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执政,绝非他们所吹嘘的服务民众,而是对民众的全面控制与奴役。这种暴力控制与奴役始于中共公开的掠夺。中共的野蛮掠夺,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也是得自前苏共的遗传。
中共所掠夺的财产,包括对民众土地产权的掠夺、对生产资料产权的掠夺、对黄金与货币的掠夺、对古籍珍本与古玩字画的掠夺,还包括对年轻女性的掠夺。中共从早期创立“中华苏维埃政府”开始,就以“打土豪,分田地”的名义,蛊惑农民斗争中小地主,非法抢夺地主与富农的土地与财产。中共在延安时期的歌剧《白毛女》,正是为配合夺取土地而泡制的伪艺术品。
中共对民众土地产权的掠夺手段,在城市与农村不同。本文谈中共在大陆城市对居民土地的掠夺。1949年之前,城市居民的住宅产权与所占土地的产权是连在一起的。即一名普通市民在城市只要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这套住房连同所占土地都属该市民私人所有。城市的广场、街道,则为公共所有,由市民共同使用。这也是大陆在民国时期乃至在1950年代,城市的小商贩们可以自由设摊叫卖,绝无警察、城管挥拳驱赶的原因。中共自1949年暴力夺取政权后,一直处心积虑地企图将城市土地全面占为己有。我不幸出生在沦陷前夕的上海。我的父母在市区离苏州河不远处有自家住房,属私有产权。父母每年按季度缴纳土地税,我记得税率不高。1950年代我是小学生,偶尔也会按父母的指点,携少量钱款到中国人民银行设在当地的营业分理机构缴纳土地税。是的!那时中共大搞劳民伤财的计划经济,中共党内找不出懂经济的人材,少数真正熟悉经济学的学者,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才能苟且存活下来。因此在那时,人民银行实际已成为财政出纳的一个窗口,这是土地税必须缴纳到人民银行的原因。
中共对城市土地的公开掠夺,有三个明确的标志。第一个标志是1956年,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二局发出文告,文告标题为《关于目前城市房产基本情况及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其中有一段文字是:“一切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街基地等地产,经过适当办法,一律收归国家。”这是第一步,其中所谓“适当办法”究竟是什么办法?没有讲明白,这就为中共不择手段的掠夺,预留了空间。
“适当办法”在人们浑然不觉中开始。1960年,由中共控制的伪上海市政府实施“市政建设”,我们家的住房面临被拆除的命运。区级政府部门出具书面通知——通知我的父母:××路××弄××号,因“市政建设”的需要,所居住房屋必须拆除,限于×月×日搬迁。与此同时,我们被草草安置在市区边缘的被称为“两万户”的简易公房,成了房屋租赁者。我在90年代从相关资料上得知,“两万户”简易公房的设计者,正是后来在大陆受尽迫害的杰出思想家顾准。至于房屋与土地产权被公开掠夺,仿佛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过有一点是无法抹去的,即中共在上海对民居的强拆及对土地的掠夺,不是始于1982年之后,而是始于1960年。我们家的房地产权被抢劫后,得到的一点“补偿”是80元(我没记错,那时我已进中学)。而那时父亲的月薪是近90元,这些都有案可查。那时与我们住在同一地段,房屋与土地产权同时遭掠夺的居民有几十户。至今回忆,令人感到诧异的是,面对如此公开掠夺,竟没有一户居民出面保卫自己的产权,甚至连讨价还价都没有。面对理所当然且又理直气壮的掠夺者,所有居民都平静地接受这一事实。
这是大陆沦陷后的最初10年,不间断的政治运动加上无孔不入的洗脑,所带来的效应。作为社会底层的普通市民,人们因迷信而形成的服从,与因恐惧而形成的服从,总是混在一起的。限令搬迁的最后时刻终于来临,那一日供水、供电被切断,我们的土地产权被平静地夺走。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是一个深秋的傍晚,天下着濛濛细雨,我随着父母最后一次走出宅门,又回身将门锁上,然后依依不舍地离开老宅。中共对市民土地产权的无理掠夺,其轻易程度令世界上文明国家的民众根本无法理解。
中共公开掠夺市民土地产权的第二个标志,是1967年11月4日颁布《国家房管局、财政部税务总局答复关于城镇土地国有化请示提纲的记录》,其中文字显示:“对城市土地国有化问题,中央在1956年就有原则指示,到10年后的今天提出要把土地收归国有,不是太早而是太晚了。”1967年正是“文化革命”的第二年,对城市土地产权的掠夺,虽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倒刘少奇”的内斗所压倒,但中共抢夺城市居民土地产权的目标,绝不会放弃。
中共掠夺城市土地产权的第三个标志,是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第10条强硬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一标志意味着,中共对城市居民土地产权的公开掠夺,变成合法掠夺。从此,城市再无一寸土地属市民所有,“居者有其地”对每个市民而言,开始沦为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从此,暴力强拆民居的现象,及因暴力强拆致使原房地产所有者死亡的现象,在大陆各城市不断出现。显而易见的是,土地产权由分散的市民所有,转眼变成“国家”所有,整个产权“转让”的过程,没有双方协商,更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迹象,甚至不需要双方签定一个简单的手续。
国家是什么?国家是人们为解决相互间的争端,经反复博弈而谛结的一种保护性联盟。故国家的基本职能是保护产权,首先是保护人们的土地产权。大陆城市的土地产权归“国家”所有,纯粹是中共以“国家”的名义上玩弄的托词,实质土地产权被中共牢牢掌控在手中。“国家”本身,以及这个“国家”的14亿人口,全部被中共所挟持。事实上,在中共的控制与奴役下,这个“国家”没有成为民众的保护性联盟,也不可能为任何人的财产权提供保护。概言之,这个“国家”完全成了中共掠夺民众的工具。
宪法宣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那一年,正是邓小平南巡的那一年。紧接着,以邓小平、陈云等人的子女为首的太子党,凭着显赫的权势,纷纷南下大肆倒卖土地。短短几年内,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目标,就如同魔术般地实现了。现今在大陆中国,一个尽人皆知的事实是,没有一个暴发起来的权贵,能够离开中共对市民土地的公开掠夺。概言之,没有对民众土地的掠夺,就无法产生暴发起来的一代权贵。所谓“勤劳致富”,在大陆中国完全是一个天方夜谈式的笑话。余下那些没有权势参与掠夺的人们,只能借助若隐若现的背景大肆行骗。再往下,就是街头小混混们明目张胆的行窃。至于女人们,为了“生活品位”或为了生存,不得不开发自身的性资源。这是中共的疯狂掠夺所引发的连锁效应。
进入21世记起,中共拚命挤进WTO,也将掠夺行为延伸到国际贸易领域。川普总统将美中贸易中中共卑鄙的掠夺行径,向全世界公诸于众,包括中共对美国大肆掠取知识产权、强制性技术转让、借助国企补贴的手段强占市场,以及向美国政界、金融界、科技界等领域无孔不入的渗透。中共推行的“一带一路”,为进一步在世界范围内扩大掠夺而作准备。令中共深感遗憾的是,美中贸易战的谈判显示,中共在世界范围的掠夺即将走到尽头,这也让大陆长期忍受中共掠夺的人们,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彻底终结中共掠夺的那一日,也就是中共寿终正寝的那一日。我估计,时间应该不会太久了!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9/9/18/n115288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