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街道23岁的大学毕业生、法轮功学员陈爽,被深圳法院非法判刑7年。
明慧网报导,2017年3月,陈爽去深圳打工。6月4日,他在工厂宿舍休息,公安突然闯入,将其绑架。陈爽后被关押在龙岗区看守所。
此前,深圳市龙岗区610、公检法等人员从监控录像中发现陈爽贴了几条“法轮大法好”粘帖,以这为借口绑架陈爽,然后再将抢去的旧电脑中储存的电话号码(大部分是空号),作为所谓“罪证”。
据悉,这台旧电脑是陈爽去深圳打工时,家人给他用于了解社会信息的,家人并不知道电脑中储存了什么。
陈爽,坚持信仰“真、善、忍”,为人善良、单纯,从小学到大学,同学和老师对他评价很高。听说他无辜被判冤狱,许多亲戚朋友都流泪了。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持续19年至今。1999年7月20日,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不顾政治局其他6个常委的反对,下令镇压法轮功。
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曾对陈爽一案两次开庭:
2018年1月26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爽一案开庭审理。
在场人员只有:一个审判长、两个陪审员、一个记录员、两个法警、两个公诉人、一个陈爽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陈爽及其四个亲属。
庭审中,公诉人没有举证当事人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
辩护律师说:“我的当事人陈爽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因此陈爽无罪。”
陈爽本人亦陈述无罪。
最后,审判长问公诉人有什么意见,公诉人没说什么。
审判长宣布,一审到此结束。
6月11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第二次庭审陈爽一案。
这一次,陈爽电脑中的电话号码被作为所谓“证据”。
律师提出,要求去广东邮局查电话记录,但邮局没有电话记录。
公诉人说,法院怎么做,他没有意见。
日前,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电话通知辩护律师,陈爽被判刑7年。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8/8/5/n106173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