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的时候,因为爷爷、奶奶辈的人,头脑中还有点传统文化观念,人把行善积德当好事,谁做了这样的好事,会得到赞扬,有好的口碑,那些天生痴呆或不能正常思维的人会被当做“傻子”看待,有一点贬义,但没有侮辱人的意思。
后来,中共搞改革开放,引进了外来技术的同时,国外性开放等败坏的道德观念也随着国门的打开进入了大陆,因为没有传统文化的约束,人们把身外之物——钱、权、名、利等视为生命所需,当作追求的目标,这时的“傻子”对象也改变了,那些无偿做好事、积德行善的却成了“傻子”。
美国在褒扬法轮功,中共在镇压法轮功,东西方两国对法轮大法的态度何以截然相反?
在“第十九届世界法轮大法日”和“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弘传世间二十六周年”前夕,我们就看一看两国对法轮大法的实际态度就明白了:
据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报道:
2018年4月4日是天地悲愤的日子,这天凌晨,清明节的前一天,被天津市武清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致死的法轮大法弟子杨玉永的遗体被迫火化。
杨玉永的遗体被火化的这天,天津市武清区警方出动全部警力,从武清城区的陵园到杨玉永的家乡——黄花店镇西田庄村几十里的公路沿途设岗,进村的车辆更是严加盘查。警方控制最严的是手机,绝不允许现场任何人带手机。村干部前一天就警告村民,村里的摄像头全程录像,要求村民注意车辆停放,不能阻碍交通。
警方对杨玉永家属更是严密控制,不让家属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更是严防家属带手机。
庐陵有一个法曹吏,曾经检举一个僧人,因歪曲事实导致判他死罪,案卷上报到州府。一天,法曹吏的妻子女儿在家中西窗下作针线活,忽然看见两个穿青衣的兵卒手里拿着文书从厨房里出来,厉声对他的妻子说:“告诉你丈夫,不要冤杀僧人。”于是走出门去。他的妻子和女儿惊吓出一身冷汗。过了很才走出来,看看大门,大门紧闭。法曹吏回来后,妻子把当天所见的事一一告诉了他。他听后非常恐惧。第二天他想要偷回案卷,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僧人最终被杀。僧人死的当日,法曹吏在路上还遇到过僧人。后来法曹吏用百计设祭坛祈祷致歉,都无济于事,一个月后竟然还是死了。
人不相信天理,就会在贪婪与欲望的支配下,种恶因,得恶果;人相信天理,就会有心法的约束,种善因,得善果。
清朝大学士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里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姓崔的人,一次与当地的豪强打官司,非常占理,但是由于官府庇护豪强,他有理无处诉说。悲愤之际,他想到了自杀。
晚上,崔某人梦见了已经过世的父亲。父亲对他说:
崔素红(音),四十一岁,河北泊头市富镇毛家营村人,富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其近日在骑电动车上班的路上,遭遇车祸,被大货车撞死。
明慧网报导,崔素红死状奇惨——头、脸被撵掉半个,肠子被轧出来,大腿被车轮胎豁开,肉往外翻。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解决,现在尸体在镇政府里,后事还未处理。崔素红身后留下两个孩子,凄惨可怜之状令人唏嘘。
崔素红是所谓的包村干部,“承包”著富镇周官屯村和韩屯村等村,长期布控、监视法轮功学员和其他所谓“不稳定人员”,并传达中共的迫害任务和政策给村干部,村干部向她汇报情况。所有修炼过法轮功的人员,包括已经放弃修炼多年的人,都成为她监控的对象。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王淑兰遭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谷月多次乱敲法锤,阻止辩护。甚至当律师提出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和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时,审判长说不能提《宪法》只提法律,这是“中国特色”,说了两三次,还几次敲了法锤,打断律师发言。如此“中国特色”,想必也是“伟光正”(畏光症)的,应该让现代国际社会好好见识一下。
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功法,1992年5月由李洪志先生传出,至2018年已传至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转法轮》书籍已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发行。全球修炼法轮大法者已超过1亿人。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合法,而且应该受表彰。
然而,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并胁迫所有人参与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而且有众多的参与迫害者遭受了现世现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2016年夏季的一天,高亨柏对面邻居家液化气管老化,着火了。怕液化气罐爆炸,邻居一家惊吓得奔到街上,绝望地望着刚刚盖好、装修好的新房。
正在家睡觉的高亨柏听到邻居的哭喊,忙跑出来,一看情况危急,马上回家顺手拿起女儿的被子,蘸满水,冲进邻居家的厨房,用被子扑灭熊熊火焰,因而避免了一场灾难。
村里曾有两家因液化气起火爆炸,其中一个男邻居被重度烧伤,花了很多钱植皮。高亨柏的母亲感慨地告诉众人:儿子修炼法轮功,做好人,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