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前夕,中共出台了首部针对农村地区管理的组织法,并将于明年夏季开始实施。分析认为,中共要通过强化对乡村土地等的控制,牢牢控制农村的所有资源。
6月28日,中共宣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由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自2025年5月1日实施。该法再次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集体,农民只具有使用权。该法还把所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为乡镇级、村级和组级三个层面,全面对农民以及土地等进行管控。
旅居美国的独立时评人蔡慎坤对大纪元表示,中共党魁习近平正在一步步把中国强行拉回到毛泽东时代。
他说:“这个农村法的出台,意味着三中全会的主要宗旨是所有的资源,无论是人力、粮食、土地、矿产资源都将重新回到共产党手中。当局声称的所谓深化改革无非就是进一步加强共产党的绝对控制力,所以市场化基本上没戏了。”
《北京之春》荣誉主编胡平对大纪元表示,“本来中国农业要进一步发展需要实行土地的私有化,但是这个法的出台意味着中共当局根本没有推行私有化的意图,也预告三中全会不再有所期待的更自由化的政策。”
北美投资顾问Mike Sun对大纪元表示,随着中国经济大幅衰退,中共越来越担心对农村失去管控力。“中共篡政后,通过所谓的‘土改运动’,屠杀了数十万、上百万的乡绅地主,抢夺了他们的土地,很快全面控制住了农村。这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也是同样目的:通过强化对乡村土地等的控制,牢牢控制农村的所有资源。此外,目前农村的土地承包责任制虽然到期延续,但还需要在法律层面上解决,该法的推出就是这个目的。”
所谓“农村的土地承包责任制”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推出的农村改革措施。当时中共面对文革后中国经济的全面崩溃,民怨四起,引发中共篡政后的第一次执政合法性危机。中共不得已对中国民众释放了一丝自由空间,借此躲过了政权危机。
当时针对农村,结束了造成无数人间惨剧的人民公社,推出了家庭承包责任制等政策,也就是向农民释放了土地使用权,农民通过缴纳类似土地使用费等,可以自由种植农作物。这项措施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很快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活力。
然而,中共党媒在总结该法的推出时称,要“全面恢复和发展全民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似乎有要回到“人民公社”的味道。但胡平觉得习近平还不至于倒退到那个程度。
早在2022年10月,中共二十大结束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这一毛时代的标志性机构――“供销社”重新复活,中国各地供销社迅速崛起,似乎已按部就班要将中国未来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方向重新带回到毛时代。
蔡慎坤说,面对中国的经济和政治环境的变化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习近平想到的就是回到过去的毛泽东时代,牢牢地控制所有资源,保住政权,同时自己无限期地连任下去。“现在,习近平在很多方面的权力与毛泽东时代已非常接近,甚至在有些方面已超越了毛。”
涉及农村户籍制度 农民恐无法变成城里人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18条中,还涉及农村户籍制度,其内容恐使农民再次被锁在农村。其内容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丧失(脱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也就是说,农村的居民不会因到城市读书、工作、当兵、婚姻变故等原因,而改变其户籍性质,依然是农村户口。
1949年中共篡政后,随即在全国强制实行户籍制度,不准农民进城工作居住。有农村户口的人不能去国家粮店买粮,子女也不能进城上学。农民的子女只能再做农民,他们没有医疗保险,没有退休养老金等。当时,中国3.6亿农村户口持有者成为中国社会的二等公民。
1958年,中共在农村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盲目追求高速度和高指标,浮夸风和共产风等各种“人祸”盛行,造成1959至1961年的三年“大饥荒”,中共则谎称为“三年自然灾害”。为了“颜面”,中共派民兵和军队驻扎村口,禁止农民外出逃荒,农民连乞讨要饭的权力都被剥夺,大量农民活活饿死在农村。中西方独立学者估计饿死至少3,500万至4,000万人。
1979年,针对中共的人民公社和农村户籍制度,有“一代经济学大师”之称、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的董辅礽,在与一名来访的美国经济学家谈及人民公社时,直接告诉对方:“人民公社就是农奴制。”当时担任翻译的文贯中有些迟疑,担心如此翻译有所不妥,但董辅礽说,“就直接翻译,告诉他,人民公社就是农奴制。”
蔡慎坤说,“没有任何东西是真正的属于农民的,农民居住的宅基地本质上是集体所有,农民不能买卖宅基地。下一步可能通过集体所有的方式,把过去‘包产到户’承包的土地也一一地无偿地收回,这是下一步看得到的局面。”
“十八大后,习通过反腐,清洗了大量高层政敌,巩固权力,同时也在党内四面树敌,所以他不敢放弃权力。他知道一旦失去权力,他自己以及家人的性命都保不住,所以他要死保权力。”他说。
(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4/7/4/n142831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