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目如电,因果报应亦不爽!杀人灭尸、偷窃灭迹,难道人不知,天就能放过行恶的人吗?请看两则故事。
赖账杀人 祸延子孙
宋朝时,抚州(江西省东部)有一乡民叫冯四,家贫不能活下去,于是带着妻子和六个儿子逃到宜黄县(今江西抚州市),投奔一大户人家,帮他耕田劳作,治理田园。
经过二十年,最小的儿子也娶了媳妇,但生活也是仅够开支而已。这六个儿子个个都壮悍有力,县里的人都怕他们。后来,第五个儿子因劫盗财物事败,被抓到监狱,判了杖刑和耳后刺环,全家被驱逐出宜黄县。第六个儿子则大腿生疮,很长时间也好不了。
话说从头。先前,冯四曾在抚州城里黄翁的算命摊子问过凶吉,黄翁说:“哇!这怎么办才好?你家前世所作的一件‘窑火公事’被揭发了,有两个鬼守候在门庭,虽然你平时很谨慎,但已经来不及了。如果你们家的狗生了两条黑公狗时,那就是祸患发作的时候,其它的我就不知道了。”
冯四自此以后忧心忡忡,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来。他暗中告诉别人说:“黄翁算的卦,真的很神啊!我父亲生前是靠烧陶瓷为生的,曾经借了两个客商二十千钱的纱帛,约好了偿还日期,但是到期他不肯还,客商便亲自到了陶窑逼我父亲还钱。那个地方很偏远荒僻,附近没有人烟,因为还贷的事情,父亲与两位客商争吵起来,后来他带着手下烧窑的工人一起把这两个客商给杀了,并将尸体放在窑里,纵火焚烧灭迹,外边没有人知道这事儿。后来,我父亲正常寿终,没想到这件恶行报应在他子孙头上来了!”
第二年,冯四家养的黑狗果然生了两条公狗,他虽然非常讨厌这两条狗,但又不敢杀它们。过了半年,第五个儿子的官司就临身了;第六个儿子的大腿上的脓疮,医生认为是鬼作崇引起的,因此无法医治。
一日,当第六个儿子闭户在家昼寝时,看见有两人拿着竹杆,挑着笼子进家里来了,他害怕极了,家里其他人都在远处,没办法救他。那两个人上了床,把竹笼压在他大腿的疮口上,他痛彻心髓,不能忍受。后来没过多久,他就自缢身亡,他妻子也跟着上吊了。
第二儿子和第四儿子,也因为再犯盗劫罪,受黥刑。最后冯四一家人狼狈得星散流离,冯四落得个在路上行乞,求死不能。此时离他父亲杀死客商的事有四十年了。
后人评论说:杀人凶手本是冯父,但他却能够善终,而报应却延后到诸孙。可见冥间中的报应亦为曲折、迂迥,但最终无人能摆脱得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信矣!
下面再讲一个仆人盗主人财遭报应的事例:
偷窃灭迹 天降罪罚
明代时,有一监生[1] 叫徐五湖,他的一位爱妾金氏,出嫁时带来的嫁妆很丰厚,但无子女。徐五湖临终时又给她二十亩田地和楼房数间,并令一仆人徐某侍奉她。过了不久,仆人徐某萌生异心,趁金氏回娘家时,翻箱倒柜,将她收藏的所有金银珠宝和钱财全部据为己有,然后纵火焚楼以灭迹。当金氏从娘家回来,看到楼房和所有财产归为灰烬时,惟有呼天号泣而已。
仆人徐某偷偷窃喜,自以为得计,对外人言:幸亏自己住的房间没有起火,于是拉着他的猪朋狗友到城隍庙报谢。一伙人群聚畅饮,当饮酒到高潮时,忽然有神附在仆人身上骂道:“恶奴盗主人财,焚其室而又戏侮吾神,罪该死,不得宽免其罪罚。”
众人大惊,纷纷跪拜俯伏。金氏听闻有此事,也赶到城隍庙,向神倾诉,问赃物藏在什么地方?回答道:投于厕所中。然后到厕中一探,果然得一布包,失物俱在。
仆人徐某僵扑在地,久久才苏醒过来。后来竟然一粒米都吃不下,绝食而死。神目如电,其报应亦显着、明白、透彻。
注[1] 监生:明清两代在国子监读书或取得进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具有此资格的人,就可以和秀才一样应乡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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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稗史汇编》、《泾林续记》
大纪元 / 原文网址:https://www.epochtimes.com/gb/23/8/8/n140500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