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在中国乐器中占有最尊贵的地位。千百年来,琴道顺应天道,中国历代琴师演绎出高山流水、琴人合一的旷古佳话。然而,1949年,红祸西来,淹没了优雅音韵、窒息了绝世才情。
裴铁侠与大小雷琴
裴铁侠,成都人,泛川派琴家,生于1884年。其师承张瑞山的弟子程馥,主要著作有《沙堰琴编》和《琴余》等。
裴铁侠自幼接受良好的儒家教育,20岁时考取官费东渡日本,就读东京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回国后出任四川司法司司长、下川南道观察使、四川内务司司长等要职。1915年,裴铁侠赴北京任内务部顾问,分辖浙江事务,后退出政界,深居简出,潜心习琴。
裴铁侠返乡后,居住在成都下同仁路2号——一处三进式的大庭院。在那里,他抚琴、会友、栽种花竹,日子过得恬淡清幽。他的门外挂了个木牌,上书“本馆教授七弦雅乐”。
裴生爱琴成痴,倾尽所有收藏名琴,因其拥有唐代雷氏所制一大一小两张雷琴,故裴家亦称“双雷斋”。
1937年春,裴铁侠、喻绍泽邀集成都琴人组成“律和琴社”,自任社长,与当时成都文化界名流交往颇深。抗战爆发后,裴铁侠迁到西郊茶店子沙堰山庄,将多年研习古琴和打谱的心得整理、编印成《沙堰琴编》《琴余》两部著作。1947年,他又与喻绍泽发起“秀明琴社”,汇聚琴友,接待过查阜西、胡莹堂、徐元白等各地著名琴家。
裴铁侠虽然不问世事,但是他的名声已随着精湛的琴艺而远至海外。1945年,英国剑桥大学教授劳伦斯·毕铿博士作为中英文化专员,在四川省教育厅厅长陪同下专程到“沙堰山庄”拜会。当时,裴铁侠用所藏大小雷琴为来宾弹奏了《高山流水》,毕铿博士听后非常感动。他还邀请裴大师携琴赴英伦讲学,被对方谦拒。
1949年12月,中共占领了成都,裴铁侠被叫去开过几次斗争会,接受“教育”。1950年初,镇反运动开始,政治风浪令性格孤傲的裴铁侠感到了空前的压力。他隐隐地意识到,自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平静地弄琴雅集了。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1950年6月4日,裴铁侠与夫人沈氏,将大小雷琴砸碎,然后双双服毒自尽。琴师在书案砚台下,留下一纸遗嘱:“本来空寂,何有于物,去物从心,立地成佛。大小雷琴同登仙界,金徽留作葬费,余物焚毁,铁叟笔。”据说裴铁侠生前曾对夫人沈氏云:“吾与卿倚双雷为性命,今若此,何生为!”
1951年,裴铁侠的三子裴元俊,1949年12月投共的原国民党少将师长,在镇反中被处决,得年37岁。
裴铁侠离世后,曾与他有诗词酬答之交的四川大学文学院教授曾缄,撰写了长诗《双雷引》,以隐喻法描写了裴氏夫妇的悲剧。可叹曾缄曾圣言,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据说“罪证”就是他的某些诗文。
失踪的溥雪斋
1966年8月30日,在“红八月”的尾声,满清皇室后裔、北京著名古琴家溥雪斋(爱新觉罗·溥伒),带着他的一个女儿,离开了众人的视野,从此消声匿迹。他曾忍受了批斗、侮辱和抄家,但是,当红卫兵剃掉了他蓄了几十年的白色胡须后,他的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了。
溥雪斋是清道光皇帝之曾孙,幼年袭封为“贝子”。其祖父为皇五子惇亲王奕誴,父为贝勒载瀛。溥雪斋饱读诗书,长于书画,亦精通古琴、三弦。他1930年就执教于辅仁大学美术系,任教授兼系主任。他还组织“松风画会”,研究国画艺术,培育了大批人材。
1954年 5月,溥雪斋创建了北京古琴研究会并任会长,联络各地古琴家和音乐爱好者,从事古琴的学术研究、演奏和教学。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查阜西、吴景略等中央音乐学院的古琴教授都受到冲击。溥雪斋作为帝王子孙,自然难逃劫数。不过,他的决然出走,出乎众人所料,亦留下永久的遗憾。他的生命,真的终结在那场红色风暴中吗?
清高淡远何处寻
2006年,瑞典汉学家林西莉(Cecilia Lindqvist)出版了《琴》,此书记录了她在上世纪60年代初在北京学习古琴的经历,并且介绍了琴的构造、指法、琴谱、琴曲故事等多方面的知识,是迄今为止关于古琴的最详细的著作。
据林西莉介绍,当年她在古琴研究会学琴时,溥雪斋有时会踱到她身边,耐心地纠正她的指法和手姿。溥雪斋的照片也出现在《琴》一书里。
林西莉接受大陆记者采访时表示,古琴让她更能接近中华文化的精神实质。她结识的中国琴师都淡泊名利、倾情于琴,他们对文化和生活的态度对她影响深刻。
据裴铁侠的孙女裴小玲回忆,“他(裴铁侠)抚琴之前必先净手焚香、正襟危坐,心不二意,力求心、手、声合一,以传递出美妙的曲中含意。”
裴铁侠、溥雪斋两位琴师自始至终坚守着艺术的清淡、典雅,并且努力维系着与琴道相符的琴人内境。当文化遭遇劫难,尊严受到凌辱,他们选择了以生命为代价的抗争。在传统价值被砸毁的疯狂年代,两位音乐大师的非正常离去,令人唏嘘。消逝风中的,除了绝代名琴、泠泠清音,还有弥足珍贵、失而不得的民族遗产。
参考资料:
杨典,《从裴铁侠之死到溥雪斋失踪》,《二闲堂文库》,2010年4月。
(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19/1/17/n109816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