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2010年第11期刊载一篇《道县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处理经过》,揭示1967年该县发生的群众性地、大规模地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子女4519人,并扩及其他10县,造成全区被杀和被逼自杀共9323人的惨剧 ,其中包括四类分子的子女和未成年人近5千人!当时当地的领导干部声称杀人“事先不要请示,事后不要报告,贫下中农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杀了就杀了。”杀人凶手事后还扬言:“上头要我杀,我就杀;要是现在上头又要我杀,我也会杀!”--何其毒也!读之令人骨颤。
文革中类似的大规模杀人事件,有北京的大兴县对四类分子的大屠杀,五天内杀死325人,包括80岁老人和出生才38天的婴儿,有22户被杀绝;广西柳州放水淹杀防空洞里对立派别的群众,有的地方甚至炒吃人的心肝;内蒙古杀所谓“内人党”;各地武斗中的杀人;在“清理阶级队伍”中,有3千万人被斗,50多万人死亡。辽宁司法机关虐杀张志新烈士还狠毒地割断其咽喉(据传当地犯人临刑被割咽喉的前后达30多起)。《往事微痕》第62期所载《血迹斑斑忆此生》、《难以忘却的噩梦》、《朱宝铨惨死亚比克》、《假案的炮制与破灭》、红河州劳教所的“人间地狱”,及其他回忆文章所记述的那些残酷迫害和虐杀同胞的史实,着实骇人听闻!
凡此种种打人、杀人甚至吃人的暴行,是中国当代史中最残暴惨烈的一页。那些策动和指挥杀人的领导人和直接行凶的刽子手,在具体执行“最高指示”时不是打折扣,而是更加码。可以说,文革期间及以前无法无天的专制统治,除了迫害广大干部和群众,坑害了无知又不讲伦理道义的“红卫兵”而外,还把一批社会上的人渣的兽性最大限度地调动出来了。
造成这种后果也有其政治文化根源,其中祸害最深的是对人权的无知和蔑视,突出表现在对人的生命权和人格权的践踏。
生命权
革命领袖为了革命的“崇高目的”,对一般人的生命权是不大看重的。除了战争中必然要有大量牺牲外,内部左倾错误路线和各派山头之间的权力斗争,也曾导致杀人盈野。早在苏区,大搞所谓反AB团斗争,就杀了几万无辜干部和战士。以致造成被“自家人”杀害的同志比被国民党杀害的还多。1943年延安整风后开展的“抢救运动”,十余天中就“抢救”了成窝的“特务”“叛徒”,人人自危。对数以万计的有正义感的革命青年进行拘捕审查和治罪下狱,《野百合花》作者王实味就是在这个时期被杀害的。
解放后的镇反运动杀了71万人,最高领袖多次下达镇反命令和指标,说:“应当放手杀几批”,“杀反革命比下一场透雨还痛快,我希望各大城市、中等城市,都能大杀几批反革命。”(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抗美援朝我方总共牺牲了70多万人(见《远东朝鲜战争》),而美军才阵亡54246人。被美军抓去的中国战俘2万余人,其中6673人在经历绝食等“斗争”后返回大陆,却几乎全部被打成“投敌叛徒”,有的被开除出党,有的逮捕法办,很多人折磨致死。
反胡风、反右、反右倾运动中被迫害而自杀、因劳改而折磨致死的知识份子和干部无法统计。
至于疯狂的大跃进造成人为的大饥荒,活活饿死达3755万8千多老百姓,相当于中国有文字记载以来的两千多年间因自然灾害而死亡的全部人口,还多出764万多人。(参见辛子凌:《千秋功罪-红太阳的殒落》)历史上从无饥馑的“天府之国”四川,也饿死了1250万人。(参见原四川省委书记廖伯康《回忆录》)
革命领袖认为死人的事固然不好,但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解放后本应是处于和平建设时期,仍鼓劲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1960年春,林彪来南京,江苏省委领导向其汇报已出现群众饿死的严重情况,林彪开导他们:“我们这么大的国家,死几个人算什么”。(《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版第98页。)
据不完全统计,文革中仅1968年8月18日到12月7日,全国先后有数十万人被红卫兵活活打死,有一千多万户人家被抄家。叶剑英在1978年12月13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曾说,文革造成了2000万人死亡,上亿人受迫害。据清华大学统计,该校文革期中被“四人帮”一伙非法审查、批斗、关押、株连有案可查者就达上千人。一个学校就有一千个反革命和准反革命,不亦多乎?但在当时并不耸人听闻。如鲁迅在批判国民党“杀人如草不闻声”的白色恐怖暴行时所指出的:“文禁如毛,缇骑遍地,则今昔不异,久而见惯,故旅舍或人家被捕去一少年,已不如捕去一鸡之耸人耳目矣。”
这里也不妨援引俄国总统梅德韦杰夫在其个人博克上为纪念在斯大林大清洗中遇难的人们所说的一段话:
“对民族悲剧的回忆是神圣的,它的意义不亚于对胜利的回忆。让我们好好想想吧,数百万人因恐怖手段而丧生,而他们的罪名均是谎言……直到现在,我们仍然可以听到这样的说辞,那些众多的牺牲品是为了某种国家的最高目的。我坚信,无论国家需要什么样式的发展,无论他的成就如何,狂妄的自尊自大不能以人的痛苦和伤亡为代价。任何东西都不能高于人的生命价值。因此,镇压是有罪的。”(见2009年10月30日斯大林大清洗遇难者纪念日,梅德韦杰夫在其个人博克上的留言)
人格权
中国古代士人(即知识份子)是最注重节气、骨气,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士可杀不可辱”,“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这就是注重人格尊严。而最高领袖则十分鄙视知识份子,蔑视知识份子的人格权,说他们吃共产党的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从反右到文革的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整的对象大多是知识份子。他们被污称为“臭老九”,对他们采取各种非人道的手段,诸如挂黑牌,戴高帽,坐“喷气式”,跪玻璃,所谓“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极尽侮辱人格之能事。
一些视人格尊严的价值高于生命价值的当代文人学士,无法忍受对其人格权的侵犯,而被迫自杀者,历次运动中都大有其人。特别是文革中更其悲惨。如老舍的投湖,翦伯赞夫妇、傅雷夫妇的双双自尽。他们虽是自杀,却是一种曲线的维权斗争──维护人格的尊严,义不受辱,申张了天地的正气!
