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怎样把国有企业抢归党有私有江泽民怎样把国有企业抢归党有私有
作者:梁木
如果说打着改制的幌子将国有中小企业、城镇农村集体企业抢归党员干部私有,是江泽民砸了中国人民的饭碗;那么,将国有大企业、国家财政抢归党有,将中国人民剥离于国家财富之外,就是江泽民集团与人民为敌了。
一、江泽民怎样把国有企业抢归党有私有
(一)国企被江泽民抢归党有的举报
在2015年中共政协会上,审计署副审计长(政协委员)董大胜批露:大陆被中央直管的118家国有大企业,携企业资产总值35万亿,已脱离国家审计。
1. 国有大企业不接受国家审计
董大胜说,自从118家国有大企业被国资委接管(更名央企)后,国家审计署再无权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审计。审计署能做的,是根据中央指令性要求:对118家央企中被指定的极个别企业做无关痛痒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有94家至今从未进行过国家审计。
2. 国家审计署无权审计是江泽民定的
董大胜说,江当政时期,国家领导人曾公开指示国家审计署,归党中央直管的国有大企业,不需要审计、置审计,由各家自己花钱雇用,委托会计事务所做审计报告就可以了。
3. 央企拒绝国家审计监督的严重后果
董大胜介绍,脱离国家审计监督后,被央企的国有大企业其人事安排、经营管理,都按江泽民时期的规矩:被政治局垄断、被黑箱操作。中共垄断118家国有大企业至今,由于不接受国家监督,造成35万亿国有资产失控,且大多数企业只亏损不盈利;尤其境外国企,资产总量4.3万亿,资产总额占比12.5%,完全不受国家控制。
换言之,拥有国家4.3万亿资产的境外经营单位在江泽民的直接操纵下,其经营效益、业务管理与国家无关。可以说这些央企在境外究竟干什么?怎么干的?是赢利?赔钱?恐怕连今天的党魁习近平都很少知道。现实中,大陆民众对江泽民集团控制的境外企业,知之更少,如2007年中航油5.5亿美元巨亏案、2014年中铁承建沙特轻轨净亏41.48亿美元事件,都是被国际社会引爆,中共实在掩饰不住了才被迫公开的。
(二)江泽民如何把国有大企业抢归党有、国有中小企业、城镇农村集体企业抢归党员干部厂长经理私有
1. 涂鸦中国法治:用党魁讲话取代《宪法》、子法取代母法,将《宪法》承载的公有制经济掏出来装进党员干部的口袋里。
(1)用党魁的歪理邪说取代《宪法》。宪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可是中共党魁却个个都带头践踏宪法。如邓小平的猫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都是凌驾于宪法之上的,都是中共用来修宪、制定法律、对中国人民施暴作恶的依据。
(2)利用司法解释扭曲《宪法》。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就是让最高法在A4纸写上字,当司法解释、当法律用到今天;企业改制,如法泡制,为鲸吞国家财富归党,对《宪法》作了偷天换日的司法解释(见肖扬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百法释解案例全书》),《宪法》第七条明明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而司法痞子们偏偏要在国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性质以外找属性。司法解释说“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归全体人民所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并藉以实现国家经济利益的经济形式”;公然曲解《宪法》:将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概念,指向了掌握人民民主专政政权者,即中共。中共太有才啦!制定个《宪法》给人民看美好,却用司法解释告诉人民:中共治下的大陆,无论全民所有制企业,还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其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占有权利归中共。于是,经司法解释,中共在《宪法》的潜台词里冠冕堂皇地注册了三个身份:即a. 掌握人民民主专政政权者;b. 能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者;c. 国家的象征。这样一来,中共居然成了国有集体企业的所有者,成了可以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国家。而真正的国家,即56个民族、13亿中国人民,和他们自1949年以来创造的全部财富,则变成了中共的私有(这也是江泽民三个代表的产地)。
