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过去整整三十五年了。今天的中国,在上层,虽然我们能发现许多明争暗斗,但是看不到有推行民主改革、为“六四”平反的迹象;在民间,虽然我们可以见到听到许多不满,许多批评,乃至许多公开的抗议,但是我们还看不到有大规模的要求自由民主的运动即将爆发的迹象。 面对这样的中国,人们不能不问,难道真的是“杀二十万人换二十年稳定”吗?!
这里,我要再讲一讲所谓实践标准的问题。在一九七八年,中国展开过一场有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这场讨论在政治上是有某种积极作用的,但是在理论上却是站不住脚的。把实践标准应用于政治观点或政治主张实在是大错特错。譬如说,你如何去反驳“杀二十万人换二十年稳定”这种主张呢?如果这个杀人的政权果然又坐稳了二十年江山,难道就证明了杀人的主张是正确的,反对杀人的主张倒是错误的吗?
实践标准理论否认事实与价值的区分。实践标准充其量可以证明手段或工具的有效性,但是不能证明手段或工具的正当性,也不能证明目标或目的的正当性。我们反对“杀二十万人换二十年稳定”这句话,不是说杀二十万人不能换二十年稳定(也许能,也许不能),而是说不能用杀人的手段去换取稳定,是说用杀人换取的稳定不是我们所需要的稳定。我们承认,有时候,残暴的手段可以相当有效地维护一种邪恶的秩序,但我们要反对的恰恰就是残暴的手段本身和邪恶的秩序本身。
必须指出,单凭“六四”那一场屠杀,远远不足以造成这三十五年的恐惧效应。要维持“稳定”,必须不断地迫害,不断地镇压。三十五年来,中共暴力行为恶性发展,其赤膊上阵,肆无忌惮,都是八十年代不可想像的。为中共专制辩护者无非是说,鉴于当今中国的问题太多太复杂,唯有借助于中共的专制统治,才能有效地解决中国的各种问题。不消说,我们很容易找出许多事例证明专制是如何之不利于解决问题。不过这并非关键所在。我们要民主不要专制,主要还不是因为专制解决不了问题,而是因为专制本身就是问题。
什么叫“解决问题”?如果仅仅是着眼于“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你把人类社会中的种种麻烦都仅仅当作是有待解决的“问题”,而“忘记”了你面对的是一个个的活生生的人,那么你甚至可以说,专制肯定比民主更能“解决问题”。因为专制不把人当人看,专制可以不择手段,专制没有道德底线,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所以专制看上去大刀阔斧,雷厉风行,随心所欲,立竿见影。例如人口问题。当今世界,人满为患,人口爆炸是一个严重问题,人们绞尽脑汁,想出种种办法,但是其效果仍然未尽人意。为什么不干脆杀人呢?大规模的杀人无疑能够减少人口数目(如果有计划、按比例地杀人,效果一定更好),对解决人口压力问题无疑有立竿见影之效。如果针对残疾者和智障者开刀,还可以为社会卸下沉重的包袱,可以保证人均产值立刻飙升。你一定会说:不,不,不能用杀人的办法解决人口压力问题。那么,为什么不能呢?难道杀人不能解决人口压力问题吗?显然,不是杀人不能解决问题,而是不能用杀人来解决问题。
世界各国的经验都表明,自由民主更有利于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自由,不只是为了实现更好的公共管理,更是为了保证个人尊严与生活最高目标的追求;它本身就是最高的政治目的。民主不只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民主是为了解决“如何解决问题”这个问题。民主是用讨论代替监禁,用“数人头”代替“砍人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无论其性别、肤色、教育程度以及诸如此类--甘愿由于他的思想、观点、信仰而被监禁、被虐待、被屠杀,没有人甘愿在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害时却被禁止公开呐喊,没有人甘愿接受那种无法无天的绝对权力。这就是自由民主的伟大价值之所在,这就是自由民主的普遍意义之所在。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17/5/31/n920526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