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湖北有一读书人的女儿叫蒋柿姑,小时侯就父母双亡,依靠婶母(叔叔的妻子)抚养。那时叔叔也已经死了,留下儿子椒哥,婶母带着二个孩子相依为命。蒋柿姑到了出嫁的年龄,容貌美丽而且聪明,能做针线活儿帮补婶母家的食用。椒哥比柿姑小三岁,在私塾里读书。他晚上回来,柿姑一定会问他在学堂上学了什么,借此学认一些字,久而久之,柿姑竟然也能够粗通文理,婶母更加喜爱她。
媒人上门来为蒋柿姑讲婚事,但高低都不就。乡里有某公子,一向好色,偶然看见蒋柿姑的容貌,中意她艳丽的姿容,就冒托是她远亲,时常上门来挑逗。柿姑看出他的意思,常常避开他,不与他相见。公子估计贫寒人家的女儿,可以用利益来诱惑,一天,看见她婶母到别处去,就特别穿上华丽的衣服前往。
柿姑看见某公子来了,立刻就把大门紧紧关上。公子脱下缠臂金(缠绕在手臂上的金属装饰物),从窗口上丢下,对柿姑说:“卿(古代夫妻互称或男女间的昵称)看这个东西好吗?”柿姑大怒,将缠臂金扔回去,骂道:“你把谁当作你的卿?谁是你的卿!你以为这些是好东西,何不拿去献给你的母亲,这样不失为孝。不然就给你姐或你妹。像这样的龌龊物,休污了我的身体!”
公子某知道她是不可以冒犯的,就拾起缠臂金怀恨而去。婶母回家后,柿姑一边哭一边诉说这件事。婶母一向性情刚烈,大家都很敬畏她。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去敲打某公子的大门,列举他的罪行,痛恨地数落他,某公子不敢出来见人,邻里再三说情才算了事,某公子又羞愧又气愤,从此就不敢再来了。
柿姑不受某公子的财打动,某公子知道她是不可以冒犯的,拾起缠臂金怀恨而去。示意图:五代周文矩《西子浣纱图》(局部)。(公有领域)
婶母有个哥哥的儿子叫幸生,小时候就死了父亲,由母亲教他读书。十六岁时,母亲也去世了,读书也中止了。他长大成人后意气昂扬,性格慧黠而又坚毅,虽然家徒四壁,自命甚高。他曾经在路上拾到钱财,就坐在那里等失主回来而归还给他,知道的人大多讥笑他的傻。
这一年的年底,幸生有位同学的朋友将房产卖给邻居的老人,求幸生作中间人为他们立了一份契约。老人给了他一锭白银作为报酬,朋友本来与幸生就很相熟,又另赠一锭白银给他。幸生有了银子,就让人做了一套新袍服,穿上后显得十分华丽。新年一开始,他就穿上这套新袍服到婶母家里去叩拜祝贺。婶母惊讶地看着他,说:“多时不见,为何突然变得如此光彩耀眼,莫不是发了义财(谓发掘地下埋藏之物,得到意外之财)吗?”幸生微笑,模棱两可地应付下来。婶母更加怀疑这是真的,再三追问。幸生无可奈何地说:“何必要追根究底,以后你也会知道的。”
婶母说:“对了,越能保守秘密,昌盛时间也就越长。”当地人有这样一个风俗,每当发了义财,要对亲友隐瞒,不能告诉他们,一向有“秘一年,财富万千;秘一代,富万载”的说法,所以婶母才会这样说。
夜间,婶母悄悄告诉柿姑:“幸生大发义财,但他保守秘密不肯对我说,这事越是保密,越能昌盛,所以我也不便去穷究,惟他年纪轻轻,有了钱难保不会浪费。我见到你一天天长大,尚未许配给人,时常为你担忧。你如果愿意嫁给他,帮助他经营生产,一举而两全其美,你的意思怎么样?”
