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道光年间,河北清苑县,有两兄弟分家,各起炉灶,各自居住生活。弟弟品行不正,所分的家产荡然无存,全靠友爱的哥哥不时周济。哥哥年过五旬,只有一个儿子;儿子二十岁时娶某氏女为妻,夫妻间恩爱和睦。
一天,弟媳(弟弟的妻子)有事前来求大伯(弟媳称丈夫的哥哥为大伯)帮忙。那时是傍晚时分,大伯的儿子刚从集市回家,肚子很饿,妻子正在厨房做晚饭,他马上吃将起来。不料吃着吃着突然七窍流血,过了一个时辰便死了。他的妻子惶恐失措,急忙跑去告诉翁姑,他们相抱痛哭,几乎都不想活了。
这时弟媳瞪着眼睛在旁边看着,厉声说:“大伯年过半百,只有这一个血脉,今天无辜暴死,做妻子的不能没有责任,如果不追究,怎能对得起死者呢?”
于是她和大伯夫妇共同告到了官府,官府叫检验吏验尸,确证是因吃下了毒物致死。于是乃将大伯的儿媳妇拘捕,严刑拷打。儿媳妇身体虚弱,禁不住刑罚,乃至屈打成招,无辜而认罪,承认是由奸情所至,并且乱指某甲为奸夫。某甲本来是她表亲,读书虽然还未有成,但是素来行为端正。官府将某甲拘捕,某甲畏惧刑罚,直接招认不敢分辩。就这样判决书确定,就等秋后问斩了。
刚好这时费莫·讷尔经额转任直隶总督一职,他讯察囚犯并决定可否宽恕,因而接触到了这件案情,怀疑情况不实,想为他们平反。县令某公,是个老资格的官吏,办理案件经验丰富,因为总督新官到任,他前往参拜。讷总督告诉他此案可疑,命令他重审。县令以为此案过了三年之久,并且经过多名官员审查讯问,又是牵涉到死刑的大案,不敢承担此任。
讷尔经额总督震怒地责备他说:“你为官多年,素来享有盛名,你如果不把这件案子查清楚,这就是草菅人命,我将写奏章弹劾你,到时莫怪老夫无情!”县令不得已,只好仔细核查历年来的案件卷宗,足有一尺厚,案情屡断屡翻,其中的供词实在可疑,于是命令拘捕所有在案的人,分别仔细盘问。
县令看见死者的媳妇与某甲的语气温和,不像是杀人的人,越发相信他们是冤枉的。又审问死者父母,都说儿媳妇入门后,对公婆十分孝顺,他们夫妇俩也从未有过争吵打骂之事,而且也未见过某甲来过,是否暗中有来住,就不敢臆断了。当审讯到大伯弟弟的妻子时,她则大声哭骂,说是贱婢因为奸情斩断了大伯的后嗣,不处以极刑,不足以让死者瞑目等等,言语和神态激烈、悍暴,看来根本不像是良善之辈。
县令对她观察审讯了很久,忽然拍案大声呵叱:“下毒的不是别人,就是你了,你毒死了自己的侄子,为何将罪行嫁祸给他的妻子呢?”弟媳大惊失色,极力呼喊冤枉。县令怒命用严刑拷打她,但她仍不肯服罪。当时正是冬天,从日落一直审讯到半夜三更,还未吐露实情。
到了半夜时分,忽然阴风凄惨令人颤栗,屋瓦飞鸣,满堂的灯烛都变成了幽绿的颜色,好像是萤火虫在飞舞。众人看见一条大蜈蚣,长二尺左右,蜿蜒从门外窜入弟媳的裤子里。众人吃惊不已。县令马上命令剥去衣裤搜查,但什么也没有找到。县令知道是冤鬼作祟,更加下令严加审问,弟媳知道无法掩隐,终于把实情全部说了出来。
原来弟媳很早就想吞并大伯的家产了,每次到大伯家,怀里一定揣着少许砒霜,寻找机会投毒。这次来大伯家,正好碰上大伯的儿媳在做晚饭,看周围没有人,就偷偷地在饭菜里下了砒霜。本想毒死大伯一家,谁知大伯的儿子突然回来,因为肚饿而先行吃饭,结果中毒身亡,于是乘机嫁祸于大伯的儿媳妇,也算是计谋得逞了。至此总算真相大白,大家都一起称颂讷尔经额总督重新讯察囚犯之神明,并且叹服县令不愧为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吏。
有人向县令请教说:“您怎么知道凶手是弟媳呢?”县令笑着回答:“这并不难,关键在于听讼的人留意察言观色罢了。死者父母尚且不敢妄自断事,而弟媳竟敢声张其有罪,这就可疑了。况且这一天她又刚好到大伯家,这又露出破绽了。我姑且试着恐喝她一下,没想到她真的露出原形了。”于是将弟媳抵罪,又因为某甲无辜受株连,把大伯的儿媳嫁给他,日后所生的孩子作为大伯的后嗣。
资料来源:《兰苕馆外史》@*
大纪元 / 原文网址:https://www.epochtimes.com/gb/24/10/17/n143523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