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面临怎样的发展环境?
中共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然而《意见》中却披露了民营企业面临的真实环境。
《意见》称: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果真会如此吗?
《意见》第(一)条称: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相当多的民营企业恐怕都经历过中共官员们各种的刁难,中共发文竟然将这些丑行和盘托出。民营企业从设立开始就困难重重,企业还没有建立,中共官员们就迫不及待地利用手中的权力,设下层层关卡,实际就是公开要以权换钱。民营企业家们还没有赚到钱,就得想方设法满足中共官员们的胃口,否则干脆办不了企业,或不能进入看好的市场领域。
《意见》还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
这一段曝光了中共官员们以权换钱的一种隐蔽方式,即把正常的政府服务项目,故意转为中介服务,或另设其它没有必要的服务项目,再堂而皇之地收取巨额费用,装入自己的腰包。若企业拒绝这些中介服务项目,就办不了企业;企业开办后,若不定期给这些中介机构送钱,拿不到所谓的证明,随时可能被勒令停业。
《意见》第(二)条称: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这是中共官员们以权换钱的一种直接方式。送钱多的民营企业,可垄断某一行业的经营,之后还要定期送更多钱给中共官员,以保住垄断经营权。送钱少或不送钱的民营企业,会被排除在特定市场之外。
若某些民营企业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市场占有率大,但没有给中共官员送钱,或没送上足够的钱,也不听从摆布,中共官员随时可以滥用权力,用反垄断之类的名义,轻则将民营企业逐出市场,重则可以罚没企业的财产。
《意见》第(三)条称: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
所谓的社会信用制度,完全掌握在中共手里,随时会被中共官员们用来折腾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一旦中招,还得再次送钱,信用才能被修复。中共号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暗地里却早就给民营企业安上了一个紧箍咒,民营企业家再神通广大,也经不住这道紧箍咒。
《意见》还称: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共官员不作为、乱作为,给民营企业带来了无尽的苦恼。中共假意把政府诚信也纳入所谓的社会信用制度;然而,谁会相信中共官员会自己监督自己,给自己建立失信记录,并惩罚自己呢?
《意见》第(四)条称: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
言外之意,中共官员还要介入民营企业的破产重整,实际从根本上违背了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中共描述的民营企业环境,在成立、经营和破产的全过程中,中共官员们随时在吃、拿、卡、要,这就是中国大陆民营企业所处的真实环境。
中共号称支持民营企业,但民营企业家实际举步维艰。(大纪元制图)
民营企业获得了什么样的支持?《意见》号称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同样乱象迭出。
《意见》第(五)条称: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民营企业长期得不到贷款,难以扩大经营。中共表面上支持民营企业,但谁可以得到融资支持,还是中共官员说了算。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企业是否能获得贷款,由银行或融资机构的专业评估人员评判,不是由政府官员评判。但中共偏不这样做,最新发布的文件严重背离市场原则,实际又给了中共官员们更大、更多的权力。送钱多的企业,才能获得融资;与中共官员沆瀣一气的企业,还可以发债券。中共最新的文件又给官员们开出了以权换钱的新路数。
《意见》第(二十)条称: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为资本设立“红绿灯”……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
中共给民营企业融资处处设障,民营企业很难拿到贷款,自行融资也要被中共监管,只有中共才能决定“绿灯”还是“红灯”。中共控制民营企业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当然,中共高层最怕的,应该是政敌的贪腐资金通过民营企业不断滚雪球,最终被用来掀起更大的政治风浪。
《意见》第(六)条称: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
民营小企业无法在市场上公平竞争,拿政府的订单似乎最保险,或者给国有企业打工,但长期被拖欠货款,小规模的企业现金流有限,根本撑不住。中共现在正缺钱,不得不假意扶植民营企业,还是想榨取民营企业仅剩的钱;不要指望中共把欠款及时还给民营企业,何况也没有钱还。
《意见》第(八)条称: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加大涉企补贴资金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有关部门能够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
李克强搞了多年的“放、管、服”改革,但中共一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共官员们变着法刁难民营企业。李克强一再强调下发补贴要直达企业,实际根本直达不了,往往被各地官员用各种伎俩卡住,民营企业不送钱照样拿不到补贴,最后恐怕都流向了官商企业。如今,李克强的“放、管、服”改革已经被彻底抛弃了。
中共号称对民营企业的每一项支持,最终都成为了中共官员们手中新增的权力,演变为以权换钱的新模式。指望中共支持民营企业,实在是与虎谋皮。
2019年9月24日,孙大午在河北的饲料仓库内。2021年7月,他被中共判处18年徒刑。
(Noel Celis/AFP via Getty Images)
民营企业有何法制保障?
《意见》号称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但中国大陆的民营企业却有太多的噩梦。
《意见》第(十)条称: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民营企业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事件,在中国大陆比比皆是,只要被中共官员盯上,民营企业家就会倾家荡产,还可能身败名裂、锒铛入狱。2021年7月,民营企业家孙大午被中共以多项罪名判刑18年;大午集团资产至少51亿元人民币,却以6.86亿人民币的低价被拍卖。
文件轻描淡写的说法,无法形容那些被整、被关企业家的惨状。只要中共存在,类似的事件仍会层出不穷。
《意见》第(十一)条称: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作用,推动企业加强法治教育,营造诚信廉洁的企业文化氛围。
不少民营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向中共官员们行贿;实际是中共官员们变着法地索贿,民营企业被迫送钱。按照最新文件的说法,中共腐败的源头不是中共官员,却成了民营企业,还要中共官员到企业中去推动廉洁。这等于引狼入室,民营企业只能经历更惨的结局。中共官员历来认为权大于法,中共官员不可能给民营企业带去法制。
《意见》第(十三)条称: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推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执法方式,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中共官员选择性执法是常态,实际就是为了要钱。文件干脆矫枉过正,竟然提出对初次违法不处罚。正常企业估计享受不到这一条,反倒是那些不法官商企业会因此而逍遥法外。中共的最新文件,公然凌驾于法律之上,是中共无视法制的最好例证。
《意见》第(十四)条称: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这一条曝光了中共官员对民营企业横征暴敛的真相,民营企业应该早就苦不堪言。文件的这一说法算是冠冕堂皇,实际根本落实不了,中共官员们不可能主动收敛。在中共治下,民告官的结局可想而知。(未完待续)
(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3/7/21/n140389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