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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很多人对汉武帝有很高的赞誉,其中唐代著名大臣虞世南有一段论述非常有名:“汉武承六世之业,海内殷富,又有高人之资,故能总揽英雄,驾御豪杰,内兴礼乐,外开边境,制度宪章,焕然可述。”几乎将汉武帝的一生功绩做了精彩概括。
我们在前面几集谈到了关于汉武帝的生活时代、进取精神,还有他唯才是举、镇抚四夷的举措,那么虞世南评价的“制度宪章,焕然可述”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实汉武帝在军事上平定四夷的同时,也在政治制度上推行变革,为大一统进行着准备。这一集我们就来了解下,汉武帝在内政方面做了哪些重大调整,又有着怎样的意义。
推恩令
大家知道,秦始皇统一天下称帝后,废除西周以来的分封制,改为推行郡县制。但是汉高祖刘邦为了获得广泛的支持,与项羽抗衡,分封了不少异性诸侯。因而西汉建立后,国家实行的是郡县制和分封制相结合的制度。但是呢,刘邦对异性诸侯心生猜忌,在一个个清除的同时,又大封刘姓诸侯王,以此巩固汉家天下。
汉武帝像(公共领域)
分封制虽然能够起到拱卫皇权的作用,但是诸侯王的势力越来越大,对中央政权自然也构成了强大的威胁。诸侯王们有的实力强大,僭越等级有如天子;有的违法乱纪,甚至公开叛乱。汉武帝之前的皇帝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主张削弱王侯势力,加强皇权。汉景帝时期,晁错提出“削藩”,缩减诸侯封地,却激化了诸侯与天子之间的矛盾,引发“七国之乱”。虽然叛乱被平息,但各诸侯国的势力依然不可小觑。
汉武帝即位后,为了实现大一统的宏伟目标,必须加强中央集权,而如何不引发动荡又能削弱各诸侯的势力,就成了重要议题。此时,汉武帝不拘一格重用的贤才就派上了用场,通过公车上书被破格选拔的主父偃,就给汉武帝出了一个主意,即推行“推恩令”。
主父偃是这么讲的:“现在诸侯王的子弟多达十几位,但是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王位,其他子弟都没有封地,这样一来,仁孝之道就不能宣扬。希望陛下命诸侯王‘推恩’,把土地也分给其他子弟,让他们成为‘侯’。这样人人都能受到皇帝的恩德,皆大欢喜,但实际上却不动声色分割了诸侯封地,诸侯王的力量也就会渐渐衰弱。”
因而,“推恩令”的主要内容是:诸侯王将王位传给嫡长子继承,还可以用“推恩”的形式,也就是广布恩惠,让其他儿子也能在本侯国内分封。
这道诏令颁布后,梁王刘襄和城阳王刘延率先上书请求推恩,汉武帝下诏批准。其他诸侯王也相继上书,请求朝廷允许推恩。《汉书》记载,元朔二年(前127年),自“推恩令”颁布后,河间王国先后分成了十一个侯国,淄川王国分成了六个侯国,赵王国分为十三个侯国。其它诸侯国也都分成了若干侯国。诸侯国的封地越来越小,大国不过十几座城,小国只有几十里,不仅能够向朝廷交纳贡赋,也足够供养祭祀,仍然起到辅佐中央政府的作用。最重要的是,王侯的力量已经不足以威胁到天子了。
按照推恩制度,新的侯国也脱离了原来王国的限制,地域独立,受当地郡县官吏的管辖。也就是说,“推恩令”的实行,使原来独立的地方王国,自动地将权力上交给了中央朝廷。此后,地方的王与侯仅仅享受物质上的特权,即享用自己封地的租税,但是没有了以前的政治特权。
之后,诸侯王中势力最大、威望最高的淮南王刘安被告谋反,汉武帝派人查办,最终刘安自杀。之后,与之有牵连的衡山王刘赐、江都王刘建亦自杀。汉武帝便废除了他们的封国,设立为郡,并派官吏管辖。
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限制诸侯,汉武帝还颁布了附益法、阿党法,即与诸侯们勾结、为他们谋求利益者都要受到严惩。如此,官员和士人都远离了诸侯,使他们无法坐大。诸侯对中央政权的威胁逐渐消除。
抑相权 设内朝
汉武帝的朝廷组织结构,发生了一个重大变化,那就是中朝(内朝)的设置,形成了中外朝并存的局面。内朝,是侍中、尚书等官员组成的决策机构,能够随侍皇帝左右并在宫里办公;外朝,就是由丞相率领的三公九卿组成的文武官员体系。增设内朝,主要是出于抑制汉初以来丞相权力过大而做出的变革。
汉初的丞相权力非常大。图为萧何像,出自《三才图会》。(公有领域)