(3)制定与《宪法》相悖的子法。在实施强抢瓜分国有集体企业经济犯罪计划过程中,首先,为改变所有制性质需要,中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颁布这部子法的用意:是告诉中国人,毛泽东时代的大锅饭不灵了,集体化道路行不通,它带来的必然恶果就是企业破产。言下之意,为私有化造势。其次,为改制需要,中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这部子法,是中共用来瓜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借口。过程中,中共把自己打扮成三个代表,装成国家主人,并以财富所有者的身份,向中国人民(包括实际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企业员工)发令:党有权依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对企业进行两权分离的改革;即将国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财产享用、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授予企业经营管理者,即掌握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党员干部。这个放权行为就是通过制定与《宪法》相悖的子法来实现的。恶法的颁布,使中共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让全民所有制企业实际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全体职工灵魂出窍、被边缘化。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办法,先以国家名义授权厂长负责制,然后实行企业厂长承包责任制,再来以改制的名义,将企业变性、刮分──国有大企业归了中共中央、各省市国企归省市、中小企业归了党员干部厂长经理私有。再次,当中共将国家财富抢归自己后,为避免下岗、失业工人闹事,便启动立法程序,颁布了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用这部专门为强盗服务的恶法,固定了中共哄抢瓜分国家财富的状态,使中共强盗行径被合法化。
当江泽民带领江泽民集团哄抢瓜分了国有中小企业、城镇农打集体企业之后,所以要党有国有大企业,并不是要经营它,而是要毁掉它。
2. 江泽民集团祸害国有企业的借口。
我们知道:20世纪60—70年代,大陆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中占主导作用。但从1978年底开始被分二个阶段瓦解,即搞企业改革:一是从1978—1992年,主要是放权让利,探索两权分离;二是1993年至今,明析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不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过程中,从1987年—1990年,第一轮承包合同基本结束,发现承包制只有激励没有约束,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恶果是:所有权不约束经营权,经营者滥用经营权,要么以权谋私,要么为小集团利益,致企业承包一轮,国有资产流失一轮,富了和尚穷了庙。于是,开始酝酿改变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性质。
笔者认为,今天中国大陆要解决的问题无数,其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体制。中共体制是一切问题的致命所在。如果中共不下台、体制不变,那么,国有企业无论是吃大锅饭还是个人承包,都亏损;因为在中共特色的国有产权制度下,面对党制造的强盗式市场经济,国企无心踏实进行实体经营,内部搞权力争斗,交易过程恶性竞争、丧失道德……只要是让中共操盘,即便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制度创新,也同样是谁参与其中,谁发财,且获益主体只能是中共体制内的官员。如上所述,当承包制被江泽民否定之后,1992年,“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4年,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就亲自示范市场经济,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抢了上联投。之后,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就用37亿不法所得吞了1100亿的鲁能,之后,中共大小党魁、江家帮各大家族、131万高官开启了打着搞市场经济的幌子,哄抢瓜分国有集体企业,并利用抢劫到手的公有制资源经营家族企业的序幕,延续至今。由此,也就有了本文论题中官员抢不动的118家正在被混制的国有大企业。
