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葫芦岛银行原高层与股东合谋挪用巨额资金的窝案曝光。 原葫芦岛银行党委书记李玉林伙同该行原代行长李晓东,勾结该行原大股东段洪涛以化解不良资产为由,虚构资管计划,挪用该行资金高达26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18亿转至段洪涛控制的香港公司账户内。“原葫芦岛银行董事长、行长挪用26亿”上了19日热搜榜。网友纷纷称,这真是奇闻。
综合界面新闻、《每日经济新闻》等陆媒最新报导,葫芦岛银行2016年12月向2名法人股东定向增资,同时引入大连中盈控股集团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段洪涛系大连中盈控股集团实控人,并在入股后取得董事席位。
时至2017年,大连中盈控股集团两次更名,分别为辽宁中盈控股集团、中盈控股集团,实控人保持不变,仍为段洪涛。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公布的刑事判决书,2020年8月,葫芦岛银行当时的董事长李玉林、行长李晓东,再加上大股东段洪涛三人,涉嫌以化解不良资产为名,挪用26亿元公款。
这笔巨额资金都被用来供当时31岁的段洪涛挥霍,其中有18亿非法汇兑成外币转至段洪涛控制的香港公司账户内。
而在处理这18亿资金的过程中,段洪涛将其所持的股份全部转出,与葫芦岛银行彻底切割。
2020年9月至10月,项某同陈某等人,由项某组织与指挥,有人负责清点、核对资金,有人负责汇款,在虚拟币交易微信群内,以高于市场价收购虚拟币。之后,通过境外虚拟币收购商,将所购虚拟币在境外抛售、兑换成美元等,然后汇款至段洪涛香港公司银行账户。
报导说,法院认为陈某与人合伙,明知他人资金系来源于银行的犯罪所得,仍帮助其转化成虚拟货币转移至境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但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为从犯。最终,法院判决陈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细究此案,除了挪用钜额公款情节重大外,葫芦岛银行原党委书记李玉林、行长李晓东等高层参与其中。
公开资料显示,葫芦岛银行原名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1年9月,前身是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2010年3月,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更名为葫芦岛银行。
根据公开信息,李玉林先后在中国银行、青岛如意商业保理、大连银行工作,2020年初出任葫芦岛银行党委书记,后获选为董事长。李晓东早年则在建设银行工作,后出任葫芦岛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数据显示,该行虽然在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5.10亿元,增幅12.05%,但是净利润却迎来了大幅下滑。2019年,该行实现净利润2.72亿元,同比下滑59.40%。
对于盈利“腰斩”的原因,该行表示,是因为2019年度不良贷款攀升,致使贷款减值损失计提支出同比增加,导致利润减少。
2020年,葫芦岛银行营业收入9.8亿元,同比下降了60.96%,亏损2.78亿元。资产品质方面,财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葫芦岛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高达13.89%,拨备覆盖率仅为32.39%。
当年8月2日,葫芦岛银行发布公告称,当时的行长王学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由该行党委书记李玉林主持全面工作,副行长李晓东代理行长职责。二十多天后的8月底,李玉林正式就任董事长,李晓东就任代理行长。
上任当月,李玉林、李晓东挪用26亿,供股东段洪涛挥霍。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将挪用资金转移的过程中,2020年9月25日,段洪涛将所持中盈控股的股权全部转出。次年1月,中盈控股更名为辽宁新潮控股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如今仍是葫芦岛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24/6/19/n1427327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