死者已矣,生者何为。与这些被杀、自杀的人们不同,不少人以刚强的意志受尽折磨、渡过苦难后,在庆幸劫后余生之际,又重新站立起来,继续为人民争生存、争自由民主而不懈奋斗。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拒绝遗忘,突破禁忌,将千古奇祸的真相和教训昭告后人,也警示当年那些奉旨整人甚至助纣为虐者知所收敛,改过自新。现今出版的山寨刊物《往事微痕》、《黑五类回忆》等就担当了这种使命。
在各次整人运动中,不少人在运动中跟风整人,执行恶法恶令,以求自保,伤害了一些人,包括自己老战友、老同学和亲人,事后深自忏悔,登门道歉。他们当时一念之差,没有尽起码的道德义务,做了些落井下石的事,以致备受良心谴责,遗憾终身。像《炎黄春秋》2009年第8期赵遐秋在其《跟风整人的懊悔》一文中诚挚的自责那样。或像2009年第2期《炎黄春秋》一篇文章所反映的,一位老干部临终还念念不忘这个毕生欠下的良心债,死不瞑目。应当说,他们毕竟还是良知未泯的好人,这是千古悲剧。
也有很多随波逐流、因无知而“无畏”的“红卫兵”,参与“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干了残害打杀干部、师长的恶行。他们多是受“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的思想理论和“最高指示”的蛊惑,以阶级论抹杀人性论,以“划清敌我”取代维护人伦,以为“对敌人仁慈就是对人民残忍”,对“阶级敌人”愈狠,“无产阶级感情”就愈深。也有不少人还怀着怕被视为“立场不稳”或“丧失立场”的恐惧,担心稍一不慎,厄运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当发现‘行恶’能嫁祸于人又能使自己避险,一些人就选择了行恶。”(见《炎黄春秋》2010第10期王练利文;《我们为什么会助纣为虐》)而全不顾维护起码的人性、人权的道德底线。虽然他们也是受愚弄利用,后来还被抛弃,驱赶到农村,也受尽了艰难困苦,但不能以此否认和原谅他们作为整体在文革初期的恶行,特别是不应忘记清理这个历史教训,并向曾经受过他们残害的人诚挚地道歉,以抚慰被害人的心灵创伤,也减轻自己良心的负债。需要指出的是,迄今这样做的人并不多。而现今他们大都是正当50~60岁的壮年,许多人还是各级政府和企事业的领导骨干,如果不认真反思和清理文革影响,就难免不会在其工作中有意无意地保留某些文革的思维方式和作法,贻害世人。君不见现今有的地方还在大张旗鼓地开万人大会,将上访公民捆绑游街,挂黑牌示众。有的地方派员跨省夜半闯入民家捕人查抄。这无异于文革遗风的重演。
至于有些成心不良、别有图谋的人,在历次运动中积极卷入,充当打手,助纣为虐。有些人甚至是借纣为虐,即借运动的大旗,为个人私利或某一宗派的利益,排除异己,乘机打击报复,甚至如有本书所揭发的,为夺人妻而做出灭绝天良的暴行。这些人至今仍不见有所反思和忏悔,更从不道歉。造成这种局面,主要基于他们本是一些社会渣子或政坛痞子,又得到执政者当时无法无天的鼓励纵容和事后对此的宽容包庇。虽然文革后也搞了一阵“清理三种人”的专项斗争,却并不彻底。过去一贯的政策是所谓“保护运动中的积极份子”,而不严加惩处,导致他们成为历次整人运动的职业打手。近年还把反右和文革等历史真相列为禁区,不让揭露和总结教训,以致年轻人还不知有此悲惨的历史;当年整人乃至杀人者,有的还继续横行乡里或称霸文苑政坛。
对比一下二战后德国当局处理纳粹分子的态度,即使他们隐姓埋名,逃到天涯海角,即使他们已是七、八十岁的风烛残年,也要将他们追捕回国,绳之以法。当然,中国有“以德报怨”的文化传统,我们也不是以暴易暴的报复主义者,对那些手上有血债的历史罪犯可以从宽处理,但不能听之任之。我们不能只要求外国“以史为鉴”,而对自己本国的痛史却有意淡忘。
(文章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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