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每年进入5月,许多国家的法轮功学员都会举办盛大的游行活动。 旋转的巨型法轮图形、气势如虹的天国乐团、喜庆的腰鼓队和舞龙队、手握横幅笑盈盈走来的法轮功学员……这样喜庆的画面,吸引行人观看拍照,不少人挥手欢呼,向游行队伍致意。
不过,媒体之前拍到:许多刚刚从中国出来的游客和新移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惊讶地说:这是法轮功?和国内宣传的完全不同啊,在国内完全看不到这些景象,太震撼了。
二十多年来,中共动用整部国家宣传机器,给中国人虚构了一个假的“法轮功”形象。真相是什么?很多人不知道。
本期节目,我们就来说说中共关于法轮功的五大谎言。这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博士揭露的。作为一名前中纪委监察部官员,同时又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王博士从他的角度摆事实,讲道理,对于寻找真相的朋友,应该有所帮助。
关于4.25事件的谎言
1999年4月25日,发生了上万名法轮功学员到中南海和平上访事件。
这是中共建政74年来最和平、最理性、最祥和的一次民意表达。但是,中共却声称,法轮功学员“围攻中南海”。
王友群博士谈到,他了解的客观事实是:法轮功学员既没有“围”,也没有“攻”中南海。
那一天,虽然上访人数有一万多人,但是在现场警察的引导下,法轮功学员分别站在中南海北门外和西门外的道路两旁,秩序井然,没有标语,没有口号,没有演讲,没有传单,没有任何过激言行。
王博士认为,4.25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是:
作为当时的中共党政军最高领导人,江泽民拥有一切便利条件,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法轮功问题。但是,直到4.25事件发生时,江泽民本人从来没有对法轮功问题做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也从来没有责成中央书记处、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对法轮功问题做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从1996年至1999年,法轮功学员曾接连不断给江泽民寄信,反映法轮功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新闻出版署禁止出版法轮功的书籍;从公安部到新闻界到宗教界到气功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升官或其它目的,攻击诋毁法轮功,干扰法轮功学员正常地学法炼功;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甚至下发文件“取缔法轮功”等。
但是,寄给江泽民的所有信件,全都石沉大海,没有得到江的任何回应。
1999年4月24日,天津发生警察殴打、非法抓捕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
一些天津法轮功学员去市政府请求放人,市政府的人说,公安部已介入了,他们做不了主,并说“你们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决问题”。
在给江泽民寄信反映问题无效的情况下,为了营救天津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为了法轮功的著作能够在中国公开出版,为了争取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学员不得不到北京中南海上访。
法轮功学员到中南海上访,还有一个原因是,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设在中南海内。
当晚9点左右,得知天津法轮功学员已全部获释后,上万名法轮功学员非常有序地撤离。
谈到4.25事件发生的责任,中共认为,都是法轮功的错。
但王友群博士认为,客观事实是:江泽民的严重失职,是4.25事件发生的最大内因;江泽民对4.25事件的发生负有最大的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关于“1400例”的谎言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中共党媒大肆散布所谓1,400例“练习”法轮功“致死”的谎言。
这1,400例是怎么制造出来的呢?
先说一说法轮功是怎么回事。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1992年5月13日,由李洪志大师从中国东北的长春市传出。到1999年4月25日,已传遍中国大陆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传到香港、澳门、台湾,传到欧洲、北美洲、澳洲、亚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
全世界法轮功真修者,从亲身的实践中体会到,法轮功袪病健身、净化身心有奇效,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但是,4.25事件当晚,对法轮功到底是怎么回事都没搞清楚的江泽民,致信中共政治局常委,居然得出必须“战胜法轮功”的结论。这样没科学调查依据的结论,能正确吗?
