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逃港专辑
最近我访问过几位插埸的知青,他们都说当年如果插埸的知青逃亡失败被押解回场,农场都会为他们搞一场“欢迎会”。
在批斗会上他们挨几下是很平常的事,毒打的事不常见,但不是没有,如果在批斗会上表现不好,态度不好,或者平日与人积怨,又或者平日表现不好,就会多挨几下。
“欢迎会”完了之后一般都会在农场私设的牢房里囚禁一星期左右,放出来后还要做一段时期无偿的苦工。因为没有工资,所以失败者一般都是躺下来不干活,一放出来就马上写信回家,要家里马上寄钱来,一收到钱马上就会以各种理由回广州,再做准备,东山再起,通常他们都会一直“起锚”下去,直到成功或成仁为止。
七十年代的逃亡潮与六十年代初有些不同,六十年代初逃亡的主要是广东各地饥饿的农民。他们扶老携幼,联群结队,由于人数众多,又都是饥饿的老百姓,所以沿途的军警对他们睁一眼,闭一眼。这些人大都是从中间陆地通过鐡丝网,很少蹈海。现今很多人还记得当年很多香港慈善团体带着麺包和食水到边境去接济同胞。
但经过四清运动和文化革命,在大陆大搞阶级斗争下,偷渡就是投敌,叛党叛国,各地都加强了堵截和镇压,尤其是宝安县深圳和香港新界接壤的陆路,更加警备森严,逃亡者在此难越雷池。但这些难不倒七十年代的逃亡者,皆因这个时期逃亡者的主要成分由知青取代了农民,成长在大城市的知青水性比农民好,既然陆路难行,大多数的知青就选择从两翼的后海湾和大鹏湾下海,冒险夜泅蹈海而来。夜里游过大海的滋味究竟如何?那可不比日间在海滩嬉戏,那是用性命来相搏的一回事。
在大海里游过泳的人都知道,海洋是个无风三尺浪的地方,更何况夜间一般都是风高浪急。在星月暗淡的夜晚,往往一个浪头打过来会令海中的逃亡者心惊胆战,晕头转向四处乱游。和大海的搏斗往往也考验了一个人的意志和毅力,很多蹈海而来的人士都在最后生死存亡关头再坚持一下,再挺一挺而挨过来的,这些人是大海的征服者,在日后的生活中也是强者。
千辛万苦到了海边,只要游过后海湾或大鹏湾就能成功,然而正是这两个海湾成了不少(起锚)客的葬身之所。我曾问过不少成功蹈海而来的浪里白条,他们泅渡这两个海湾最短的时间是半小时,最长为一整夜,最多是6~9小时,那要看他们下水的地点和身体质素与及技术。
如果能在大鹏湾靠近沙头角的那几公里处下水,或在后海湾靠近深圳河出口的福田区下水,运气好的话一小时左右可成功上岸,然而距离短的防守严密,那里军警林立,一般人很难越雷池。如果选择离沙头角远一点的地方,如大鹏湾今日的风景区小梅沙一带下水,那儿海面辽阔,风高浪急,时有鲨鱼出没,(起锚客)就算有高超的泳术与体力,也要6~9小时才能成功,我的一个表兄孙XX1973年中就是从这里下水,游了9小时左右而上岸的。
至于后海湾当年比较容易下水的地点就是今日深圳湾大桥一带,那儿直线距离大约四千米左右,如果日间风平浪静一般人三小时左右可以横渡,但在夜间身体极度虚弱下横渡,时间就要加倍。其实问那些蹈海而来的浪里白条,那晚他们究竟在海里游了多久,他们也说不准,他们大多在天黑前到达海边,潜伏到天黑才下水,在海里搏斗了一夜,上岸不久天就亮了。至于过不了大海的遇难者,不能说他们水性不好,敢于下海者,一般都对自己的泳术有信心,皆因他们到达海边时,身体已极度虚弱,加上在海中不辨方向而遇难。曾有一些胆子小的到了海边,见识过大海的辽阔而不敢下海,打道回府的。
