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发动文革期间,敢于说出真话的只有几个可敬、可爱的小人物,他们或被囚、被杀,付出了青春和生命的代价。历史应该铭记这些人的名字──王容芬、刘文辉、遇罗克、陆洪恩。
据悉,该文由大陆历史学者傅国涌撰写,他在题为《他们远比大人物重要——最早洞悉文革真相的人》的文中写道,文革发生之初,许多在权力舞台上沉浮多年的中共高官不敢公开说出自己的态度,质疑这场涉及全民族命运的动乱。
迄今为止,说出了真话,披露文革真相的只是几个可敬、可爱的小人物,他们或被囚,或被杀,付出了青春和生命的代价,他们当年对文革的清醒和洞察是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资源,他们身上显示的道德勇气,也是人类文明赖以生生不息的根本动力。
女大学生王容芬写信给毛泽东退出共青团
1966年9月24日,北京外国语学院德语专业的四年级学生王容芬给毛泽东写了一封简短的信,一针见血地指出〝文化大革命不是一场群众运动,是一个人在用枪杆子运动群众〞,王容芬在信中郑重声明,自己从即日起退出共青团组织。
王容芬曾参加天安门的〝八一八〞毛接见红卫兵,就是在这次红色海洋的集会上,林彪的讲话让她联想到希特勒的讲话录音,她说两者简直没什么区别,从天安门广场回来,她强烈地感到〝这个国家完了!这世界太肮脏,不能再活下去〞。
王容芬决定豁出去也要把心里话说出来,她给中共中央、给共青团中央、给团校、给毛泽东写信,并贴上邮票寄出。然后,她买了4瓶敌敌畏农药喝下,她当时抱了必死的决心。可是等她醒来时,她已经躺在公安医院,接着被送往监狱。在关押了近10年后,王容芬在1978年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3年后被无罪释放。
因为写了那封信,王容芬在狱中耗费了13年的青春,进去时她是一个19岁的花季少女,等到出来时她已经33岁,牢狱在她身上留下了永难磨灭的痕迹,她明显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现在,她成为专门研究马克思的专家。
刘文辉直呼文革是全民大迫害
当19岁的王容芬说出文革不过是〝一个人在用枪杆子运动群众〞时,30岁的上海青年右派刘文辉写下了洋洋万言的《驳文化大革命十六条》,他直言不讳地指出:〝文化大革命强奸民意,疯狂迫害民众,是全民大迫害〞。
刘文辉称,中共当权者人人自装,登天安门城楼掀起疯狂的红卫兵运动,宣扬穷兵黩武,高唱世界革命,控制报刊广播,操纵全国舆论,对内专政暴行,镇压知识份子,焚书坑儒推行愚民政策,人人唯唯诺诺不敢言,陷社会暗无天日,使神州大地百业俱毁,遍地饥饿赤身,穷山荒乡,白丁文盲。工人不干活,农民不种田,学生不读书,教书者牛棚劳役,形形色色流氓高喊革命口号。武斗伤民,残酷迫害,抄家捕人,惨无人道……他呼吁〝民主主义者在抗暴斗争的旗帜下联合起来〞。
刘文辉和弟弟一起复写了14份,以匿名信形式分别寄给北大、清华、复旦等14所著名的大学。
1957年,20岁的刘文辉因为给厂领导提整风意见而被打成右派,主动要求到艰苦的海岛上工作,一度想偷渡出境,被定为〝现行反革命〞,1966年春天被开除公职,押回上海老家监督管制,但他没有放弃独立思考和对民族命运的关切。
如果说少女王容芬一眼看穿文革仅仅基于一种朴素的直觉,或者说是生活的常识,那么刘文辉是经过长期的理想思考,是有坚实的思想基础的。
他曾起草一张大字报,让他弟弟乘夜张贴到上海交大的校园里,其中说:〝我们提倡怀疑是反对武断,反对一切教条主义,一个自由独立的人和组织,对于一切思想,一切主义,必须要通过怀疑,而后可以相信,必须仔细考究过,然后可以相信,否则就是盲从。我们要提倡坚持独立思考,反对思想专制,反对精神奴隶。〞
刘文辉知道自己这样做意味着什么,他对弟弟说,自己甘愿做当代的谭嗣同、中国的普罗米修斯。〝古今中外,反专制反独裁,必然有人以身许国,抛头颅、洒热血,唤起自难而软弱的民众奋起反抗,那么,今天就从我刘文辉开始吧!〞
1966年11月26日,刘文辉兄弟双双被捕。1967年3月9日,刘文辉被上海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
音乐家陆洪恩不愿苟且贪生
即使在黑暗、残酷的文革牢狱中,海外归来的上海交响乐团指挥陆洪恩不愿苟全性命,临死前夕他慷慨直言25分钟:〝我想活,但不愿这样行尸走肉般地活下去。不自由,毋宁死。文革是暴虐,是浩劫,是灾难。我不愿在暴虐、浩劫、灾难下苟且贪生。〞
文革消灭了真诚、友谊、爱情、幸福、宁静、平安、希望。它几乎要想整遍大陆知识份子,几乎要斩断整个中华文化的生命链。〝如果社会主义就是这样残忍无比的模式,那么我宁做反革命,宁做反社会主义分子,不做专制独断、一味希望个人迷信的毛的顺民!〞
4天后,陆洪恩被枪决。当时同狱的年轻政治犯刘文忠多年后写下回忆录《风雨人生路》,记录了这位音乐家生前掷地有声的这番话。
毛泽东亲自批准枪杀遇罗克
遇罗克因《出身论》触及中共的要害而被枪杀,他早在文革之初就对文革充满怀疑,认为〝这么不正常〞。他是那个时代少有的几个清醒而坚强的思想者之一。
27岁的遇罗克学习成绩优秀,却因为出身问题而两次被拒于大学门外,最后成为北京人民机器厂的徒工。文革开始后,遇罗克编辑了《中学文革报》,撰写了《出身论》等一系列文章。
他列举事实反驳〝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重在政治表现〞的共产党政策,提倡民主和人权,在中国反响巨大。因言获罪,1968年1月5日,遇罗克被捕。他在狱中受尽折磨、拒绝认罪。1970年3月5日,遇罗克被判处死刑遭枪杀。
文中写道,当遇罗克被枪杀后,高干子弟们曾经欢欣鼓舞,他们毫不隐晦地说〝主席还是维护本阶级的利益的〞。据说,遇罗克被枪毙的最后决定,就是公安部长谢富治上报毛泽东,毛亲自批准枪决令的。
来源: http://www.ntdtv.com/xtr/gb/2017/12/12/a1354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