中国大陆,在中国共产党独裁的大陆,当权力的某抓伸向你的时候,你就是任他们宰割的鱼肉,你的自由、你的财产都会被他们非法剥夺。更别想拥有比如:信仰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新闻自由等,那是中国大陆人的奢望。
第三个讲一个关于死亡的故事。
我讲述的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正巧她刚刚来到美国,也在我们今天的活动现场,她叫李青。2014年5月2日这天李青的女儿起床后发现父亲戴国军不知去向,屋门与院门均处于被打开状况。2014年5月3日,大约中午戴国军的尸体在河边被人发现,并报警。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死亡了,充满疑点,因此亲人无法理解与接受,按照程序对死因不明的人,是需要做尸检的,以排除他杀的可能。但事情诡异与蹊跷的地方是,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做了尸检,竟然不向李青等家属出具“尸检报告”,于是李青当然拒绝火化尸体,由于家属拒绝签字火化尸体,他们便利用一个村干部冒名亲属签字,将其丈夫尸体予以火化,事后李青依法申请公开尸体火化同意书及决定书,当局不给。为此她开始了无数次上访、起诉、控告,要求当局公开她丈夫的尸检报告、火化同意书、火化决定书,均无法如愿以偿。我们无法判断她的丈夫是因何而死的,但是不管她丈夫是自杀还是他杀,作为公安侦查机关尸检后,给她“尸检报告”是他们的法定义务,家属有这个知情权,他们没有任何理由不给。中共政府拒给她尸检报告及火化同意书、决定书,依照中共的法律规定也是违法行政行为。于是,她是一级一级地起诉,都遭法院判决驳回她起诉;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抗诉,不理;向最高法院申诉,驳回;为阻止其寻求真相,甚至在所谓的敏感时期,将她非法拘禁在家,甚至拘留。
就一个如此简单的案子,李青就是要三分中共本应公开的法律文书“尸检报告、火花同意书、火化决定书”而已,她为此经历了差不多9年的抗争,至今一无所获。大家想想,中共国人非正常死亡想取得一个真相都如此之艰难,因此中国人的生命在中共政权面前活得有尊严吗?这让我联想到这三年疫情中国大陆导致的大量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问题,今天的大上海封城竟发生将人活活饿死在家的事情,无数染疫而死的人在中共这里连个统计数字都不是,到火化场家属拍个照片都被禁止,乃至丧事也被禁止操办,可见中国人在中共的统治下命贱如草,在21世纪的中国还发生这样的事情何其之悲哀。这一切的罪恶都是源于中共独裁专制统治。
这三个故事是发生我自己身上或我亲身经历的事情,是当今中国大陆社会对人们基本人权或权益侵害、压迫比较典型的案件。它涉及到中共体制对中国人的司法侵害(司法侵害的背后就是人权迫害),财产、人身自由权益侵害,生命权益的侵害等。我还有其它经历的案件,但无法一一在这里介绍,比如关于中共官员的腐败,中共官员对案件的操弄等等。
我说的这些事情未必会发生在每个中国人身上(我也当然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大家身上),但是你没有经历过不代表你不会遇到,比如你的某位亲朋好友可能就正在经历或经历过中共制造的这些伤痛。
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大陆俯拾皆是,而在欧美日台却很少发生?这个问题答案我认为很简单,中共的独裁专制体制是这些悲剧性事件绵延不绝发生的根本原因。对于中国来讲实际上中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外来政权,它的统治思想与理念没有一丝一毫是来自中国的传统文明,相反它将中华传统文明破坏殆尽。因此中共的暴虐、无耻、荒淫无度也是超过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政权,商纣王、秦始皇的暴政都比不上中共。
中共掌握着绝对的权力,因此中共政权绝对的腐败。中共统治下的大陆人民没有民主与自由,人民无法也无力监督与约束到中共这个怪兽,它恣意违法与犯罪而人民却无法制裁它们,所以它对人民张牙舞爪,所以它明目张胆地侵害人权。从中共建政到今天,可以看出中共的统治字典里没有一丝的现代文政治文明,有的只有它们权贵家族的利益,有的只是他们统治者的利益,他们宣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它们眼里根本没有人民,人民只是它们的韭菜,和随意宰杀的羔羊。
武汉著名的作家方方写过这么一句话: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我们为什么要推翻中共?因为我们不想要沾上这样的灰,我们要避免这样的悲剧在我们身上或身边不断发生,或在我们的下一代人身上继续重演,要避免中共这样的邪恶大山压在我们身上,那么我们只有结束中共在中国大陆的统治,推翻中共,中国人才能改变这样的悲剧命运。只有在中国大陆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公义、爱”的美好中国,我们才能改变中国人被奴役的人生,中国人才能人人活得有尊严,人人活得有自由。
(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3/7/3/n140276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