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洛杉矶联邦法院对孙耀宁案的宣判,再一次向外界释放出一个清晰而强烈的信号——美国绝不允许任何人在美国本土替中共从事非法活动。华人在美国替中共从事非法活动,不管是进行政治渗透、搜集情报还是跨境打压,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四年监禁的判决,不仅是对孙耀宁个人违法行为的惩罚,更是一种制度层面的警示。
从案情本身来看,孙耀宁的问题并不只是技术性违法——没有按照法律要求,通知美国司法部长他在美国以中(共)国代理人的身份行事,更严重的是,他向中共报告海外异议人士的活动,动用中共在“洛杉矶组织的部分专业核心团队”对付异议人士,向中共官员申请了8万美元,发动了一场亲共示威活动,还与另一名男子陈军合谋,密谋攻击在美国的法轮功学员。这些行为触碰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底线,在美国法律与政治文化中,被视为对国家主权和公民自由的双重侵犯。
美国允许不同政治立场的存在,但不允许外国政府在背后操控、资助或指挥本土政治活动。无论是竞选经理身份,还是组织游行示威,一旦背后存在外国政府的指令与资金链,就不再属于正常的公民参与,而被视为“外国影响力行动”,当事人如果选择隐瞒,不按《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进行登记,等于主动站到了违法的一边。
过去几十年,美国对许多国家的海外政治活动采取相对宽松的态度,但随着地缘政治竞争加剧、信息战与舆论战频发,美国司法与情报系统对“外国代理人”的执法明显趋严。孙耀宁被判四年,陈军被判二十个月,这种量刑本身就具有示范效应——不再是象征性处罚,而是实打实的刑期。
在美国为中共卖命的华人,往往以为自己是在为祖国“做贡献”或“搭桥梁”,殊不知一旦触犯法律,提供指令与资金的中共却不会出面承担责任,付出高昂代价的只会是当事者个人。这种代价不仅是法律的审判,还包括社会信誉的严重受损,以及家庭生活的全面崩塌。而长远来看,它不仅损害当事人的个人前途,也损害华人群体在美国社会中辛苦建立的信任基础。
一言以蔽之,华人在美国为中共卖命,绝不会有好下场。这就是孙耀宁案的启示。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26/2/14/n14698355.ht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