1999年6月7日,江泽民在中共政治局会议上就如何“战胜法轮功”发表讲话。江根据他的想像,将法轮功定性为“国内外敌对势力”。法轮功广受民众欢迎,被江想像成跟中共“争夺群众”“争夺阵地”;江认为,中共与法轮功的斗争,是一场“政治斗争”。
为了铲除法轮功,江泽民提出成立中央解决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并要求搜集“练习”法轮功“致死”的各种“突出案例”。
1999年6月10日,中央解决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中央610办公室成立。之后,中央610办公室根据江泽民“战胜法轮功”的结论,到全国各地到处找证据,要证明这个结论正确。
结论是错误的,据此找到的所谓证据必然是错误的。“练习”法轮功“致死”1,400例的谎言,就是这样制造出来。
关于“天安门自焚”的谎言
2001年1月23日下午,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一起所谓“自焚事件”。中共声称,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自焚。
李洪志大师在《转法轮》第七讲谈到“杀生问题”时说:“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它看的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
李大师在《悉尼法会讲法》中明确指出,“自杀是有罪的”。
根据法轮功的功理功法,真正修炼的人绝对不可能自杀或杀人。
中央电视台关于“天安门自焚案”的报出来后,海外法轮功学员对央视的画面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中共为栽赃而蓄意制造的一起自焚伪案。
比如,中共官方画面显示,已烧得黑焦的王进东,两腿间夹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却完好无损。又比如,12岁的刘思影气管被切开后还能唱歌,这不符合医学常识。
天安门自焚的真相是:江泽民原以为可在极短时间内铲除法轮功,但是,经过持续一年半的镇压,各种办法都用尽了,也打不倒法轮功;相反,法轮功学员反迫害前仆后继,没有停止的任何迹象。怎么办?江泽民及其手下人马想出了一个毒招:
选择一个特别的时间——2001年1月23日大年三十,一个特别的地点——北京天安门广场,一个特别的导演、拍摄团队——中央电视台知名制片人陈虻等,制造了一起特别惊心动魄的事件——五个人点火“自焚”。
然后,中央电视台精心剪辑、加工,配上极具煽动性的解说词,嫁祸法轮功,在中央电视台、全国各地电视台,以及全国所有看守所、劳教所、洗脑班、监狱,反复播放,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以便能够尽快铲除法轮功。
关于法轮功“违法”的谎言
1999年7.20发动迫以来,中共公、检、法、司一直借口法轮功学员“违法”而施加迫害。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世界各国刑法通行的“罪刑法定”原则。
中共“刑法”第三条也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翻遍中共制定的所有法律,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是X教”。
中共通常以刑法第300条“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刑拘、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
但是,第一,法轮功不是X教。第二,法庭上,很多律师经常提出一个问题: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无论是公诉人,还是法官,都回答不出来。第三,法轮功真修者从他们的修炼实践中体会到,法轮功是利国利民的佛法;善良的人们从法轮功修炼者身心奇迹般的变化中也认同,法轮功是拯救生命的佛法。
关于法轮功“敛财”的谎言
学炼法轮功,一要明白法轮功的功理功法是什么;二要知道法轮功的五套功法是怎么炼的。
法轮功的功理功法,集中体现在李大师的著作《转法轮》中;法轮功的炼功动作,则体现在李大师的教功录相带中。
为了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转法轮》,更好地炼五套功法,李大师还有许多讲法,收录在《精进要旨》《各地讲法》《大圆满法》等之中。
这些讲法书籍,在明慧网(https://www.minghui.org/)上全部可免费阅读和下载。
李大师的教功录相,在明慧网上可免费收看与下载。
也就是说,李大师把他要教给大法弟子的所有东西,全部无私地奉献给了全世界所有的人。
最初,法轮功的主要指导书《转法轮》,是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定价仅12元。
中共曾批判法轮功利用定价12元的《转法轮》“敛财”。
王博士举了他亲身经历的一个例子。他在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当编辑时,编辑过一本从美国引进版权的书,版权合同规定中文版定价为30元人民币。社长蔡翔为了利用这本书赚大钱,擅自将定价提高到128元人民币。作为责任编辑,王博士不同意,蔡翔一气之下将王博士辞退。
之后,王博士多次给江泽民写信反映,要求江泽民依法追究蔡翔利用定价128元的书“非法敛财”的责任。江泽民根本不予理睬。
王博士说:“我的这一亲身经历表明:中共批判法轮功利用定价12元的书‘敛财’,纯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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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3/6/15/n140168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