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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加拿大的崔学敏今年75岁,原来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银行系统一所学校的教师。她1998年退休。
旅加法轮功学员崔学敏:“从1999年11月解除我的退休金之后,直到现在我一分钱没有。”
崔学敏是一位法轮功学员,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崔学敏去北京向政府反映炼法轮功受益的事实,被本地公安截回,关进看守所,之后遭到非法劳教。那一年的10月,单位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她除名,剥夺养老金。
这只是发生在1999年的一个实例,当局逼迫老年法轮功学员在养老金和信仰之间二选一。
崔学敏:“单位的同事都说什么呢?胳膊拧不过大腿,你就写一个不炼了,你在家炼,那养老金不就回来了吗?他们承认(剥夺养老金)这是违法,仲裁委员会那副处长,就把‘职工奖惩条例不包含退休人员’的文件都给我了。我不在你奖惩条例之列,就不应该解除我的退休金。”
至今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22年,“剥夺养老金”等经济迫害手段仍在持续。根据法轮大法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一年至少有142位法轮功学员被扣发养老金。此外各地警察绑架骚扰至少1318位老年法轮功学员,抄家抢劫327人,法庭非法判刑278人。全国各地法庭和警察敲诈勒索老年法轮功学员2,056,547元。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的王晓燕,就在去年5月被社保局悄悄停发了养老金。在崔学敏的年代,行政部门还承认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是违法。但王晓燕被社保局告知,他们是以“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为由停发她的养老金。
这份文件声称“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但多位人权律师指出,中共因为信仰迫害法轮功学员本来就是非法的,现在采用停发养老金和追讨养老金的手段,也是违法迫害。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首先从生存权的角度。这是违反了中国自己的《宪法》,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国际公认的人权标准。它不但是危及当事人本人他们的生存权,还危及到他们所供养的家属的基本生存的权利。”
而从经济角度看,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指出,养老金、社保是公民在退休前自己和单位依法缴纳的,是退休前个人劳动所得的一种储蓄,没有人可以侵犯。
赖建平:“《刑法》、《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养老保险待遇是不能任意的被侵害。”
此外,制定规范性文件来剥夺公民养老金,属于减损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的行为。赖建平指出,按照中共的《立法法》,只有全国人大有立法权。
赖建平:“所谓的各部委、地方政府,都没有权力制订‘减少公民基本权利,增加公民基本义务’的这么一种法律,何况它现在这个劳保部的四十四号文?它连行政法规都还谈不上,它是劳保部办公厅(劳社厅)的一个答复,这个层级是很低的。”
2004年初,崔学敏曾逐个找相关部门讲真相,讲清中共迫害法轮功是错的,单位开除她、不发养老金也是错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领导了解真相后,一度受理了她的案件,准备开庭,但受到操控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压力,不得不停止。
而目前,各地也有很多被剥夺养老金的法轮功学员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停止违法剥夺养老金的行为,不要再跟着中共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22/02/20/a103352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