我初中同学何君,初中毕业后没考上高中,也不去农村,在城里胡混了几年进了一家工厂,七十年代中,他和一个姓林的朋友(起锚)了。黄昏时千辛万苦到了大鹏湾海边,看到波涛凶涌,辽阔无限的大海时,该不该下水,何君犹豫不决,这时背后传来追捕者的脚步声,同行的林君不甘几天的辛劳白费,毅然选择了赴海求生,然而后来证明了他没能游抵彼岸。没下水的何君很快就被捕了,在审讯中他没报自己的真实单位,而是乱报一通,结果押解回广州,别的单位的人一看不是自己单位的人而对他放松警惕,让他有机会逃走了。拘留所有他的名字,但原单位没有接收过他,他回原单位后一口咬定那段时期只不过到了别处去玩,没有(起锚),结果成了悬案不了了之。自从见识过大海的宽阔及知道同伴遇难后,何君从此不再(起锚),几十年来在单位老老实实工作,直到退休。今天的他说,幸亏当年没下水,捡回一条命,也幸亏当年没坦白,保住了工职,否则被开除了今天没了退休金,不知何以为生。
我的表弟沈强,因为他曾屈辱地被关在狗笼里,他愿意为那段历史作证,所以愿意用真实姓名。以下是他三次逃亡的经历,现今报导出来,看后也可令人神伤。
沈强,1952年生,1966年广州四十中初一学生,由于他父母都是臭老九,所以1968年11月年仅十六岁的他便被遣送到广东东莞县道窖的一条小村去接受再教育了。刚开始的时候,他劳动很积极,表现很好,但年终分红的时候,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倒欠了生产队的钱。那地方实在太穷了,一个成年男农民一个劳动日才值5角钱,而他们只能拿妇女的工分,每天3角钱,这钱连买口粮都不够。
渐渐地他的积极性消退了。平日在村里躺倒不干活,只在割禾时做一段,因为你不割禾就没谷分。和全国各地插队的知青一样,平日里尽干些偷柴偷菜的勾当,白天相中了那一块地的菜熟了,晚上就去拔。这样无聊的日子过了几年,1972年9月,二十岁的他觉得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必须要做点什么来改变自己的人生。刚好这时同队的一个广州知青(起锚)成功了,大大剌激起他也要(起锚)的雄心。
为了(起锚)他把分到的谷子卖了七十多元,用这钱买了一套厚实耐穿的长袖衣裤,一双坚固耐穿的胶鞋,一件雨衣,一块塑料布,一个自制的指南针,一个吹气塑胶枕头,一个手电筒,一把电工刀,一些急救药品,最重要是要准备几天的干粮。那时为了携带方便而又营养丰富,他们都学红军当年长征时一样带炒麺粉,先将麺粉炒到半熟,然后再加砂糖和生油炒熟,通常要预备一个人一天一斤的份量,从东莞出发到海边最少要走5天山路,这样每一个(起锚者)的(起锚)装备有十多斤重,这些装备用一个挎包装着来起程。
那个时期由于东莞县紧邻着宝安县,在东莞县内就有几个检查站,当地人出入都要公社或大队开具证明。然而这些难不倒掌握(高科技)的广州知青,他们先向公社或大队开出证明,然后用(高科技)把字迹退去,只留下公章,那时他们每人手里都有大叠这样的证明。
沈强第一次(起锚)是四个广州知青一起行动,中午吃过饭后四人骑上两辆从广州偷来的自行车,带着两个人份量的(起锚)物资,用假证明通过了设在东莞县公路上的几处关卡,傍晚时候到了一个叫大朗的地方,那地方离樟木头封锁线不远。四人中两人放下他们后骑自行车先行回去,而沈强和另一个人一下车马上遛到路边的苎麻田里去,静待天黑越过封锁线。
那一片苎麻田,地面干爽,苎麻长得又高又密,最适合(起锚客)躲藏,沈强事先骑自行车来这里经过多次侦察,最后才选定这里做(起锚)的第一个躲藏点。天将黑时他们遇到了民兵搜田,他的同伴恐怕被捕自己跑出去回了家,这样第一次(起锚)便成了沈强个人行动。
在黑夜中他绕过了哨卡,很快就钻入了樟木头的山中,一路向南行。那时一个人在山中,最安全的行动时间是黄昏到天黑不久和天亮前后的几个小时,因为那时巡逻的民兵要回家吃晚饭或还未起床。天全黑了能看到路就走,全看不到就开一两下手电筒,真看不到路而又感觉到危险就停下来不走。白天则不能走,只能找个地方躲起来。沈强最喜欢找乡下人埋过棺材的棺材穴去躲,因为乡下人迷信怕鬼,通常不会到那些地方去。在棺材穴里沈强把带来的塑料布铺开,吃一点炒麺,喝一点山泉水,然后用草把身体遮掩好,就睡大觉去,要一直睡到黄昏才能继续行动。