3. 江泽民将国有大企业抢归党有目的:为抹去家族、集团抢国企犯罪的痕迹。
(1)江泽民作恶与毛泽东独裁的不同特点。
我们知道,大陆公有制经济形成于毛泽东的强盗逻辑,为维持独裁,毛泽东把抢天下人的财富放到《宪法》里,告诉中国人民:这些东西归人民共有,并告诉他的党员干部要为人民服务。等到江泽民上台,反过来做了,把毛泽东放在《宪法》里归人民所有的东西都倒腾自己家去了,也告诉人民说:他是“三个代表”。
(2)江泽民执意取消公有制。我们知道:江泽民伙同儿子江绵恒强抢上海联合投资公司是1994年。随着江泽民父子的这一抢,爆发了中共大小党魁、131万高官及其家族亲属配偶子女都打着邓小平企业改制的幌子参与哄抢瓜分国有集体企业和国家资源的刑事犯罪,致整个公有制经济体系瘫痪;国有中小企业、城镇农村集体企业被抢光、分光;国有大企业被抢归党有。对此,江泽民心知肚明:这样做是犯罪。但家族利益驱动,让江泽民置国家民族人民生死于不顾。江泽民知道:法不责众,于是带领全党一起参抢;江泽民知道:覆水难收,于是就执意要毁掉公有制,因为只有彻底抹掉公有制经济,才能让犯罪痕迹消逝。
(3)成立国资委专门毁国企。今天,除了正在被毁灭过程中的国有大企业,其它公有制性质的企业己经被江毁得干干净净。那么,江泽民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由他亲自操纵成立了一个叫国资委的犯罪组织,尔后,由国资委专门负责抢国企、毁国企。
在谈到国资委抢国企归党有的作用时,中共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邵宁说:“2002年11月,十六大决定:启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决定从中央到地方成立自己的国资委。”邵又说:“成立国资委,是国企改革进程中的里程碑。”
国资委成立于2003年4月,负责人是江的亲信、巨贪蒋洁敏,成立当时,江泽民通过国库注资七万亿人民币资产,注资的目的,为最终彻底搞垮国企、消灭公有制铺路。过程中,采取的办法是:不断折腾国企,人为让国企亏损、负债,在走向经营不下去了的路上,由国资委提供补贴、注资、低息贷款;同时,让文化五毛造势,给中国人民洗脑,让世界都觉得: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彻底不行了!国企,如果中共不管,早完了。
今天的中国大陆,从中央到地方所有还能称国企的企业,全部被江泽民集团的国资委从中国人民手里抢去党有了。从习近平打虎,国际社会暴露出来了一大批央企巨贪窝案的腐败程度来看,江泽民集团已将象征国家经济支柱的国有大企业彻底毁了!且祸害得一蹋糊涂。
二十多年来,江泽民集团授意国资委抢国企的过程,也是打着“企业改制”的幌子,用分离术,将国企和35万亿资产总值与《宪法》和13亿中国人民的权利、权益分离,企业归党,老百姓归狼。可以说,今天中国大陆,硕果仅存的这118家中央企业,已经不是《宪法》确认的那种归中国人民享有权利、权益的国有大企业,而是中共一党占有、支配、享用的财富,中共自己的摇钱树。
(三)国有大企业被祸害的程度。
如前所述,为达到混制国有大企业,最终消灭公有制经济的目的,江泽民操纵国资委对其掌控的国企采取的玩完策略不是做大、做强、做好,而是故意祸害、折腾。
干不下去就改制。
手段之一:放弃监管
如前所述,国企被央企后,江泽民集团故意让企业变成没有监督、没有管理、只亏损不赢利的腐烂摊子,这样做,即便于党魁和官员们肆无忌惮地挥霍、浪费、侵占、贪污国资,中饱私囊。同时,又能够推进国有大企业在公有制无法经营的条件下,走向混制。
手段之二:制造亏损
据大纪元2016年2月1日载《纽约时报》、《华尔街见闻》指: “中国国有企业负债累累,陷入困境”。报导说,中共自改革以来,国有大企业普遍负债。造船业、钢铁冶炼、煤矿开采和汽车制造等众多国有企业,多年来,一直靠向银行借款度日。
经济学家乔治.玛格纳斯在《金融时报》撰文表示:“中国巨额债务是个大问题。”据中共财政部2015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至9月,国营大企业负债总额超过11万亿人民币。目前,中国大陆内需疲软,通货紧缩,压力增大,企业负债境况难以自拔。
