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近日罕见取消了中共对旅加异议法官谢卫东的红通令,称有证据支持谢卫东的论点,中共当局起诉他是因为谢批评中共的法律制度。
谢曾担任中共最高司法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2000年从高院辞职,并于2014年抵达加拿大。同年,中共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指控谢接受140万元贿赂,在1999年的一桩民事案中支持某公司,随后当局将谢列入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
在过去5年中,国际刑警组织做出取消中方发出的对谢的红通令决定相当罕见,而且,该组织更表示,中共发出的“红色逮捕令”很可能是出于政治原因而发布,并担忧中共做法削弱国际刑警组织的中立立场。
“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本月初做出的最新裁定指,有证据支持谢的论点,中方的整个起诉是出于政治原因,这与谢直言不讳批评中共法律制度有关。
而国际刑警组织的规章禁止执法部门进行任何“政治性质”的干预活动,且所有活动应遵守“世界人权宣言”精神。
委员会的决定指,保留中共对谢的红色通缉令“将对(刑警)组织的中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有潜在可能将此视为这是出于(中共)政治动机的活动。”
“这个案例有政治层面主导,”它补充写道。
谢卫东表示,他早年接手聆讯的案件未能听从中共政府的干预措施,所以他才成为北京的目标。在离开中国后,谢更对中共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
同时,谢指控北京滥用各种手段,包括捏造罪名判处他儿子和妹妹,以及在起诉过程中对主要证人施加酷刑、逼迫他们做伪证。
外界认为,随着人权组织以及各界对中共红色通缉令“徇私枉法”的关注,国际刑警组织撤销中共的部分红通令做法可能变得越来越普遍。
“大多数逮捕令是合法的,少数(逮捕令)虽不会对人权产生真正的寒蝉效应,但他们需要得到解决,”谢的律师斯图尔特·弗里德曼(Stuart Friedman)告诉加拿大的《国家邮报》。
“我们不会忘了中国(中共)和加拿大之间正在发生的紧张关系……(但)我们希望所有这些会让我们继续往前走,促使国际刑警组织继续认真研究这些问题。”弗里德曼补充说。
谢卫东与游子期的故事谢卫东的故事曾多次被报导,故事的主角其实是一位加拿大女子游子期。
游子期的弟弟游晓林是一名私企老板,在1996年与平安证券有限公司武汉证券交易营业部的一宗商业纠纷中赢了官司。败诉方上诉到全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于1999年对此案做出裁决维持原判,谢卫东是聆讯此案的3名法官之一。
谢卫东在中国大陆曾当过七年律师及十年最高法院法官。2000年,谢卫东辞职经商,离开最高法院。
2004年,武汉证券交易营业部负责人的经济犯罪案涉及当事人游晓林,于是武汉市蔡甸检察院根据湖北省检察院的交办,抓捕了游晓林,并就此扣押游晓林企业和个人资产;同时被扣押的还有与游晓林案无关的游晓林堂哥游晓均(过世)、姐姐游子期(加拿大公民、2002年移民加拿大)的企业和个人资产。
按游晓林母亲邓青的举报材料,游晓林及游家价值数千万元的财产被当局非法处置、变相侵吞。
2005年,游晓林的姐姐游子期被蔡甸检察院控告侵占她弟弟公司的资产。但据其母邓青的举报信,游晓林没有告他姐姐,检察院此举是为了阻止游子期回国追讨游家被侵吞的财产,这些举措是时任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和时任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先平所为。
2014年3月18日,游子期回中国、在北京机场被蔡甸检察院扣留。
在游子期被中共当局关押期间,加拿大领事官员有进行领事探望。随后,游子期通过加拿大驻中国外交官带出的一封书信显示,她被中共当局不断地以不同罪名延长羁留期,期间更受到各种酷刑折磨、且被迫做伪证,慌称行贿当初主审弟弟案件的最高法院法官谢卫东。
但检察院却以游子期的伪证为据,在国际刑警组织的网络上通缉谢卫东。
奇怪的是,游子期的案件最后又被撤回,但谢卫东仍被通缉。
国际刑警组织委员会在本月的决定中说,虽然没有足够的文件来支持游子期遭受酷刑的指控,但去年“人权观察”组织的报告有详细列举中国(中共)对国际刑警组织红通犯亲属使用的策略,这是有“确凿证据”的。
人权组织的报告还特别提到中共当局对谢卫东的儿子谢苍穹、妹妹谢卫芳的拘留行为。
谢卫东现居多伦多,担任优步司机。谢的移民律师助理冯志强(Jonathan Fon)周五透露,谢与一名加拿大人结婚,在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时最初因红通令被拒,但在红通令取消后,谢的身份申请现在正接受当局的重新评估。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19/8/24/n114750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