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当时31岁的辽宁沈阳人李霖,回新疆乌鲁木齐市老家过春节,因为在网上发了5条有关新疆现状的资讯,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今年2月21日刑满出狱。
李新华对大纪元记者介绍,“我手里握有他们(公检法)大量造假陷害李霖的案卷,所以一直被监控,出行受限制。负责监控我的是辖区派出所,就是陷害我儿子李霖的罪魁祸首──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南湖北路派出所,责任人是所长和社区民警。”
李新华说,“由于我不断控告和在网上曝光他们的违法行为,我成了维稳重点人员,出行受到限制,在新疆境内坐火车被盘查,出新疆乘飞机,在机场经过正常安检后,被带到特殊区域进行X光透视。”
李霖出狱当天,是被狱警直接从乌鲁木齐市送到辽宁沈阳住处。“因为他们不允许我接李霖回新疆,社区民警和社区书记陪我一起去辽宁沈阳。南湖北路派出所所长和民警协助辽宁沈阳辖区司法所让李霖签管教协议。”她说。
“我住在沈阳一直到中央两会结束的3月11日才离开回新疆。期间,3月6日中午我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下午新疆辖区派出所所长打电话告诉我:北京在开两会,不能去。我只好退了票,晚上,他俩(派出所所长和民警)因这事来家里做我工作。”李新华还说,“现在的派出所所长告诉我:你如果去北京,必须由我陪你去,这是上级要求。”
记者致电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南湖北路派出所,电话无人接听。
李霖在推特发的5条涉疆资讯,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受访者提供)
李昕华被设定为重点人员。(受访者提供)
李新华说,“派出所民警范跃锋、尹升颉等人大量造假,伪造李霖的户籍地和居住地在新疆乌鲁木齐,侦查手续大量造假,证据大量造假,销毁物证,伪造签名。”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刘进波拒绝李新华聘请的律师会见和阅卷,而是给她推荐另一名律师,该名律师会见时要李霖认罪,则可能会重判。案件开庭,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违法进行不公开审理,拒绝旁听。
“法庭上,刑一庭法官邓颖、王超、张诚他们大量造假,捏造事实陷害李霖,配合公诉人刘进波使用假物证。他们不允许高度近视的李霖戴眼镜,全程戴着手铐。庭审笔录和判决书上却写着公开开庭,旁听4人。”
2018年12月5日李霖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没有依法进行,不公开宣判,判刑后不移送监狱,同其他人一样戴着脚镣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家人不能会见或通电话。她说,“李霖被戴脚镣3年后我才知道,我要求看守所立即解除脚镣,管教干部说:根据新疆有关条例规定,这类人员要一直戴着脚镣。我把这事放到了网上,他们只给李霖解除了脚镣。”
“对于我的控告,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华曾威胁我:你如果把这件事放到网上,就有人收拾你。你这种人会被收教的(指那种教培中心)。
“2019年12月9日当他们得知我手里有他们大量造假陷害李霖的案卷后,竟然动用与我毫无关联的新疆阜康市公安局的刑警赶到800多公里的伊犁尼勒克县我妈家抓我,对我妈家进行非法搜查,带我回乌鲁木齐市到我家进行非法搜查,最后把我带到阜康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进行盘查,共非法拘禁我62小时。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手续。”
2022年2月21日,李霖4年刑满到期,这时候他们又说李霖的户籍地和居住地在辽宁沈阳,不允许李新华夫妻接儿子回家,李霖被直接送回辽宁沈阳与当地相关部门签管教协议。
由于李新华不断控告和在网上曝光,使她成了维稳“重点人员”,出行受限制,在新疆境内坐火车被盘查,出新疆时乘飞机,在机场经过正常安检后,被带到特殊区域进行X光透视。
庭审笔录、判决书都写着公开开庭,旁听4人。实际并没公开开庭。(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李霖的辩护律师给他做有罪辩护。(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大紀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22/6/22/n137647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