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8月13日),中共贵州省政协前副主席、贵阳市委书记李再勇,被当局一审判处“死缓”,受贿金额约4.32亿人民币。据明慧网报导,李再勇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通报称,李再勇因受贿、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
李再勇在担任贵阳市委副书记、书记、市长,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副省长、省政协原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4.32亿元,滥用职权造成8645万余元损失。
另据明慧网报导,李再勇在六盘水市任职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何德荣、王守明、彭玉芹、陈涛、周桂珍等至少数十人被绑架非法关押,李再勇对此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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