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山东前副省长季缃绮已被立案审查,他的罪名中有一项是“涉嫌贪污犯罪”。中共十八大以来,犯贪污罪的“大老虎”至少有10人,除季缃绮外,还有王珉、艾宝俊、武长顺等人。
1月4日,季缃绮落马。2月13日,季缃绮被立案审查及被“双开”。
中共官方通报指,季缃绮“贪欲膨胀,中饱私囊”,还提到他转移涉案款物,对抗审查;收受礼品,低价购买住房,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巨额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季缃绮2013年1月成为山东省副省长之前,曾执掌山东鲁商集团长达10年,被称为“山东商业帝国掌门人”。
季缃绮落马后,陆媒披露,早在2009年季缃绮主掌山东国企鲁商集团时,就曾被举报涉嫌侵吞国有资产。据报,他涉及的是围绕山东青岛鲁商凯悦大酒店这家五星级酒店的股权转让。
据《法制晚报》报导,中共十八大以来犯下贪污罪的中管干部中,有孙鸿志、王天普、王珉、杨栋梁、艾宝俊、杨振超、武长顺、陈雪枫、宋林等人因此被判刑。季缃绮的罪名一旦成立,他将是第10人。
从贪污金额上来看,武长顺最多,达到3.42亿余元(人民币,下同),他除了贪污,还受贿8,440万余元、挪用公款1.01亿余元。2017年5月27日,武一审被判终身监禁。
其次是宋林,以领取认股权、在下属公司报销个人费用等方式,侵吞974万余元。第三名则是艾宝俊,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购买停车位和干部福利房等过程中,侵吞751万余元。
辽宁省前省委书记、中共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王珉被判无期徒刑,被指控受贿1.46亿元。其中王珉在担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100万元。
中共河南省委前常委、洛阳市委书记陈雪枫被指非法收受共计1.25亿余元,其中陈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547万余元;2004年至2011年,陈在国有企业增资扩股中,擅自决定收购项目、收购价格,造成国有公司损失2.24亿余元。
据去年10月中共官方数据显示,习近平上任后已处理了134.3万名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64.8万名农村党员干部。
此外,季缃绮、孙鸿志、王珉、武长顺、陈雪枫、宋林等都曾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明慧网列入追查名单。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8/2/17/n101507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