一个人在山里逃亡,在日出日落中,沈强见过了不少大自然的良辰美景和珍禽异兽,可惜那时是在逃亡中,没有心情欣赏。一次在白天躲藏时,一个野猪家族大大小小廿多头野猪就在他身边走过。一晚夜渡乌石岩水库,也就是今天的西丽湖水库,刚一上岸就发现一个庞大的黑影瞪着两只发出绿光的眼睛盯着他,从体型估计不是野狗,而是豹子一类,幸亏没有攻击他。
沈强昼伏夜行5天后到达了南头边上的一个小山头,也就是今天南头检查站附近,由于天黑为了赶路他犯了一个错误,在下山时他按亮了一下手电筒,结果被山下驻守的民兵发现了。当地的民兵不动声色在他下山的必经之路埋伏好,当沈强一出现就马上追捕他。这时第一次(起锚)的沈强突然慌了神,下意识地撒腿就跑,跑不多远他听到了三下枪声,头两下是向天开的,第三下他感到子弹从他耳边飞过,这下他吓得再也不敢跑了,就这样沈强第一次(起锚)到此结束。
被捕后他没被五花大绑,先是被送到深圳收容所,两天后再转送樟木头收容所,再两天后转送东莞收容所。在东莞收容所一关就是一个多月,每天享用2餐,每餐一砵白饭加几片冬瓜,一个多月后放出来人廋了一圈。
放出来后沈强回到了生产队,那儿的农民也不管他,这样的事情在当时当地来说实在太平常了,大家都在过苦日子,谁不想过上好日子。沈强马上到公社办好证明回广州休养生息,几个月后,1973年5月,他第二次起锚了。他不走不行阿!一个臭老九的子女,偷渡过一次,在政治上已自动成了阶级敌人,所有升学、招工等好事永没他份,等待他的将是无休无止的运动,在大陆还有什么前途可言。
他还是用第一次的方法,让人用自行车送他一程,在快到检查站时才带上装备躲到路边的田里,等天黑了从田间绕过樟木头检查站上了山。有了一次经验,这一次沈强尽量不用电筒,每将遇到人都先躲起来,这一次比第一次顺利多了。第五天的上半夜,他已经很接近南头国防公路了,他知道只要越过这条公路,路那边不远就是海堤,海堤下面就是红树林,穿过红树林就是大海。
一个人越接近胜利,就越容易犯错误,沈强顺着田基小路走上公路,再走上海堤,却想不到迎面撞上了解放军,就这样沈强第二次(起锚)如此终结。解放军把满身污垢的沈强押回营房,因为不想弄污自己,解放军打开了一个狗笼,用枪指着沈强要他自己爬进去,然后把笼门锁好,以防止他逃走。在窄小的狗笼里,沈强只能像狗一样趴着或蹲着。就这样沈强在人民军队的营房里被人民民主(专政)了,做了半个夜晚的狗。第二天早上,军人打开笼门,把昨晚捕获的(人狗)拉出来押送到深圳拘留所。
逃港几十年来,表弟对于被解放军关进狗笼一直耿耿于怀,每当与人谈起往事,情绪都会非常激动,这件奇耻大辱令他毕生难忘。他常对人说:我宁愿他们把我五花大绑吊起来打,也不愿被锁进狗笼,这样我即使做了敌人,好歹还是个人。今天很多逃亡人士在谈到他们的(起锚)往事时,都不愿意使用真姓名,但沈强因为受过如此屈辱,愿意站出来为这段历史作证。
在那疯狂的年代,号称“仁义道德之师”的解放军是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但却偏偏没有受过人权教育。在大搞阶级斗争下,军人们都充满了对阶级敌人无比的仇恨,尤其对人民内部新生的阶级敌人,“叛国投敌分子”更甚。如果在边境捉到美蒋特务,他们不会把俘虏锁进狗笼,但抓到叛国投敌分子,就可这样,把他们当狗,再踏上一脚,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
被捕后的沈强再次被送到东莞拘留所,因为是第二次份子,所以第二次在东莞拘留所里关了三个多月。人类是个群体性很强的生物,人多的地方人们都会自动分成一群群,一堆堆的。在东莞拘留所每天送走一批,又迎来一批,犯人总额始终保持在五六十人左右。广州知青一进到大仓,凭着相同的口音大家会不约而同走到一起,亘相照应。
