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多家港媒披露,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拒绝就《禁蒙面法》违宪案批出暂缓执行令,将于1月9日审理此案。也就是说,《禁蒙面法》即刻失效。
但上诉庭在判辞中强调,这次的裁决不能被视为鼓励或赦免因蒙面被以《禁蒙面法》拘捕的人。
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紧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使用属违反《基本法》,因此认定《禁蒙面法》亦违宪。
11月21日,香港律政司申请要求法院暂缓执行裁决,22日,高等法院拒绝律政司的申请,但给出7天时间让律政司上诉,违宪裁决被暂缓执行至11月29日;其后,律政司提出上诉,法院上诉庭于11月27日裁定短期临时暂缓执行直至今天(12月10日)。
10月4日,特首林郑月娥绕过立法会,单方面决定援引《紧急法》,禁止在公共集会上使用口罩和其它面罩,颁布被称为《禁止蒙面法》的新法规,让遮盖面部的抗议者可能遭到一年徒刑的惩罚。
之后,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及24名泛民议员就法例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才有2019年11月18日高等法院的裁定。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9/12/10/n117133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