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的五四运动之后,中华民族对未来的选择,出现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一条是民国道路,结合了儒家思想、传统信仰和欧洲的古典自由主义。另一条则是中共道路,由法家理念、无神论和马列主义勉强拼凑而成。
台湾的民国道路,是正统中美文化相互结合的道路。而大陆的中共道路,则是引进前苏联体制所形成的道路。这两条不同道路之间的较量,直到今天还在延续。
政治的基础是评判是非与利弊的标准,这个标准来源于文化。而文化的基础,则是信仰。
18世纪后半叶,随着工业化时代的到来,西方社会传统的生活方式开始受到工业化的冲击。而建立在欧洲古典自由主义基础之上的美国文化,和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之上的前苏联体制,则成为了人类社会应对工业化时代浪潮的两大转型模式。中华民族在上个世纪所面临的两条道路之选择,就与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转型模式息息相关。
今年是五四运动105周年,也是中共建政75周年,同时还是民国成立113周年。回顾过去百多年间中华民族的历史,重温美国独立之后的近250年间,人类在自由人道与专制共产之间殊死搏斗的惨烈进程,炎黄子孙应该不难看到,上苍在他们祖先留下的土地之上,用他们自身的血脉传承,为他们的未来所铺下的道路。
民国道路的文化铺陈
人类在蒸汽机发明之前,度过了数千载农耕与畜牧的时代。而这段漫长的岁月,从宏观上讲,基本可以说是靠天吃饭的日子。所以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不信天的不多。
从宗教的角度看,美国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基督徒的国度。有统计显示,即使到了今天,美国的基督徒仍占了美国人口的超过60%。但美国文化却并不是基督文化。美国文化与基督文化的关系,有些类似于中华文化与佛家文化,或中华文化与道家文化之间的关系。
支撑美国宪法和其政治体制的三大支柱: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和政教分离,皆源于欧洲的古典自由主义。而众多的古典自由主义者,以及后来相当一部分的美国建国之父们,他们在信仰上,都受到自然神论(Deism)的深刻影响。自然神论者所信仰的,是超越于一切宗教之上的神。
美国独立战争之前出版的《常识》(Common Sense)一书,是美国革命的启蒙著作。该书的作者汤玛斯‧潘恩(Thomas Paine)就是一位自然神论者。他的名言是:相信有神,但不相信任何一个宗教中的神。因此,潘恩不去任何一个教堂。
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和写下了“天赋人权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的汤玛斯‧杰弗逊与潘恩一样,也是自然神论者。所以,他所提出的“天赋人权平等”这个概念中的天(creator),也是超越一切宗教之上的。
自然神论是欧洲17和18世纪启蒙时代的标志之一,甚至在不少基督徒中,也存在着一个基督教自然神派别(Christian Deism)。这个派系认同耶稣的教导,却不认为耶稣是神。因为,他们所相信的神,是高于宗教的。
在欧美认同或受自然神论影响极深的著名人物包括:古典自由主义的主要奠基者约翰‧洛克;大科学家牛顿、爱因斯坦;大音乐家贝多芬;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和亚伯拉罕‧林肯(另见拙作《从天命的视角看美国感恩节》)。
特别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神,是西方文化范畴对神的理解。意思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是独一无二的。而东方文化中所说的神,则一般是指高于人这一层的高级生命。
既然自然神论者相信宇宙是神创的,但又不相信任何一个宗教中的神。那么就带来一个问题:自然神论的持有者,是否知道他们所信仰的那个超越宗教之上的天地万物的创造者是谁?答案,当然是不知道!而恰恰因为这个不知道,才有了美国文化中的宗教自由。
无独有偶,老庄也不知道天地万物的创造者是谁。所以,老子只能用一个“道”字代表他的存在。
孔学的基础是道,而三民主义则来源于林肯。于是,当孙中山将传统儒学与美国文化进行结合的时候,西方古典自由主义中超越宗教的神,与东方道家思想所追寻的道,就重合了,成为民国道路的信仰根本。
中共道路的理论与实践
马克思年轻时曾先后相信过基督教和撒旦教,但后期则是无神论者。马克思和列宁都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高度评价达尔文的学说,他曾在给恩格斯的信上指出:“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包含我们的理论的自然科学基础。”
所以,无神论是中共的信仰。
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毛泽东思想有以下定义:“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
那么毛泽东是怎样完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这个过程的呢?
马克思主义首先进入人类社会的实践,是苏联的共产体制。中共的道路,至今也仍然没有超脱这个所谓苏维埃道路的影响。而苏共的列宁主义道路,简单地讲就是:暴力革命、一党专政和国有经济。
毛泽东将苏联体制中国化的过程,就是用陈胜吴广式的农民暴动,取代苏共的城市暴动;用武则天式的严酷统治,去揉合史达林的恐怖清洗;通过法家的治国手法,确保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最高目标,是为中共的统治服务。
对于陈胜吴广,毛泽东的评价是:“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完全是正义的。”但这里的问题是,陈胜吴广奋起反抗的原因是自卫。而中共的土地革命,则是先鼓动农民的仇富心理,然后发动农民对地主进行土匪式地抢夺。最后再利用农民对失去抢到手土地的恐惧,帮中共打江山。毛泽东正面评价陈胜吴广的“揭竿而起”,目的不过是为中共的土匪行径披上“正义”的外衣。
对于武则天,毛泽东曾说:她“确实是个治国之才,她既有容人之量,又有识人之智,还有用人之术。”武则天曾用飞蛾扑火来比喻那些被她杀掉的官员。她认为,只要她手中拿着高官厚禄,哪怕被她杀掉的官员再多,照样还会有人来当官。毛泽东对中共官场的控制,就是用武则天的方式,将史达林式的血腥清洗中国化。
至于法家的影响,早在1912年,年仅19岁的毛便以《商鞅徙木立信论》为题作文,推崇商鞅治国的法家理念。而毛在其晚年,又在文革后期的评法批儒运动中,再次高调评价商鞅。毛泽东一生盛赞商鞅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法家思想的核心,是以集权的政治体制,推行国家主义,最后达成强武强兵的先军国策。毛泽东笃信“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但要使这个来源于枪的政权能够得以延续,最好的保障方式,就只能是由枪杆子所控制的国有经济。
所以,在中共的体制下,中共党魁的另一个头衔,是军委主席。
结语
不论是古代的中华文化,还是当代的美国文化,敬畏天地,相信神明都是文化中的人道基础。古代的皇权来自天之历数,现代的人权也照样源于天赋。
西方文化在两千多年前的亚里斯多德时代,就意识到人性是不完美的。于是,由不完美的人所组成的政府,也同样无法完美。所以,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制衡。而民众得以对政府权力进行制衡的合法性,则来源于上天所赋予的权利。
人作为个体,没有上天或神明的帮助,无法克服自己与生俱来的弱点。人类作为群体,其权利之最后也是最终的保障,只能是超越于政府之上的神明。所以,美国作为当今世界的第一强国,其大小公众会议的第一仪式,就是向星条旗宣誓:美国是神明之下的一个国度(America is one nation, under God ……)。
回顾过去百多年来的历史,中华民族所走过的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一条源自于天道,依靠的是神明的祝福。另一条则基于对所谓按需分配理念的“道路自信”,依靠的是不断挥舞的刺刀和枪杆子。
哪一条才是炎黄子孙所应该选择的道路,答案在每个华夏后裔的心里。
(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4/10/2/n143428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