囚禁犯人的大仓一来由于人多,二来囚犯的情绪不稳定,很容易会因为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而发生冲突。在一次牢房大打斗事后调查中,沈强把一切罪名揽上了身,结果他被单独囚禁了一个多月,也因为他这样做,他赢得了所有犯人的认同与专重,从此在(起锚)的圈子里,很多人都认识他。
第二次放出来后,他马上回广州,这时的他已成了广州市的(地下)知名人物。因为他熟路,有经验,是一只差一点就成功的识途老马,加上为人够义气,因此这时他广州的家其门如市,每天都有很多认识或不认识的人找他。这些人一是来问路,了解情况,吸收经验,二是也有邀约同行,甚至有人愿意付钱为他准备所需的一切装备,只求他下次(起锚)时能带上他。然而这些好意他都婉拒了,1973年10月他第三次(起锚)了,这次行动他只带了一个与他下放同一队的广州知青。
第三次(起锚),沈强选择了黄历廿五的日子出发,这样月光越来越暗,几天后到达海边时夜间将会没有月光,漆黑一片对他们越过国防公路与海堤下海大为有利,然而越来越暗的月光也对他们途中的前进造成很大的困难,夜黑路难行,他们的进度减慢了。第六天早上,他们已断粮一天了,这时他们才走到今天深圳湾大桥的地方,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老乡。
那个老乡给他们指明了方向,对他们说:翻过这个山头,海对面就是香港。那老乡也没白白地便宜了他们,他要他们留下身上所有的财物,那老乡对他们说:过得去,这些东西对你们没用,过不去淹死了对你们更没用,倒不如留给我。沈强一听也有道理,就把两人身上所有的财物给了他,只留下一把电工刀。
他们走上小山头一看,不禁暗自叫苦,他们看到的海面相当辽阔,且波涛汹涌,如果在日间又体力充沛,那直线约四千米的海峡还有机会游得过去,如今他们已饿了一整天,又疲又累,要在夜间在此横渡无疑自寻死路。经过短暂的商讨,为求安全他们决定夜间沿着海边的国防公路向东行,到靠近深圳海面窄些才下水。黑夜中他俩饿着肚子,沿着公路边的田野一路滚滚爬爬,躲躲藏藏,走了一个晚上。
天快亮时走到一个今天叫(福田)的地方,不能再走了,必须在这里下海,躲到红树林中,否则天就要亮了。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这一次他们过海堤时小心翼翼,他们像蛇一样爬过水田,爬到堤基再停下来,屏息静气,等巡逻的军人走过了一会儿,才像蛇一样,乘着仅有的夜色爬过堤面,滚进了海边的红树林。
沈强刚进入红树林不久,天就亮了。他们躲藏的红树林,就在深圳河出口边上,那儿海面不宽,只有两百米左右,由于距离近,大陆方面防备很严,公路上解放军巡逻很密,海面上也有巡逻艇在不停地来回巡逻,白天是不能游的了,他俩只得躲在红树林里静待天黑。他俩已经断粮两天,这一天又要饿着肚子在水里浸一天。
白天水涨时海水淹到他俩的脖子,肚子饿得咕咕响,成群的鱼虾在他们身边游来游去,有些鱼儿还咬他们。饥饿的他们想用手捉鱼来生吃,但不成功,饥肠漉漉的他们好不容易熬到天全黑了,等巡逻艇一过去,就马上扑向大海,向对岸游去。
这一次他们成功了,由于距离短,只用了半个小时,他们就爬上了自由香港的海滩,这时他俩身上只剩下一条短内裤和一把电工刀。在香港海滩的公路边,他俩躲进树林中,以避过香港新界的原居民,因为一旦落到了那些人手中,就会成为那些人向亲友勒索钱财的肉参。
等到香港警车出现,他们才跳出来截车,香港警察一看就知道他们是来自大陆的偷渡客,很礼貌地让他们上车。在警察局里给了他们衣服和食物,第二天一早送他们出市区,经过了三次惊心动魄的(起锚)后,沈强终于获得了自由,从此在香港展开了新的生活。
2010年10月7日于香港
作者:怒海浮生客
(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2/6/29/n137700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