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女有归
宋朝郑叔通在年幼时,父母给他订了娃娃亲,婚配对象是夏家的女儿。郑叔通长大后赴京赶考,中榜后回家准备完婚。可等他回家后,却得知夏家之女已因病成了哑巴。他的伯伯打算为他另择佳偶。
然而,郑叔通却拒绝了伯伯的好意,他说道:“我如果不娶夏家之女,她将终身不能再嫁。况且在人家无恙时订婚,在人家身体有疾时却遗弃,岂是君子所为?”
郑家遂照常安排婚礼之事。两人结婚后夫妻恩爱,亲密无间。后来郑叔通官至朝奉大夫,哑女生所生的一个儿子长大后也科举及第,走上了仕途。
与丑妻琴瑟和鸣
宋朝陕西人苏汝惠,六岁时父亲去世。母亲为他订了一门亲。半年后,他的母亲也去世了。苏汝惠靠着亲友的帮助,逐渐长大。
长大后的苏汝惠准备完婚。这时他听说自己的未婚妻相貌丑陋,而且一条腿残疾,但他并没有在意,而是依旧将其娶进了家门。两人婚后十分恩爱,琴瑟和鸣。
一天,苏汝惠的一个朋友开玩笑道:“听说你的夫人面目可憎,你何不另买一个婢女侍候自己呢?”苏汝惠回道:“这是我母亲生前为我定下的亲事,夫人所戴的簪子耳环都是我母亲的遗物。我若是讨厌她,就是忘了母亲啊。论情近于贪色,论罪等于不孝,我怎么忍心那样做呢?”友人听罢,收起戏谑的表情,转而对他肃然起敬。
不忘母亲、不负妻子的苏汝惠后来由武生出来做官,最后官至总兵。
示意图,图为宋〈秋塘双雁〉。(公有领域)
韩云门与盲女偕老
明朝河南省项城县有个叫韩云门的人,与戚家的女儿定下了婚约。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订婚没多久,戚家之女突然双目失明了。戚家认为韩云门年纪轻轻就善写文章,以后必成大器,婚配一个盲女不太合适,因此提出毁婚,并打算让女儿终老在家。
韩云门的父母也觉得如此办理可行,便打算同意退婚,但韩云门却坚决不同意,仍然准备按照礼数将盲女迎娶回家。戚家感动之余就陪嫁了一个漂亮的婢女。
韩云门却道:“从情理上说,人看到漂亮的女子内心一定会被触动,因此不如不见,这样就可以保证我夫妻间的谐和。”于是就将婢女打发回了戚家。
后来,韩云门出任掌管教育的官吏。他带着夫人同行,伉俪亲密无间。河南人听说后,都称赞他乃君子所为,认为是宋朝的刘庭式又一次出现在今天。
刘以平不弃病女
刘以平,山西猗氏县人,明朝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进士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后官至陕西行太仆寺卿。
起初,刘家聘关家的大女儿为刘以平的妻子。婚礼还未举行,关家的大女儿就生病了。等到举行婚礼那天,大女儿的病还没有好,关家没办法,就让二女儿代姐姐出嫁。
在新房举行合卺之礼时,刘以平发现关氏女脸上并没有病容,就询问媒人原因。媒人据实以告。刘以平怅然说道:“我下聘的是生病的大女儿,如果抛弃她是不义,恐怕会因此导致她速死。然而关家的二女儿已经嫁到我们家,也没有理由让其还家败坏她的名誉之理,可以让她嫁给我的弟弟。”
于是,刘以平亲自去迎接生病的关家大女儿。到了关家,得知关家大女儿果然悲哭求死。但在亲迎后,她心情愉快,病很快就好了。之后,兄弟俩同日举行了婚礼。刘以平后官至太仆卿。
无疑,上述几人皆为具有高尚道德境界的君子。《左传》有言:“夫和而义,妻柔而正。”《礼记‧礼运》提出“夫义、妇听”,也就是说,身为丈夫,要人品端正,要尽养妻护妻之责,做到公正又仁义;为妻者则要温柔体贴又端庄和顺。明代李贽认为“夫妇之际 ,恩情尤甚”,而上述几个故事的主人公,都在身体力行实践着夫和妻柔、彼此恩爱的夫妻关系,给后人留下了一个又一个佳话。
参考资料:
《太上感应篇》
清朝《觚賸》
《清稗类钞‧婚姻类7》
大纪元 / 原文网址:https://www.epochtimes.com/gb/21/10/7/n132886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