汉朝惠帝、文帝、景帝时期的丞相,大多是跟随刘邦打天下的功臣,继任的皇帝属于他们的子侄辈,因此丞相的地位很高。比如皇帝和丞相在外碰面,丞相行礼后,皇帝要下车还礼再上车,礼官还要说“皇帝为丞相下舆”。如果在室内,丞相站起来了,皇帝也要站起来再坐下,礼官也要说一声“皇帝为丞相起”。
而且,丞相位列三公之首,下设十二曹,有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管理文武百官,可以说权力非常大,皇帝都不便随意过问政事。比如那个“萧规曹随”的曹参当丞相时,基本不处理政务,有官员来求见他,他就把人家给灌醉,让对方没有机会说话。当时的汉惠帝就让曹参的儿子去问他,怎么天天喝酒,也不向皇帝请示政务,不担心天下安危呢?还特意嘱咐他,不要讲是皇帝让他问的。结果他儿子被打了一顿,惠帝只好亲自出面问话,曹参这才说:“先帝和萧何定天下、明法令,现在陛下只需垂拱、臣子守职就可以了。”惠帝听了后大加称赞。这说明,皇帝很多时候要听从丞相的执政理念。
汉武帝即位后,先后有两位贵戚窦婴、田蚡做丞相。特别是田蚡很骄横,汇报政务时滔滔不绝,大肆推荐官员,提出的建议皇帝都要听从,还要求将官府的地拿来扩建私宅。鉴于这种情况,汉武帝开始有意削减相权,取消了丞相的“除吏权”,并改变列侯拜相的传统。元朔五年(前124年),汉武帝任用平民出身的老儒生公孙弘做丞相,之后再封他做平津侯,改变皇权旁落的局面。
同时,汉武帝为实现其雄才大略,设立了特殊的内朝,汇集一批有才之士,辅佐自己实现大一统的志向。主要方式是,当皇帝和外朝大臣在政见上有分歧时,内朝官员便出面与外朝辩论,从而推行皇帝的执政理念。比如在元朔二年(前127年),卫青收取河南地,内朝的主父偃就提议修筑朔方城,帮助运输物资,还能开拓国土,认为这是消灭匈奴的根本。汉武帝就让公卿大臣们讨论,丞相公孙弘等人都反对。于是同为内朝的朱买臣出面诘问群臣,终于驳倒众议,顺利设置了朔方郡。
那么内朝的组成结构是怎样的呢?它主要从郎中令和少府中选拔出大夫、中大夫、中郎、侍中、尚书等官员。郎中令的官员有议政、掌管车马、主持礼仪等职务;少府主要负责皇帝的后勤事务。内朝官员在皇帝身边,就变成了皇帝的亲信,或者是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官员。比较著名的严助、朱买臣、司马相如、主父偃、东方朔、枚皋,就做过郎中、中大夫、郎这类官员。而像卫青、霍去病,在成为大将军前也在内朝供职。他们就像是天子的宾客一样,参与谋议国事。
在处理政务方面,由少府以下的尚书负责。汉武帝成立尚书台,扩大尚书权力,选用儒生任职,处理国家重大事务,取代了部分相权,并直接向皇帝负责。到汉武帝以后,内朝权力继续扩大,逐步取代外朝的职权。
监察制度
汉武帝对政治制度的又一大变革,就是加强并完善了监察体制。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在朝廷增设监察官司直和司隶校尉,强化对文武百官的监察和京城的治安;第二,在地方设置十三州刺史部,加强对地方和诸侯国的监察。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汉武帝的这些举措。
汉武帝完善监察制度,加强对官吏和地方的管理。图为明仇英的《清明上河图》局部。(公有领域)
在西汉初年,监察工作主要由丞相和御史大夫负责。丞相权力很大,兼具监察百官的职能,御史大夫的设立继承秦制,主要起到辅佐丞相的作用。而历代帝王奉行无为而治,因而针对地方的监察没有完备的体系,通常由丞相行使监察权,派遣临时官员督察各郡国。
元狩五年(前118年),汉武帝在丞相下设置“司直”一职,辅佐检举违法之人。汉武帝晚年,鉴于巫蛊之案,于征和四年(前89年)创设司隶校尉,能够带着皇帝赐予的符节领兵督察王公贵族。在巫蛊之案后,撤销司隶校尉的领兵权,改为持节监察京畿地区的治安。司隶校尉的权位不高,却直属皇帝、直接受皇帝命令,因而这种特殊身份具有较为独立的监察权。
汉武帝的另一个创举,就是设置十三刺史部,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和控制。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将全国分成了十三个监察区,每个区叫做部,每部派出一名刺史,京城附近的七郡归为一个区,仍由司隶校尉负责,其它十二个州都由“刺史”负责。