据天则所所长洪盛以2001— 2008年间被央企的国有大企业的经营成本对比利润指,2001— 2008年间,国企账面显示的累计利润4.92万亿。但8年间,央企少缴付利润共计2.85万亿,欠付地租3.09万亿,欠付资源租金5,000多亿,合计国企8年间应付而未付给国家人民的经营成本6.48万亿。
洪盛说,这些国企都拥有国家雄厚资源,不用消耗任何成本便可赢利。尤其金融垄断企业,其不受市场竞争干扰的经营,8年时间,任谁当法人,都应当能够在付清欠付国家人民经营成本6.48万亿的同时,起码经营利润还要有几万个亿。但匪夷所思的是,被央企的国企,没有了几万亿正常应当进账的收入,欠付国家人民经营成本6.48万亿都不算,却反过来亏损。
手段之三:财政补贴
据财政报告显示,这118家国有大企业,在被中共“央企化”期间,通过财政支出向其发放亏损补贴高达1.198亿。你看,这些国企不仅欠著国家人民的经营成本、没了几万亿的盈利收入,反过来,却还要财政供养。
这么大的天坑,都是因为国企不能够正常运转造成的,而国企不能正常运转是江泽民一手导致的。里面藏了多少猫腻?江泽民和江泽民集团利用国有大企业都干了些什么?难道习近平不应当查清楚吗?查清楚将江泽民绳之以法,对中国人民也是个交待。
其实,即便是拿毛泽东PK江泽民,也小巫见大巫。搞独裁的毛泽东再邪恶,也还是用国有集体企业来支撑国家经济,为国民创收,让人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等到了江泽民手里,国有中小企业、城镇农村集体被江泽民集团抢归私有,大企业就成了被它们祸害的烂摊子、供它们吃喝玩乐的钱袋子。
手段之四:家族敛财
在央企的118家国有大企业中,五个最重要的领域——金融、外贸、地产等行业,99%的核心职位都掌控在中共党魁家族、亲属、配偶、子女的手中,成了中共官商一体捞钱的地。
而被央企的国有大企业的班子,则都是中共高官,“十八大”前,都是被江泽民委派的钦差。这些红顶商人,由于是替党经营抢来的生意,因此工资年薪制,动辄几百万、几千万不等。看官去习近平打虎榜一览,更不用说。
另外,据天则所报告展示统计,被央企的国有大企业的腐败有雷人之举。如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大企业,从业职工占全国职工总数8%不到,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以上。
评:这些央企亏损到要财政供养才能喘息,却敢为官员,甚至员工发放天价工资收入。试问:在独裁专制暴政的中共政权下,谁敢这么做?江泽民!为什么?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整垮国企,才能消灭公有制,才能遂心。
手段之五:让国企与人民离心离德
要消灭公有制企业,就要让老百姓痛恨公有制企业。为此,江泽民故意让国有大企业充当搜刮民财的榨油机。
据海外媒体报导,近年来,被央企的118家国有大企业,大都变质,其中,一些关乎民生的企业成了政府欺诈人民的敛财犯罪工具。据2015年2月21日中共官媒人民网载文指,全国75%的电表都被中国电力公司蓄意加快。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对17家生产电表企业生产的34种电表进行抽检,发现75%出现正误差,即走得太快;而对大陆家庭正在使用中的电表的检测结果更加令人吃惊,偏差最大要快28%,大多数快105左右,也就是说用户无端多掏10%—28%的电费。
《羊城晚报》撰文说,在大陆居民付出的每100元电费中,只能用70元至80元的电,剩下的钱,则是被央企,中国电力以电费名义从老百姓口袋里直接掏走了。
2014年度统计,中国电力仅用这种办法从老百姓口袋里一年掏的钱,有据可查是50个亿。
这还是中共官方媒体对主子手下留情,只披露电表转动正误差快过10%以上的部分。其实,中共关于电表合格与否的标准规定为:正负误差2%,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天中国大陆的电表100%都是绞肉机,因为即便是在10%以下,也大大超过2%,走的都快。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采访电表生产厂家信息表示,中国电力为获取非法利益,私下要求生产企业将电表转速加快,否则拒收。中共用奸商手段经营央企,利用走快民用电表的卑鄙手段从老百姓兜里抢钱,其行为和社会上的流氓,盗窃、抢劫没有什么两样。这种先抢了国人企业,再利用企业敲诈国人财富的犯罪恶行,真是无道无德无情无义。试问:这样的党替人民当家理财,人民会有好日子过吗?!这样的企业,是国有吗?!(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张宪义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7/4/5/n90047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