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前,政法委动向受关注。有海外中文媒体文章指出,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将政法委打造成超级机构,其两名亲信罗干和周永康先后权倾一时,祸国殃民,江由此为中共留下具体的制度之恶。分析认为,江泽民留下许多政治败坏的黑锅,后来者本可以不背,中共解散已经是大势所趋,当政者若认识到这点,应能作出相应抉择。
江泽民否定乔石 恢复毛时代以党代法
自由亚洲电台“夜话中南海栏目”近日连续发表多篇文章,介绍江泽民在政法系统所起的坏作用,直指江留下的政治遗产是制度之恶。
文章指出,重新强调“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上,始作俑者是江泽民。江泽民在否定乔石的基础上,恢复了毛时代的以党代法。
现在的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其前身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的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1958年成立的中央政法小组。文革后1980年1月24日中共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1985年,乔石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1986年再兼副总理。随后赵紫阳当局进行中央机构改革,1988年5月,正式撤销了中央政法委机关,原中央政法委书记乔石继续担任作为议事协调的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
不过,“六四”镇压事件发生导致赵紫阳下台、江泽民上台。中共中央1990年3月宣布,恢复设立中央政法委员会。
事实上,在乔石1987年到1992年之间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该机构的办公室都没有独立门面,只是设在公安部内,由公安部长兼任秘书长,只有很少的专职人员编制。
1990年后本来也没有专职政法委副书记,由时任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兼任。任建新担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唯一的一名副书记是由时任国务院国务委员。由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兼任。当时政法委副书记甚至被认为是“虚衔”。
江泽民在1992年十四大上巩固了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之后,加快扩大政法委权限。1994年印发的政法委编制方案,将中央政法委员会的职权扩大到七项,其中包括“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等于是正式恢复了党委领导办案的毛时代的老套路。
罗干被江泽民安插成为正国级政法委书记
文章指,在江泽民向胡锦涛交班的过程中,政法委被从组织架构和权限范围上恶性膨胀,形成了政法委一把手是正国级,二把手(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部长)和至少两个委员都是副国级(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局面。
罗干1997年9月担任政治局委员和中央书记处书记,次年3月连任国务委员,并升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担任政法书记的前五年,即1997到2002年,江泽民不再设政法委副书记,当时无论是公安部长还是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检察长,都和司法部长、国安部长一样,并列为政法委委员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上,江泽民向胡锦涛交班,并把原来的政治局常委七人制改为九人制,增加了一个中央政法委书记和一个中央精神文明委员会主任。已67岁的罗干,在担任了五年中央政法委书记后入常,从副国级升至了正国级。
身兼中央政法委书记的罗干负责指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国家安全部等部门工作。权力坐大的中央政法委在中共党、政、军、警察系统内所统辖的机构,还包括国务院的民政系统、当时表面挂靠国务院的宗教管理系统,以及海关、边防,等等。
中央政法委书记整个机构也水涨船高,成为和中央书记处、中纪委平起平坐的正国级机构。
文章指出,从罗干于2002年10月进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之后,胡锦涛担任总书记的十年,是中央政法委权力和权限恶性膨胀的十年。胡锦涛欲左右公检法时却因为中间隔着一个身兼政法委书记的政治局常委,而受限于所谓的“党内分工”。重新开始设置的政法委副书记一职也从此被定为同时期的公安部长兼任,形成了公安部长有权命令和指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荒唐局面。
周永康打造政法委“第二权力中央”
文章中介绍,在中共体制内一直使用所谓的“公、检、法”之序列排名,说明了公安从来是凌驾于检察院和法院之上的。毛泽东时代的历任公安部长都是位高权重,从罗瑞卿到谢富治再到华国锋。不过华国锋之后的赵苍壁在位公安部长期间,其党内最高职务只是普通中央委员。
到了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有几好任公安部长并非是由国务院副国级领导人兼任,只是普通的正省部级待遇。但当时的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院长都已经被明确为副国级。同时,到江泽民实际掌权时代(周永康之前),好几任公安部长也都未再兼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
1942年生的周永康是江苏无锡人,与前党魁江泽民是江苏小同乡。周早年出身石油系,后担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和四川省委书记。
