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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下辖的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黄德义,因搭建便民浮桥并收费,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他17名亲属也分别被判刑。此案于7月5日被大陆媒体曝光后,白城市法院8日发布通报称,该院已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据了解,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边的洮儿河,由于河上没有桥梁,村民出行不便,2014年,黄德义和十几个亲戚合力在洮儿河上修建了一座浮桥,花费逾13万元。
为了收回成本,黄德义让过桥的村民、路人自愿交费。如此一来,村民过河方便多了,但黄德义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没回本,麻烦就找上门了。
从2015年开始,洮南市水利局多次以“非法建桥”为由,要求他每年缴纳逾万元的罚款。到了2018年,当地水利局不仅要处罚,还强制要求他拆除浮桥。
旅澳历史学者李元华:“这种行为其实就属于自助自救,就是大家图一个方便,其他人也觉得很好,少交一点钱以后,少走几十公里的路,油钱也省了,时间也省了。但是水利部门很奇怪,去收取罚款,就是一万块钱也不知道(是不是)进了是个人的手里。”
面对政府部门的一再刁难,黄德义主动提出将浮桥交给水利局,只要让乡亲们能过河就行,但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黄德义只能亲手拆除了浮桥。
李元华:“整个事件来讲非常荒唐,你能看出中共的各个部门想捞钱捞钱,想滥用法律的名义去欺压百姓就欺压百姓,但是没有一个真正为当地百姓的疾苦去着想。”
黄德义透露,在他没有建桥之前,已经有22位乡亲在洮儿河中溺亡,架桥之后再也没有人溺亡,但官方下令拆桥之后,又有十多人溺亡。
赖建平:“本来政府应该去做这个事,政府应该去修这个桥,结果你政府不作为,老百姓纳的税,共产党的政府官员贪污了,挥霍了,连最起码的村民应该要日常通行的一个桥梁他都不修,这种政府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你让村民陷于极大的危险之中。”
令黄德义没有想到的是,罚款交了,桥也拆了,但一场大祸还是躲不过。
2019年2月,洮南市公安局以所谓“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刑事拘留,同时还殃及他的亲友。洮南市检察院将黄德义等人起诉至法院。
同年12月,洮南市人民法院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个亲戚也分别获刑。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的一审法官孙利曾被人实名举报,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并受到党内处分。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所以这个法官这么恶劣,这么一个糟糕的法官,他显然也没有什么法律素养,也没有什么法治精神,他就是当地的一个地方酷吏和他们沆瀣一气,或者成为他们打手的一个地方法官。”
黄德义越想越冤枉,修桥铺路明明是做好事,怎么到了他这就被判刑了呢?于是在2021年年底,黄德义提出申诉,但今年3月被洮南市法院驳回,法院声称此案“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李元华:“那么这件事情确实荒唐以后,在媒体上发酵以后你能看出来,那当地政府它的这种迅速反应又出奇的快,这也能看出来,实际上它不是真正是说办公效率提高了,而是说想忽悠整个的舆论。”
近一个月以来,黄德义的案子引起中国民众热议,很多网友都为他抱不平。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23/07/10/a1037464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