柿姑立即面红了,说不出话来。婶母又再问她,好久她才回答说:“如果婶母判断确实的话,儿没有不唯命是听。”婶母高兴地说:“我对他很了解,你又何必多疑虑呢?”过了几天,她把这件事告诉了幸生,让他赶快请媒人来订婚。幸生却推辞说:“这是孩儿一生的大事,家境本来就贫寒,怎敢这么草率地答应呢?”婶母笑着说:“你不要狡辩!我已经决意这样做了。此后所有的礼节,仍旧从俭,我不会对你有所苛求。”幸生被婶母逼得没办法,只好找了个媒婆草草下了聘礼,将柿姑亲自迎娶回来。
蒋柿姑嫁到了幸生家,一看他家中空无所有,贫穷至极,问了幸生是否真的发了义财,幸生只是笑而不答。柿姑叹道:“贫富,命中注定也,我也不怨恨你。但如果男儿不读书,毕竟是没有长进的。如果你肯闭门苦读,我靠十指做针线活,也不至于冻饿,你愿意吗?”幸生笑着回答:“读书是小生分内之事,有什么不愿意的,只是连累你十指,于心实在不忍。你不用担心,小生自有谋生之法。”蒋柿姑以为幸生的话模糊不清,便有点不高兴地说:“如果你真的是发了义财,你不对他人说,难道对自己的妻子也不能说吗?”幸生笑着回答:“时候到了自然会告诉你。”
有一天幸生出去了,柿姑看见屋后面有个小院落,里面长满蓬蒿,她试着将这些蓬蒿锄掉。锄到墙角时,果然看见墙角下面有一瓮缸,再锄下去,打开缸口,发现里面装满白银。不禁大喜,然后仍用土盖上。
过了些日子,幸生有急事需要钱,便想将家中的物品抵押出去,柿姑笑着说:“你算了吧。明明家中有钱不用而去抵押,你这不是糊涂吗?”幸生听了吃了一惊,接着又问:“你怎么知道我有钱?”柿姑笑着说:“你守着秘密而不肯告诉我,难道我就不知道了吗!”于是笑着拿起着锄头,拉住幸生的衣角来到墙角下挖掘,瓮口全都露了出来,里面装满了白银,并指着对幸生说:“这是什么?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幸生大喜,但仍然狡猾地答道:“既然你知道了,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然而把钱财藏在这里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不如把它拿出来放在安全的地方。”柿姑笑着说:“是的。”于是两人连夜运取,共计得五千多两银子。柿姑说:“得到钱财而秘而不用,只是守财奴,有什么用呢!”就逐步拿出钱来购置了家产,不几年,买了良田,盖起了高大宽敞的房子,居然成了无官爵封邑而拥有资财的富人。
当初,某公子遭到柿姑拒绝后,时常怀恨在心中。后来听说她嫁给了幸生,又暴发了义财,更加羡慕而且嫉妒。便用钱贿赂一个在狱中的大盗,让他污蔑幸生为窝藏之人,以图报仇雪恨。
当时幸生遵照妻子的劝导读书,已成为秀才。柿姑以秋天的乡试快要到来,监督考查他的学业很严。忽然有一天,一个仆人满头大汗地跑来,说有一位县衙门的衙役拿着签票到门口,说是主人窝藏大盗,立即要将他提审。幸生听到后吓得脸色都变了,显得十分沮丧。
柿姑责备他说:“你难道真的是窝藏大盗的那个人吗,为什么这样胆小懦弱啊!”幸生问:“该怎么办?”柿姑说:“我想这一定是被仇人所唆使,断非畏避可以了事。你应该挺身赴公堂,理直气壮地去辩论,堂上的官爷未必真的不分青红皂白。万一昏庸,谁好谁坏,乡里人自有公论。我会召集乡中有身份地位的人,一同上公堂辩冤。如果你畏缩躲避,就会让假案变成真的,反而被仇人所取笑。”幸生听了,胆量和勇气顿时壮了起来,立刻愿意到县衙门去辨白。
柿姑亲自出面见衙役,对他们说:“我家官人在家读书,一向安分守法。现在被仇人陷害,横遭盗贼诬陷,既然蒙县令来提审,理应前去辩白。今天我将官人交给你们,你好为照顾,这里是十千大钱,小小意思,不成敬意。等到官人无事回家时,我再犒赏你们。如随心所欲,欺诈敲剥,虽九天之遥,不要以为我是女流之辈,就不能披发上诉。”
当初衙役奢望想得到更多,现在见到柿姑容光照人,而且语言刚毅果断,料想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弱者,只得唯唯听命。幸生到了县衙,暂时拘禁在监狱中,县令亦不讯问。柿姑不时使人去探视,等到了第十天,再也不能忍耐,于是写信召集乡中有身份地位的人,陈设宴席招待他们。席后,柿姑告诉他们,希望他们能上公堂为幸生辩冤,但众人彼此相视,默默无语。柿姑知道众人亦无能为力,禁不住大声叹息,含泪回到房间,唯有自己亲手动笔写上诉状为丈夫辩冤。
