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国安部发布办理案件的程式规定,涉及到办理行政执法和刑事案件。人权律师指出,中共国安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是在推行特务治国,它还篡夺了最高司法解释权。
4月26日,中共国安部部长陈一新签发《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式规定》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式规定》,并将在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这些规定。
中共国安部新推出的行政执法规定共7章140条,包括询问嫌疑人,调取档和电子资料,以及查封、扣押和冻结涉案人资产和行政处罚执行等要求;刑事案件规定共11章360条,包括执行拘传、取保、监视居住、逮捕关押等强制措施等做法。
前北京律师、民阵加拿大主席赖建平表示,现在国安有了这个所谓的新部门规章,它可以肆无忌惮的在光天化日之下,随意侵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这也会让国安系统更加荒腔走板,对民众日常生活更普遍的严密管控,会让涉及所谓国安议题的案件的公民,更没有权利保障。
前北京律师、民阵加拿大主席赖建平:“可能会导致更加普遍的、更加骇人听闻的刑讯逼供,会导致更多的诸如强迫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样的国家恐怖主义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整个在这个所谓的刑事诉讼领域,只要沾上国安的这样的名分,那么刑事诉讼法甚至刑法本身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前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指出,例如,国安部在《行政执法程式规定》的第28条中规定,涉嫌违法人在接受国家安全机关执法人员询问时,应当如实回答。这事实上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冲突。在《刑事诉讼法》当中,犯罪嫌疑人可以零口供。
前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他可能是涉及刑事犯罪,那他为了拿到他的口供,那它就以行政案件的方式立案抓人,要求他说出。因为他不能零口供对不对?所以他必须得说,你不说他们可能采取酷刑的方式,刑讯逼供的方式逼你去说,采用各种手法威胁。”
吴绍平认为,国安部就是利用国家安全的名义,剥夺和侵犯了嫌疑人的零口供权,也就是西方的沉默权。
这次国安部还在《行政执法程式规定》的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落实所谓的反间谍责任,国安机关会指导和监督他们。
原来隐身暗处的中共国安部近年越来越显高调。2023年7月国安部首次开通公众号,并且跨界在外交、金融问题上高调表态,并对多家外资公司采取行动。
赖建平:“国安部门可以任意的借国安案件来干预,来监督,来渗透到各种不同的民间社团,民间组织。可以针对各式各样的情况,对公民进行非法的介入。在政治上,它实际上就是一种特务统治的进一步扩展,是古代的东西厂。”
赖建平认为,中共是想藉国安来推行更加残暴的独裁专制统治,更加全方位的控制社会、控制每一公民的私生活、每一个领域,把特务治国实实在在地落实在具体的日常生活当中。国安无限制地给自己扩权,其实在根本上侵犯了中国公民的基本的权利和自由。
吴绍平指出,国安部门的规定其实不是法律。但国安部以涉及到国安问题为借口,几乎可以在任何地方对个人进行立案。它实际上就把人大或者是最高级最高法才有的法律的解释权,变相的拿到自己的手当中了。
吴绍平:“它用所谓的国家安全的名义来恐吓、威吓老百姓,讹诈整个国家、讹诈整个社会。中共这么做的目的,最根本的目的当然是利用这个东西,最终来维持它政权稳定,这样一个根本性的目的。”
吴绍平认为,国安部门利用它的部门规定创权夺法,这其实是与习近平主以国家安全之名义,来巩固他个人权利也是有关系的,而国安部门也会借此,势必在中国造成一种极其严重的红色恐怖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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