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毁灭人类暴政录》之中共窃政后杀人篇(7)
编写:爱德华
1966年5月16日,中共发出(《五·一六通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爆发。8月8日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赋予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权力机构”的性质。管理文化大革命事务的专门机构。由于当时国家、政治的性质,文革是一切工作的核心,管理文革就几乎相当于管理国家的全部事务。
从8月起,以高干子弟为骨干的北京市部分中学红卫兵在北京市进行大规模抄家、殴打、屠杀活动。1966年8月下旬在北京市各城区造成上千人死亡,酿成了所谓“红八月”。
红卫兵打死人的事件曾被汇报到毛泽东处,毛泽东反对发出制止打人的《紧急呼吁书》,并指示不要进行干涉。红卫兵此后掀起了殴打屠杀黑五类(地富反坏右)的高潮。
如果说城市打杀的还是资本家、小业主之类,那么郊县清理的则是地道的“黑五类”。因此,“红色恐怖”在郊县上了一个新台阶。从8月27日到9月初,北京郊县掀起屠杀“黑五类”分子的狂潮,最严重的是昌平县和大兴县。
8月27日,昌平县公安系统传达公安部长谢富治前一天在北京市公安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强调“民警要站在红卫兵一边”,要“把‘黑五类’分子的情况介绍给他们”。有的民警就向红卫兵组织介绍了当地“黑五类”分子的情况,同时也讲了谢“打死人我们根本管不着”的讲话精神。于是昌平县提出了“斩草除根”、“留女不留男”的口号,为斩草除根,不仅消灭一般的“黑五类”分子,而且乱杀家属。仅仅十来天,昌平县24个公社就有14个公社打死人,总共打死327人。连只有几个月大的男婴也被打死,各人民公社间展开了杀人比赛。骇人听闻的事情发生在中越公社和黑山寨公社。
8月27日,中越公社派出所负责人召集公社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派出所民警和红卫兵负责人开会,布置“扫四旧”。会上宣读并印发了北京西城纠察队“以血偿血、以命抵命”的传单,决定全公社统一行动。当晚,燕丹砖厂声言有人搞反革命暴动,打死4人。派出所负责人赶赴现场表示支持,并说:“现在公安局打破旧框框,群众说了算,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
28日、30日,公社两次召开电话会议,逐村公布打死人的数字,宣称“破四旧”进展顺利,打死“黑五类”大快人心。回龙观行动不力,会上受了批评,于是连夜打死30余人。到9月6日为止,全公社共打死144人。
听闻中越公社打杀“黑五类”,黑山寨公社公安员分别到黑山寨、辛庄两村和黑山寨中学游说,说“红卫兵打坏人没事”,“中越公社一个砖厂一夜就打死十几个人”。8月29日晚,黑山寨大队在中学操场打死“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2人。有教师问:“这样做符合政策吗?”公安员答:“怎么不符合?对地富可以武斗,这就是当前的政策”。同一天,经公安员批准,辛庄大队打死9人。随后打杀之风蔓延到望宝川、南庄、北庄等大队。连几个月大的男婴也被打死,到9月4日止,全公社共打死67人,其中未成年的孩子18人。
大兴县的屠杀事件也是从传达谢富治的讲话开始的。1966年8月26日,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支持鼓励杀人的讲话。根据讲话精神和市局“支持红卫兵,保卫红卫兵”的指示,决定由治安科副科长张某负责联系红卫兵。
8月30日,天堂河公社马村大队治保主任又将全队“四类”分子及子女100多人集中关起来,设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个监狱。大队书记李恩元率十几人在大队部审问,随提随审,随杀随埋,一条龙行事。
动手最晚但杀人却最多的是大辛庄公社,指挥该公社屠杀的是高福兴(公社主任)、胡德福(公社团委书记)。高福兴、胡德福从天堂河农场(劳改农场)带回来的最新“精神”,开会制定了杀“四类”分子的计划,命令各大队必须于当天(8月31日)夜间将“地富”分子及其亲属全部杀害。经过精心策划,胡当场宣布:31日夜间10点半统一行动,是“拔尖子” 还是“一扫光”,由各大队自己决定。31日夜,全公社有9个大队(黎明、中心、新生、红升、杨各庄、东黄垡等等)杀了人,其中黎明大队杀人最多。高福兴亲临杀人现场督战,批评红升杀得少(杀2人),表扬黎明杀得多(杀11户、56人),虽然只杀了一夜,规模却是全县最大,一夜杀了110余口人。
大辛庄的杀人方法五花八门,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对婴幼儿更残忍,踩住一条腿,抓另一条腿,硬是把人撕成两半儿。屠杀行动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有的大队先把要杀的人集中关起来,再一个个叫出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被关的人并不知情,直到杀光为止。也有事先在被害人屋门口拉上电线的,人一出来就触电而亡,没任何声响,顺利地将其全家杀害。
从29日到31日,大兴共杀死324人(男232,女92)。被杀者,最大80岁,最小的才38天。杀死“四类”分子175人,家属子女137人,其他12人。涉及171户,有22户被杀绝。由于31日杀人最多,故当地人称之为大兴“八三一事件”。
与道县文革杀人事件不同的是,道县文革杀人持续66天,昌平县和大兴县大屠杀则集中在短短几天中。后来可能顾及国际影响(靠近北京),上级发出了停止屠杀的指示,大规模屠杀遂停止。
笔者猜测因为该地处北京近郊,中共本想速战速决,杀光黑五类,却被不明究理的大兴县委“干扰”(大兴县委书记等人下去制止屠杀)。由于杀人没达到中共的指标,当时曾去制止屠杀的中共大兴县委书记王振元于1967年被揪回原籍浙江省乐清县批斗,此后失去消息,人间蒸发,下落不明。
从大兴县十几个公社几乎同时进行了屠杀活动和杀人手段来看,这是一场有人精心策划组织的屠杀行动,但县委派人制止杀人,显然组织者不是县委或县政府,组织者是县以上的领导人物。按“文革”初期的形势而言,说话比县委更硬气的是“公安”和“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及“西纠”、“联动”。从高、胡二人接受指示的地点(天堂河劳教农场)来分析,屠杀指示从公安系统发出来的可能性最大,这与谢富治的讲话也正好吻合。
大兴县大屠杀也与由文革初期由高干子女组成的红卫兵的前身——“西纠”、“联动”有关,公安部门有些人也知道内幕,有些人掌握了邓榕和其他的高干联动成员是1966年8月5日打死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副校长卞仲耘凶手的证据。还有人也掌握了联动成员于1966年8月在北京大兴县杀死大批所谓的“黑五类”人员的证据。
后来,高福兴和胡德福被当作替罪羊被判刑。1983年邓小平指示胡耀邦给高福兴和胡德福等人平反,但北京市公安部门的几个干部因良心未泯同情这些无辜被杀的“黑五类”而向这些人的家属通风报信,结果这些家属上访,反对给高福兴和胡德福平反。于是中共把这几个知道内情的公安也作为三种人秘密杀掉(让他们出差到云南,王震监斩)。但这24名公安都按因公死亡处理,也给了他们的家属抚恤金。其中五个干部还被授予了烈士称号,他们的家属还以为真的因公殉职。
责任编辑:高义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8/12/22/n109272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