在江泽民和曾庆红的操作下,2002年,周永康正式进入核心权力机构,成为25年来首个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的公安部长,同时他也是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次年再兼任国务委员和武警第一政委。从江泽民时代重用周永康开始,公安部又被重新凌驾于检察院和法院之上。
2007年周永康进入中共政治局常委会、就任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不断将政法系统打造成其个人地盘,政法委也成为中共“第二权力中央”。
中共政法系统制造的冤假错案越来越多,导致各地群体事件不断。而中共把庞大的经费用于打压包括访民、法轮功、异议人士等上,维稳费用逐年递增。
据中共2012年3月份两会报告,中共在警察、武警和其它内部安全上的预算在2012年高达7018亿元,而中国的国防军费只有6703亿元。政法委系统拿到的钱比国防预算还要多出315亿元。
前述文章认为,2002年十六大江泽民自己准备退位的同时,在把专职的中央政法委书记从政治局委员升格至政治局常委的同时,还制造出了一个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和国务院国务委员身份兼任的公安部长,绝对称得上是极其阴毒的作法。
文章说,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从那以后的多数地方各级政法委一把手都是由同级公安厅、局长出任,且是同级常委。公检法三家,公安一家独大,警权扩张,一直被学术界认为有碍司法公正。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被指是冤假错案率高居不下的根源之一。
罗干、周永康系因助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获升
大纪元早在2015年3月30日刊发的专稿指出,江泽民要让政法委拥有越来越大的权力,关键在于罗干和周永康紧随江镇压法轮功。
报导说,1996年,罗干作为政法委副书记就开始在公安内部发起调查和准备镇压法轮功,但一直找不到任何理由和证据下手。罗干无奈找到连襟何祚庥,两人策划了1999年镇压之前的一系列相关事件刺激法轮功学员,在天津事件中引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并指挥警察引法轮功学员围中南海,从而震动整个高层,为发动镇压制造口实。
1999年6月,“610”办公室成立,负责人由中共政治局常委担任,第一任李岚清,此后由罗干、周永康担任,专职迫害法轮功;何祚庥当时担任“610”办公室的学术顾问。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镇压法轮功运动,密令“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迫害政策,而罗干是直接部署、实施和推动江氏灭绝政策的人。
报导指出,江泽民曾称要“3个月消灭法轮功”。此举不但没成功,反而遭到中共体制内外不同程度的抵制和反对。因镇压推行不下去,江泽民让曾庆红出谋、罗干上阵,在2001年1月23日除夕下午,炮制了“天安门自焚事件”。中共喉舌第一时间报导此案,以诬陷法轮功。但经海外研究机构通过对中共央视播出的录像画面进行慢镜头分析,发现很多疑点,被证明这场“自焚”事件完全是一个精心设置的阴谋与骗局。
为了维持对法轮功的镇压,江泽民对专职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及政法委赋予绝对权力,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并胁迫利诱全国党政机关、公安政法系统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到2002年,面临退休的江泽民恐惧被清算,想方设法把罗干塞进政治局常委会。
而周永康在四川任省委书记时就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在四川任职期间,周永康于2001年访问美国,被法轮功学员告上美国法庭。2002年,周永康就被江泽民提拔进入政治局。
2007年中共十七大,因周永康劣迹斑斑,遭到中共内外的排斥,但由于江泽民的强力干预,周最终被“硬塞”进政治局常委会。
报导还说,在江泽民干政之下,胡锦涛掌权时的中央政法委书记早突破了几十年来的政法委所谓“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权力规限,大破政法委插手具体个案之禁,并统管中共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国家安全部等部门工作,负责对法轮功的镇压行动。
政法委在中共二十大的走向引关注
习近平上台后,打破“刑不上常委”的潜规则,抓了退位的周永康。随后中央政法委书记降格为副国级(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兼国务委员和政法委副书记,也是副国级。但公安部长排名继续在仅为政法委委员的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长之上。而且,另由一位有公安部党委副书记资格的副部长,以公安部的成员身份,出任政法委委员。
“自由亚洲”文章指出,自从2018年3月习近平亲信王小洪接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和党组副书记后,中央政法委里除了公安部长一人兼任的政法委副书记之外,就再无公安部代表了。至于赵克志卸任公安部长后仅以国务委员身份继续留在政法委,与新任公安部长王小洪并列为政法委副书记,是中共二十大之前的临时性的安排。
接下来如果习近平连任,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长在政法系统的地位,是否有变动,引人关注。
目前不少分析认为,王小洪可能在二十大进一步接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不过时事评论员李林一对大纪元表示,如果王小洪在二十大成为政法委书记,现在应该要有他的公安部接班人出现,因公安部常务业务需要有人从王小洪手中接手。但公安部现在无人按惯例担任常务副部长,所以目前来看,王小洪可能在明年两会上兼任副国级的国务委员。
李林一还表示,江泽民留下许多政治败坏的黑锅,习本可以不背,但他为了保党,错过了许多机会,拿下周永康之后也没能真正动了政法委体制。现在中共解散已经是大势所趋,当政者若能看到或者认识到这点,还能作出相应抉择。
(大紀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22/8/21/n138069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