刺史在六个方面对地方进行监督,即“以六条问事”:一是豪强占田超过了限制数量,而且恃强凌弱;二是郡守不遵守诏书、法令,欺压百姓,横行地方,贪污腐败;三是郡守审判案件不体恤百姓,草菅人命,随意赏罚,被百姓所嫉恨;四是选拔任命官吏不公平,排斥贤能之人,任用小人做官;五是郡守的子弟们仗势欺人,郡守也为子弟向下属求情,使下属枉法办事;六是郡守不忠于皇帝,而是和地方的豪强们勾结,搞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利益。
刺史的作用,主要是为了防止郡守和地方的豪强们相互勾结,对抗中央,重现原来同姓王犯上作乱的局面。同时,刺史也要负责向中央推荐他们认为有才干的官吏,对于政绩不好的还有权罢免。
刺史的地位在当时是相当高的,相当于钦差大臣,而且是长年任职的,在地方还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就“刺史”名字本身来说,“刺”即是刺举,也就是侦视不法,“史”是指皇帝派出的使者。汉武帝在监察方面的三大举措,大大强化皇帝对百官和地方的监察力度,也为后世所承袭。
抑豪强
豪强横行、诸侯强大和匈奴犯边,是阻碍汉武帝实现大一统目标的三大必须解决的问题。当初,董仲舒给汉武帝提的建议之一就是抑制豪强势力。
汉武帝在茂陵地区作邑置县,并将豪强、豪族迁往居住。图为汉武帝茂陵。(Acstar/Wikimedia Commons)
豪强包括大地主、大商人以及依附他们的门客、类似于黑社会的游侠等,也常常被叫做豪门、豪右等。文景之治时,由于朝廷遵循黄老学说无为治国,导致“(法)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僭于上,无限度”,也就是说,这些强势集团越发肆无忌惮。
换言之,汉武帝之所以要打击他们,就是因为他们依仗雄厚的经济实力,与不法官吏勾结,兼并土地,欺压百姓,妨碍中央政令的推行。对此,汉武帝采取的一个措施,就是将豪强、豪族迁往茂陵地区。
建元二年(前139年),汉武帝修筑茂陵,并作邑置县。茂陵县地广物博,但是人烟稀少。所以在第二年,汉武帝下令,将拥有财产二十万、田地二顷的豪族迁徙到茂陵县居住。到了元朔二年(前127年),主父偃提出建议:“茂陵县刚建立,可以把天下豪杰兼并之家、聚众作乱之人都迁徙到茂陵去。这样既能充实京师,又能消除奸猾之徒,不通过诛杀的办法就能让豪强祸乱自动解除。”汉武帝采纳这个建议,又把家财在三百万以上的豪强都迁往茂陵地区。
对待罪行累累的豪强,汉武帝也是毫不留情地惩处,维护法度。值得一提的是,当时非常有名的游侠郭解也是被迁徙的人之一。其实他的财产没有达到标准,却被当地官吏建议迁徙,理由是他个人的影响力,远远超过那些富有的豪强。那么郭解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史载,郭解年轻时为人阴险狠毒,杀了很多人,又不惜自己的性命为朋友报仇,后事发亡命,以抢劫、私铸钱币、盗掘坟墓为生;年纪大后,虽然表面上成为社会贤达、乐善好施,但本性并未真正改变。
郭解的侠气赢得很多人心,许多认识和不认识的人私下保护他,或者帮他杀人泄愤。比如郭解的侄子杀了那个要他迁徙的官员,官员家人上京告状,却莫名其妙被人杀了。汉武帝就下令捉拿郭解,郭解一路逃跑,却有很多人帮助他。在轵县,有个儒生陪同来查案的使者聊天,有一个郭解的门客盛赞郭解,儒生回应:“郭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这个门客听到这话,就将儒生杀死,割了他的舌头。
正因为郭解罪行累累,他的门客又滥施暴力,最终郭解自食其果,被判大逆不道之罪而诛。
此外,汉武帝还重用执法严苛的官吏打击豪强。汉武帝治理国家,宽猛相济,王霸杂用。由于汉初政简刑宽,以至于豪强横行,不法之徒难受约束,因而汉武帝要采取较为强硬的措施。在史书中,汉武帝时期的“酷吏”在整个西汉占了绝大比例,这些官吏以张汤、赵禹等人为代表。他们主要的职责就是不畏强权,用严酷的刑律惩治不法的诸侯贵族、豪强富贾之辈。有些人处事过于严苛,但是他们在打击豪强方面的确发挥了作用。最终,在汉武帝的严厉打击下,豪强势力走向衰弱。
无疑,无论是“推恩令”还是设置刺史,包括收相权、抑制豪强,都是汉武帝变古创制之举,而这些举措为实现其宏伟的大一统理想同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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