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绑架画面,不只是发生在辽宁,而是广泛地出现在中国各地。
辽宁本溪 凌晨4点的绑架
2018年8月28日凌晨4点左右,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华来镇派出所与桓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分成几组,每组数人,分别非法闯入华来镇5名法轮功学员家中。他们翻墙进入民居,进屋就照像,翻箱倒柜,查抄私人物品;然后将张吉英、高德兰、肖永久、孟兆金等5名法轮功学员绑架。
在静谧的凌晨,华来镇派出所副所长何岩带着两男两女翻墙而入,非法闯入张吉英家,将熟睡中的张吉英和她的小外孙惊醒,在他们的惊颤中,这些人把她家上上下下翻了个遍,搜走了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还撕坏了墙上贴的年画。整个家一片狼藉,像遭遇土匪洗劫了一样。随后,张吉英连同小外孙被警察绑架到了派出所。
高德兰老人也遭遇了类似的经历,当天凌晨有8个警察翻墙闯入她家。被绑架到看守所的高德兰,对与她见面的桓仁县检察官说:“我没有罪。”检察官也说:“是啊,我也知道你没有罪,但现在没有办法啊。”
同时,当天凌晨被绑架的孟兆金等两人被非法拘留15天,还分别被勒索1,000元。
发生在华来镇的上述抄家绑架事件中,警察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既未出示证件和搜查证,未提供抄走物品清单,也未让当事人或家属签字。从法律上来讲,实属非法,绑架。从手法上看,与绑匪无异:凌晨作案、翻墙而入、绑架人质、勒索赎金……。明慧评论说,这些警察与绑匪比较,区别只是未蒙面、未穿黑衣。
北京警察凌晨3点破窗闯女子家
在北京,同样发生过类似的警察半夜破门砸窗进屋事件。
2017年10月11日凌晨3点20分左右,居住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乙61号院的居民,被突如其来的重物敲击声惊醒,原来是北京东城区安定门外派出所的警察在撬四排六号的独居女子周晶家的门和窗户。警察在将窗框撬断、玻璃撞碎后,破窗进入周晶的居室。
窗子被破坏的照片。(明慧网)
当时,41岁的女法轮功学员周晶正在熟睡中,被这突发状况惊醒,只穿着贴身内衣,惊魂未定地蜷缩在角落。随后,周晶看到穿着警服的人在录像,看到了安定门外派出所政委杨卫东、警察牛艳新、辛仲阳和牛姓协警等人。
这些警察在没出示任何有效法律文书情况下私闯民宅,非法搜查,理由仅仅是在小区内发现了法轮功真相资料。
吉林610凌晨4点入室绑架七旬老太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警察知道非法绑架、抄家见不得人,在半夜三更翻墙头、砸窗户的事频频发生。
吉林省桦甸市七十多岁的老太太王桂兰,2013年11月中旬失踪,家人心急如焚,经多方查找,才发现王桂兰老人于2013年11月18日凌晨4点多钟,遭吉林桦甸市“610”(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人员杨宝麟等人非法入室绑架,后被送往吉林市沙河子洗脑班迫害。
山东警察凌晨4点入室绑架教授
原济南市教育学院物理教授张兴武及其夫人刘品杰。(明慧网)
原山东济南教育学院物理系教授张兴武,遭遇了不止一次的半夜绑架经历。
1999年7月20日凌晨4点,警察没有任何说法把张兴武软禁起来;在21日无理进行抄家,抢劫走了电脑、大法书等,并将张兴武与其夫人刘品杰关押到派出所。
2008年7月16日深夜,大批警察包围了他家,一群警察上楼当当地砸门,弄得满楼震动;门锁被撬开后,警察冲进门就对两位老人动武,随后把他们俩人绑架到派出所。在随后的10多天里,警察在张兴武家没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他们拿走了什么,谁也说不清。
2007年6月、9月,十几个警察两次半夜三更翻墙进入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萌水镇仁和村沈广禄家,抢走现金及物品价值3000余元;王村镇派出所在抓捕法轮功学员刘光宝时,是由所长刘彦君带领,深夜翻墙入院,未找到人,就趁机抢走了他儿子的摩托车和手机。沈广禄和刘光宝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
河北保定国保凌晨2点多的绑架
2007年8月29日凌晨2点半左右,河北保定国保在贾村乡派出所所长马洪杰带领下,深夜翻墙破窗进入西贾村法轮功学员孙景素家。这伙人没有穿制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抄家,到处乱翻乱摔。孙景素制止这伙人的非法行为还被打。孙景素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
非法入室的警察将孙景素家翻了个底儿朝天。据村民讲,警察从孙家抄走了一箱一箱的东西。
周村区国保大队长董长亮曾公开叫嚣:“有本事就去告,找律师也行,到哪里你也告不赢。中央周永康有指示,对法轮功人员不用讲法律,用什么手段都行。”
中国各地大面积发生的罪恶
中共警察机关对法轮功学员家中的搜查绝大多数既不出示搜查证,也不出示逮捕、拘留的证明,这些已经构成违法;而警察在深更半夜随便闯入居民家中,更是违法犯罪。以上曝光出来的罪恶其实只是冰山一角,更大更多的罪恶还在大陆各地区每天发生著。
面对中共警察绑匪般的行径,北京的周晶和济南的刘品杰,都决定起诉警察的非法行为。
刘品杰表示,知道在中共独裁的中国,老百姓没有理可讲。虽然这样,她也想让人民看看中共的法律如同废纸一般。
周晶于2017年12月21日也去北京东城法院,就警察杨卫东等人半夜撬锁、撬窗的违法犯罪一事要求立案。
宪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上述这些恶性抄家、绑架事件在中国各地大面积地发生,充分暴露了中共司法界的黑暗和中共的邪恶。被誉为“中国良心”的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在2005年三次上书中共执政当局,陈述了法轮功人士合法权利没有得到保障、相关处罚没有依据程序、被剥夺司法求助的现况,并要求有关当局改变现况。
他认为:“这种已完全黑社会化了的权力正在持续地折磨着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姐妹、我们的孩子及我们的整个民族。”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8/11/1/n108228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