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出台《外国国家豁免法》,规定中国实体可起诉外国政府,当局可对外国商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专家指此举旨在报复美国制裁,但必将加剧国际孤立。
9月1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外国国家豁免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随后,中共各个机构的官员接连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宣传这项新法律。
官员称,《外国国家豁免法》确认外国国家及其财产在中国“享有豁免”的基本原则,并规定了例外情形,明确中共法院可就外国国家“非主权行为”引发的诉讼,如涉及商业活动、相关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等争议的诉讼行使管辖权,并在一定条件下,可对外国国家商业活动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官员解释称,中共此前长期实施“绝对国家豁免”政策,法院不受理以外国国家为被告或针对外国国家财产的案件。现在改为采取“限制豁免原则”,就是将外国国家行为区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相应地将外国国家财产区分为“主权财产”和“商业财产”,对“非主权行为”和“国家商业财产”不再给予管辖豁免。
当局称,《外国国家豁免法》出台后,被美国制裁的中国企业可以在大陆法院起诉美国政府。
今年6月10日,中共当局通过了《反外国制裁法》,恐吓可将参与对中共官员进行制裁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列入反制裁清单,实施不准入境、查封、扣押在中国境内资产等。
人权律师吴绍平对新唐人分析指出,从出台《反外国制裁法》到《反间谍法》,再到今天的《外国国家豁免法》,中共显然是试图与美国争霸,但实际效果会适得其反,因为中共的经济正在走向衰退,需要更多的国际投资,而中共出台了这些法律之后,一定会让自己在世界上更加孤立。
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律博士陈闯创认为,中共制定《外国国家豁免法》,让中国人在中共法院起诉美国政府,当然是一个笑话。但此举虽然是针对外国政府,也会进一步打击在华外国企业的信心,加速外资撤离。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23/09/05/a103779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