第二天早晨,她派仆人将上诉状送交给县令。状中有一对联,说:“将错就错,参乎几误杀人[1];以讹传讹,回也岂真霸产。[2]”县令见到词后叹赏不已,立刻就提幸生出来当面审问。县令问:“你的同乡之中有一监生叫蒋九成,你认识这个人吗?”幸生叩头回答说:“蒋监生就是我的岳父。”县令立即改容,站起来说:“蒋监生就是我的老师啊。那么你的妻子就是蒋九成的女儿了,难怪她文章写得这么得体。”于是把柿姑写的上诉之词交给幸生看,并当天将幸生从监狱中放了出来。
话说这位县令,本来是满洲人,父亲是都统(从一品的武官)。柿姑的父亲年轻时以诸生的身份纳捐钱粮而取得监生资格,参加顺天府乡试,都统聘请他教授他儿子,这个儿子长大后就是这位县令。柿姑在婴孩时期父亲就去世了,九岁时母亲也死了,小时候仿佛听母亲说过“你父亲曾在京城里教学生”,却不知道这个学生就是当今的县令。幸生回来后,把县令的话说给柿姑听,柿姑大喜,立即嘱咐幸生穿戴好衣帽,前去致谢。
她一个平凡又勇敢的女子挽救了自己的丈夫和家庭。图:明 冷谦《蓬莱仙奕图》局部。(公有领域)
县令对于师生的情谊最为诚挚,过了一天,县令屈尊回访,并请见柿姑,详细询问了老师身后的事。听到柿姑最终没有兄弟,不胜叹息,并赠送锦缎笔砚等物品给她。临走时,柿姑致谢并请求说:“我等贫寒人家全靠您的袒护和荫庇,才有幸免遭冤屈。回看我们平日与盗贼无仇,这背后里一定是有人在指使教唆。尚望彻查清楚,就是我们最大的安慰了。”县令点头笑着答应了。
县令回到官署后,果然将大盗提来审问,开始他不肯吐露,动用杖刑后,才供出是某公子所唆使。县令大怒,发出签票派差役前去提讯查究。某公子大惊,吓得去向幸生道歉,并向他求情,说愿意出一千两银子为他祝寿。幸生推却说:“窝藏大盗,罪名不轻,诬告他人应该自己承担罪责,这没有什么可说的!”某公子更加害怕,说愿意增加到三千两银子。
幸生进去问柿姑,柿姑笑着说:“用他的钱来提供你读书的费用,这办法也很划算,作为交换条件,我去告诉县令,相信县令也会答应的。况且冤家宜解不宜结,用恩德来化解怨恨,没有比这再好的了。但考虑到小人常常说话不算数,一定要先让他拿出银子,然后才为他疏通,这样才是万无一失的。”幸生说:“好。”就出去把这些话告诉给某公子,公子大喜,表示谢意。
当天,公子果然将银子如数送上门。幸生到县令那里去,把实情都告诉了他。县令高兴地答应说:“我正为你筹划读书的费用,却苦于没有办法,这样处理很好。”公子有幸免于追究,深感幸生的恩德,也将以前的怨恨完全抛开了。
自此,县令常把幸生叫到官署里讨论文章,夫人也常与柿姑来往。县令曾经问柿姑:“贤妹,先前您写的状纸中有‘回也岂真霸产’,这个典故出于什么书来?”柿姑用手遮住口笑道:“妹子读书少,学业生疏,因为‘参乎杀人’这一句无法对上,回忆起《聊斋志异》中载有原壤控颜回一事,姑且顺手拈来凑合了事。原本一时急于完成,打算采用拾尘这个故事[3],便用‘霸产’换‘盗食’二字,因为已经缮写好了,就懒得再修改,果然被见多识广的人所笑话。”县令称赞说:“《志异》虽然是小说,将来必定会传开来。足见贤妹无书不看。霸产两个字比照盗食更为新鲜,不修改又有什么害处呢!”
柿姑感激婶母对她的养育,就将她们母子二人迎来同住。幸生后来考中进士,成为京师各部的司官。椒哥亦乡试考试合格,后来成为内阁中书,县令后来被提拔为湖北巡抚。此后两家人交情深厚,彼此之间像一家人一样互相往来。
资料来源:《兰苕馆外史》@*
[1]:有人告诉曾参母亲,说曾参在外杀了人,其母不信,后来好几个人都传说曾参杀人,曾母也就信以为真了。(出处:《战国策·秦策二》)
[2]:这句是柿姑杜撰的典故。回指颜回,是孔子学生。
[3]:传说颜回煮饭,尘落甑中,欲食嫌脏,弃之则恐不祥,故以手掇而食用。孔子见了,误以为颜回盗食,此出处于《吕氏春秋》。而据《孔子家语》中的记载是:子贡自小洞口中正好望见,颜回以手掇而食用,以为他窃食,不悦,才入问孔子。
大纪元 / 原文网址:https://www.epochtimes.com/gb/24/10/3/n143430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