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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旅美法轮功学员张鸿玉得知,父亲张明再次被非法绑架。
旅美法轮功学员张鸿玉:“他是8月10日被丹东市站前派出所绑架。然后11日的时候,家属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就是让家属去签字,因为我父亲被送到看守所。那么后来到家里去看,家里都被抄了,柜子的门都是打开的,书啊,还有很多物品都不见了。”
张明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但具体被抓的原因不清楚。
张鸿玉:“警察单方面说是看到我父亲去派发资料,法轮功真相资料,这是警察说的。”
这一情形如同2018年的再现。那年6月底,张明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李全臣去宽甸发真相资料,被宽甸巡逻警察非法抓捕。警察第二天去抄张明独居的家,翻得一片狼藉,家里的法轮大法书籍、电脑及各种证件不知去向。
旅美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指出,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判刑,都是因为他们讲述法轮功真相,持有或者发放了相关资料,但当局的这种作法本身是违法的。
旅美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即使按照中共的法律途径来讲,它也必须有一个结果条件,就是破坏了法律。就我们所经历的所有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当中,都不存在这个情况,没有任何一个人破坏了中共的所谓的法律的实施。因此对张明这样的一种,因为他发放资料,对他进行抓捕,当然是违法的。”
张明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做好人,戒掉了多年的烟酒,身体由虚弱无力变得健康。他对家中老人非常孝顺,对亲友同事非常友善,是有口皆碑的好人。
但是从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张明一家遭到严酷的迫害。
张鸿玉:“那我父亲在2001年的时候上访就被非法劳教过,在2018年的时候又被非法判刑一年。而且因为我母亲在2013年的时候,也是因为修炼法轮功就被迫害致死了。她也是因为坚持信仰,被多次的非法绑架、关押,受到很多折磨。那我也是不希望(父亲)能够重蹈覆辙。”
旅美中国人权律师彭永峰指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利用了整个的国家机器,二十多年来一直在进行着,不但是非法的,而且可以说是一种国家犯罪行为。
旅美中国人权律师彭永峰:“实际上(中共)对法轮功的这种迫害,这跟上个世纪德国迫害犹太人,从性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那当然在整个这个大的背景之下,所有的个人在这场迫害当中,他的角色、他的具体的犯罪行为,也都要承担责任的。不管他有没有意识到这些东西,实际上他们是在进行犯罪,只不过是在公权力的掩护之下。”
吴绍平:“中共实际上是他们违法去剥夺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另外一个从国际法的角度而言,它也是违反国际法的。因为相关的国际法有明文规定,作为一个公民的话,他有最基本的宗教信仰的自由的权利,是任何一个政权应当保护的公民的一个基本人权。”
张鸿玉呼吁丹东市的执法人员尽快释放无辜的善良老人。她表示,父亲修炼法轮功,是属于公民信仰自由,于社会毫无害处。而执法人员跟随中共的迫害政策,执法犯法,也会给自己酿下后患。身为女儿,她很担心父亲的情况,也会持续的关注。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22/08/16/a103503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