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给中国、给中国人民带来怎样的灾难,迄今为止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都没有彻底地反思过。根据官方数据和学者的研究,文革期间被迫害的人数众多,海外学者研究认为,文革至少造成773万人的死亡。而其对文革道德方面的摧残也是史无前例:宗教场所被大量破坏,出家人被迫还俗,有信仰者被迫放弃信仰,文物被大量焚毁,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的儒、释、道三家被批判,这直接导致了文革后中国人道德的迅速下滑。
此外,在经济和外交方面,中国也受到了巨大影响。动荡最严重的1967年,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9.6%,1968年比上年又下降4.2%,普通百姓的生活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然而,翻阅历史档案,依然可以发现,即便在那个荒诞、恐怖的岁月中,仍旧有一些勇敢者公开或私下质疑中共当局,比如挑战“血统论”的遇罗克。这其中还包括那些一度听信毛和中共鼓动、积极投入“革命”的“红卫兵小将”,那些普通的共鸣。当然他们的质疑,无法见容于中共当局。他们最终惨死在中共屠刀下。本文说的就是其中的几个人。
中学红卫兵司令被活摘肾脏
关于黎莲的所在地、家庭情况,目前所知的很少。根据大陆《历史的代价-文革死亡档案》一书,她是在文革爆发后当上了所在中学的红卫兵司令部司令,其热情可想而知。
然而,现实中的所闻所见,使黎莲开始对吹捧毛的林彪产生了怀疑,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产生了怀疑。她把自己的看法陆续写在信中,寄给了在部队服役的男朋友。可谁料到,受中共灌输“爹亲娘亲不如党亲”、“党性高于人性”影响的男友,在一次提干前夕,将这些信交给了上级领导。部队又将信转到了地方。黎莲随即被以“现行反革命罪”逮捕,在监狱中饱受毒打和凌辱。1970年,她被判处死刑。关于其当时的年龄,有文章称其是18岁,但也可能更大,需要知情人提供更为可靠的信息。
在被执行死刑时,她被秘密拉到了另一个城市。当押解她的囚车到达那座城市时,一辆救护车悄悄跟了上来。在两辆车都停稳后,救护车中两个穿白大褂的医生匆匆地上了囚车。四名中共公安纵队人员粗暴地将黎莲身子扳了过去,将其脸和身子都贴在车壁上。之后,上衣往上一撸,根本不使用麻药,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就在她的右腰处划了一个口子。没几下,一个鲜活的肾被取了出来。
头脑中想想那可怕的场景,就足以让人恐惧。但是,那时,没有人在乎黎莲的惨叫。她痛得昏了过去。而医生取完肾后,匆匆地塞进了止血的药棉和纱布,也不进行缝合,又匆匆离去。因为医院手术里正有一个领导干部等待肾移植。而且,谁又在意去给一个将死之人缝合伤口呢?!昏死过去的黎莲随后被押往刑场处决,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黎莲被处死已近五十年,不知当年那些冷酷的摘取器官的医生、被训练成机器人的中共公安纵队人员是否还活着?是否在临终前忏悔过?而出卖黎莲的男朋友,此生可曾心安过?他拿什么来偿还欠黎莲的债呢?
