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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运动的导火索,也就是港府借口修订“逃犯条例”的港女命案凶嫌陈同佳,因“洗黑钱罪”在香港服刑,10月23号出狱。
2018年2月8号,陈同佳和女友前往台湾旅游。17号,陈同佳在杀害女友后,随即逃回香港。
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分别在同年3月、4月和7月,向香港律政司三度提出司法互助。香港方面表示港台两地之间因为没有司法协议,拒绝遣送陈同佳至台湾受审。台湾士林地检署在同年12月3号正式通缉陈同佳。
今年3月,香港政府以“香港籍疑犯陈同佳在台湾杀人案”,订立“送中条例”,引爆香港人不满,由于政府一意孤行罔顾民意,让“反送中”运动抗议升级。
由于反送中运动逐渐失控,特首林郑月娥日前表示陈同佳出狱后有意来台投案自首,她愿意协助。台湾方面表示,愿意派人赴港押解陈嫌,但遭到港府拒绝,认为这等于跨境执法。港府声明指出,陈同佳出狱后,特区政府就无权施加任何强制。换句话说,就是不关香港政府的事。
前香港立法会议员 梁国雄:“现在林郑把陈同佳送到台湾去,不过是要把她过去的错误掩饰一下。利用陈同佳这个案子,把香港人最害怕的东西,强加在香港人身上,就是香港人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但是送中条例就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因为在中共来讲,他们是公检法一条龙,它在公安检察已经是由党控制,完全没有司法的独立。”
对此,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表示,受害者和加害者都是香港公民,既然香港政府不愿意行使司法管辖权、不愿意替香港人伸张正义,那就由中华民国台湾来处理。蔡英文强调,凶嫌陈同佳是通缉中的对象,只有逮捕,没有自首。
香港支联会副主席 蔡耀昌:“他在香港监狱出来,也表达愿意、自愿的到台湾受审。我想当然希望他能够履行他的公开承诺,能在香港处理完跟家人会面以后,就是自愿的、自动的到台湾。我想他到台湾之后,台湾当局也会按照他们的法律规定,把他扣押,然后进行刑事的调查。”
10月23号早上,陈同佳出狱后,由身兼任北京市政协委员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牧师管浩鸣陪同,向媒体发言说他有意愿到台湾自首。
但当天中午,原先计划出狱到台湾的陈同佳,却临阵脱逃,取消了赴台湾投案。根据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的说法,是顾虑陈同佳的人身安全,警方已经有适当安排。
有网友说,“真好,这样的杀人犯好有人权。”还有网友说,“他还可以选日子来台湾,根本不是杀人犯,就是自由行。”
中华民国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香港过去完全不理不睬,现在态度突然改变,这事情有猫腻,“企图用送来台湾合理化送中条例”。
许多网友做出截图,讽刺林郑月娥如果答应台湾政府就是承认对方主权,如果拒绝,就被证实这是一场“政治操作”。
香港民阵则发文说,当日强推送中恶法,不惜破坏香港独立司法管辖权;现在拒绝台湾请求,批评台湾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辖权。林郑的“初心”,由始至终就是利用陈同佳案出卖香港!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19/10/23/a102692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