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韦国清号召肃清“反共救国团”
1968年8月26日,成立广西革命委员会,举行了盛大的庆祝大会。韦国清(广西区革委会主任)在讲话中强调:要肃清“反共救国团”及“国民党残渣余孽”,要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把“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以及地、富、反、坏、右分子批倒批臭,斗倒斗臭……。讲话传达后,全广西各地又掀起一波乱斗乱杀人的的新高潮。(67)
9月7日,南宁化工厂“支左”人员和革委会为贯彻韦国清的讲话精神,在厂里开办了第八期“学习班”,将该厂五十名有“反共救国团”嫌疑的人,集中在旧水泥厂(南化旁边),由“支左”解放军李元春负责专案组,该专案组成员有徐志豪(现区石化局秘书)、董担(市塑胶制品厂书记)等15人。
一天,“支左”小组长武伟召开审查物件会,他说:“南化‘反共救国团’成员不是一个两个,八个十个的问题,而是几个火车皮也拉不完”。并说:“《台北日报》都有你们这些‘王八蛋’的姓名”。李元春说:“南宁市新华街89号房是‘反共救国团’的老窝”。
在这个会上被点名为“反共救国团”的有20多人,被审查物件每天只给吃三四两米饭,六分钱菜金。经常给他们挂黑牌,拉去游厂。在游斗中鞭打脚踢,有的人被五花大绑,施以“金鸡独立”刑罚,即站在倒放的方凳两个斜对角,进行逼供交代。
李元春说:“我这样干,就是我的‘蘑菇战术’”。六0二车间主任郭信被逼供后,不堪忍受刑罚,自杀身亡。被逼供神经失常的有陆恒嘉(天津大学毕业生)、周俊希、岳明铭(老工人),此外,还有3人被逼自杀未遂。(68)
从11月5日至1969年4月9日止的五个月时间,区革委会把所谓“伍修集团”(伍晋南“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主要成员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等押到广西八个专区、四个市和43个县进行巡回游斗,先后批斗50场,三百三十多万人次参加。每场批斗会,都把当地的“反共救国团”、“叛徒”、“走资派”“坏头头”(造反派头头)等拉来陪斗。全区被拉去陪斗的县以上干部就有1700多人。(69)
1968年9月下旬,广西掀起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新高潮,全自治区几乎每个单位都揪出少则几个,多则一百多个干部、教师、工人当作“反共救国团”、“叛徒”、“坏头头”、“反革命”、“牛鬼蛇神”等关进牛棚和私设牢房,以及监狱,全区有十五万多名干部职工受摧残批斗和劳役。(70)
自九月以来,全区各地“联指”“秋后算账”——对造反派群众冠以种种罪名,大抓乱杀,甚至突击杀人。以致9月23日区革委和广西军区为此发出《坚决制止乱杀乱抓人的通知》的电报。实际情况如何呢?宾阳县一面布置不要杀人,一面又说确实群众要求要杀的也可以杀。这个县在九月以后依然继续乱杀人;临桂县九月以后,在军管会看守所关押的造反派,不断被拉去杀害或斗打,无人过问,至于“群众专政”——暴民杀人的事更是时有发生了。当时还有的地方在发出不准乱杀人通知前采取口头通知,说要快杀,过几天就不准杀人了。结果,广西各地到处出现突击屠杀造反派群众的现象。这是继韦国清执行武装镇压造反派“四.二二”后又对被关押的广西干部群众第二次大镇压。(71)
杀人凶手突击入党
经过军队参与对广西“四.二二”毁灭性围歼广西“联指”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之后,很配合地解散组织,众多头头们摇身一变,纷纷占据广西各级革委会的统治地位。大权在握,有权就有理,于是一大批屠杀有功人员纷纷升官晋级。
1968年12月3日,在首府南宁召开的广西工农兵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参加大会的3500多名代表中,“联指”派的的占95%以上,其余5%是“四.二二”反戈一击而成为活学活用积极分子的。一大批人是指挥、策划、参加歼灭广西“四.二二”的有功之臣和杀人凶手。(72)
十二月上旬在广西区革委的整党建党中,把在文革中所谓“三忠于”的杀人凶手,对文革有功之臣突击入党。据后来不完全统计,在文革中突击入党的五万多人中,就有一万二千多人是入党后杀人的,另外二万七千多人是杀人后才吸收入党的,还有在突击提为干部的八万人当中,选拔一批“联指”背景的成员作为发展入党物件。(73)
杀人与否成了考验其对共产党是否忠诚的标准。
屠杀元凶逍遥法外
所谓蒋匪“反共救国团广西反团”是文革中广西的特大冤假错案。韦国清以此作为屠杀对立派广西“四.二二”以及“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的杀手锏。在广西众多冤假错案中,其声势之烈,杀伤力之强,迫害面之广,屠杀人数之多,手段之血腥,都是首屈一指的。
在1983年的整党运动中(清理文革三种人),广西区党委只是将大屠杀中一些马前卒如广西“联指”头头颜景堂、廖炜雄、潘玉臣、李家海等一批刽子手仅仅是罢官处理。而罪大恶极、位高权重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却毫发无损,在官场上飞黄腾达,如鱼得水。
“刑不上大夫”的“清查三种人”运动
中共中央在1982年12月30日和1984年7月31日连续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清理“三种人”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所谓“三种人”,按这两个文件的解释,是“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
一开始,这一运动还只是中共党内整党运动的一部分,但是很快就发展成了一个波及全国全民的政治运动,把一场新的“清理阶级队伍”非法地推向了全国。对全国高校参加过造反的学生,中共还特别“关照”,于1983年4月23日向全国颁发了一个《关于“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院校学生中造反组织重要头头记录在案工作意见》。文件中说:“对‘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院校学生中造反组织重要头头和严重问题的人,应由原所在院校认真负责地将经过调查核实的材料,通知这些人现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凡从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在校学生中选拔领导干部和选拔出国人员,用人单位都必须主动与这些同志原所在院校联系,取得他们在校期间的表现材料。高等院校党组织应积极协助”。换言之,这些被“黑材料”记录在案的年青人成了隐性的“政治贱民”,起码丧失了“被选拔”和“出国”的两项重要的公民权。
中共在1983——1989年间发动的“清查三种人”的运动,既无合法性,也缺乏公平性和公信力,这一运动,只是针对曾经造过他们反的造反派群众而来,并非一视同仁地清查处罚,“刑不上大夫”——对高干子女组成的“西纠”(首都红卫兵西城纠察队)和“首都联动”(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在文革中的种种暴行血债,被中共元老以“将来可靠的接班人”为借口包庇了下来,这批高干子弟如今成了位据权力要津的“太子党”!历史真会开玩笑:《出身论》还是敌不过《血统论》!(待续)(http://www.dajiyuan.com)
作者:小平头(丹麦)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6/11/27/n153625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