红卫兵头目质疑后被打成“反革命”处死暴尸与黎莲年龄相仿的李九莲,1946年出生,文革爆发时,是江西赣州第三中学学生、学生会负责人、校团委宣传股长。同当年许多热血冲动的年轻人一样,她在最初也积极响应毛的号召,“破四旧”,批斗“走资派”,并当上了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兵团负责人。1967年6月底至7月初,赣州发生了大规模武斗,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莲在收尸时受到了刺激,开始对“文革”提出质疑。
1969年2月,李九莲被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学徒,这时她将自己对文革的思考写入日记,同时还给身在部队的男友曾昭银的私人信件中诉说了自己对形式主义和个人崇拜的反感、对林彪政治动机和对刘少奇政治结论的怀疑。不久,李九莲被男友告发而被捕,并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审查。林彪出事后,李九莲被以“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而获释,此后被分配到江西兴国钨矿厂当徒工。
1974年“批林批孔”期间,李九莲在赣州公园贴出了自己当年写给男友的那封信并连续张贴“反林彪无罪”、“驳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驳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动”等6份大字报。大字报轰动了赣州,人们纷纷写下批语表示支持:“中国少的是李九莲,多的是奴才!”“人民支持你,李九莲!”“强烈要求为李九莲平反!”4月,赣州地区有3万人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并走上街头,给予声援。
然而很快,赣州地区公安局就以“现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了李九莲。1975年5月,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当年5月20日到8月1日,李九莲进行了长达73天的绝食,不过由于被强制注射葡萄糖液,她并未死亡。
李九莲被判刑后,有40多人因替其说话也被判刑,有600多人受刑事、行政、党纪处分,全市9个中学,就有两个中学的副校长被开除公职,三个中学的团委书记被撤职,两个中学的工宣队长被退回原单位,等等。
文革结束后,李九莲因当局拒绝为其平反而继续表示抗议。她在《我的政治态度》中,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此外,她还写了一篇题目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际》的文章,而这正是几年后“真理标准讨论”的核心议题与核心观点。
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认定李九莲在服刑期间重新犯有“恶毒攻击华主席”,“丧心病狂进行反革命活动”,“公然为四人帮鸣冤叫屈”等反革命罪行,同意波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李九莲死刑,并在赣州执行。当天,在赣州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为避免她在公众场合呼喊口号,她的下颚、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
之后,又进行了游街。游街后,李九莲被押到西郊通天岩刑场。让她跪下,她死活不跪。刽子手懒得动手,一枪击中其腿,才把她打成跪下的姿势。她的死相很惨苦,鼻孔流着二缕黑血,半张开的嘴巴也淌着血,双眼微睁,眉头紧皱……遇难时,年仅31岁。
被枪决后的李九莲,家人因为恐惧没有敢来收尸,中共当局也拒绝将其掩埋,导致她的尸体在荒野被暴弃数日,虫子乱爬。最后有恋尸癖的赣南机械厂退休工人何康贤,把她的乳房和阴部割下来带回家猥亵,该人后被判刑七年。
批评华国锋邓小平 小学教师被活摘肾脏
前文说过,赣州地区很多人因为支持李九莲,被判刑,被处分,其中就有赣州小学女教师钟海源。她最初被判刑12年,后在狱中因批评华国锋、邓小平,被改判死刑。
据说,钟海源在听完死刑判决后,毫不犹豫地签了名,然后把笔一甩,扭头就走。法院的人喝住她,问她有什么后事要交代。她平静地说:“跟你们讲话白费劲,我们信仰不同。”随即昂首离去。
临刑时,南昌92野战医院一个高干子弟,患肾功能衰竭,急需移植肾。于是钟海源在枪决前后被野蛮活体取肾,遗体则被92野战医院拉走,供医生们作解剖标本。
文章《钟海源剖肾受难日:一个“刽子手”的自白》写道,死刑犯遭枪击后,摘取器官一定要在人活着的时候完成,为了这个目标,中共的医生还有一整套的操作规范,比如对死刑犯,在行刑后十五秒钟内必须开始手术。
枪响后,钟海源身体还没有落地,就扑上来三、四个军医。“他们解下钟海源胸前的大牌子,就往车篷里送。……车篷架子上吊着一个简易手术台,边上已经有医生,护士了。虽人影幢幢,却紊而不乱,动作迅捷,配合默契,……血水愈加密集了,不但溢满了车底板,还滴滴嗒嗒地溅落在地上。我听见一位主刀的军医,透过口罩,含含混混地讲了一句:‘快点,快点,人死了’……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军医,拿起一个拖把去揩底板上的血水,揩几下,又哗哗地挤进一个红色的塑料棉里。约盛半桶,他跳下车,拎起它走到池塘边,将血水倒进了塘里,不一会儿,整口塘全染红了……”
结语
黎莲、李九莲、钟海源的经历再次证实了中共的残忍和残暴,证实了中共活摘器官早有历史。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一些冤案在胡耀邦的批示下,包括黎莲、李九莲、钟海源等人的冤案陆续被“平反”,但人死不能复生,而且那些戕害他们的凶手,那些活摘他们器官的医生们,并没有受到惩罚。好在人不治天治,在天理的衡量下,没有人可以逃脱“恶有恶报”的法则。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9/3/22/n111333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