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毁灭人类暴政录》之中共窃政后杀人篇(9) 编写:爱德华
文革前,韦国清一直担任广西自治区主席和第一书记。文革开始,他便当上了广西文革领导小组组长,1968年又当上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
1967年围绕着“支韦”还是“反韦”问题,形成了两派,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 支韦,“广西四二二革命行动指挥部”(简称“四二二”)反韦。韦国清自然成了整个广西文革的焦点,两派形成后,形成了两大对立阵营。广西“四二二”大多由一般群众和出身不好的人组成的造反派,文革初期时曾红极一时,被中央肯定,被称为“响当当的造反派”。
当中共利用造反派打击党内某些势力的目的达到后,就开始抛弃造反派,中共对“四二二”的日益疏远和抛弃给了支韦派下手的机会。
广西的大屠杀的源起便是人称“广西王”的韦国清在1968年出任广西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后,通过由其一手掌控的“联指”以及各级武装部队开始对反对他的造反派大肆报复,动用军队和重炮、机枪进行镇压。
当时在广西流传甚广的的说法:“韦(国清)老爷出钱,军区出枪,‘联指’出人,屠杀‘四二二’群众”。
为找到名正言顺的屠杀借口,1968年春,韦国清利用毛泽东关于“文化大革命实际上是国共两党斗争的继续”的指示, 制造“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简称“反团”)冤案。
1968年5月17日,韦国清向中央提交一份重要报告,说在广西“破获了一起蒋匪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反革命组织,总部设在南宁市解放路新风街广西“四二二”派的控制区,利用“四二二”据点造反楼做联络站,与越侨有联系”,在向上谎报军情的同时,韦国清等人也下达了不惜代价制造假案的指示。
广西区革筹、广西军区还在破获“反团”的公告中称,要动员广大“无产阶级革命派”,以“清理阶级队伍”的名义彻底清除这个反革命组织。这个莫须有的“反团”案到1983年已彻底平反,证明是个荒谬透顶的冤假错案,但当时给广西人民带来的灾难,惨绝人寰。
军队直接出面指挥的全省大屠杀
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发布“七•三布告”,广西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韦国清、广西军区以贯彻执行“七•三布告”为名,武装并指使“联指”把对立派“四二二”当作阶级敌人,在全省范围内武装剿杀,乱抓、乱斗、乱杀之风愈演愈烈,甚至不惜出动军队炮轰“四二二”;控制的南宁闹市区长达23天;被武斗和乱打乱抓而死的人不断增多,造成骇人惊闻的大血案,甚至以泄洪为名,水淹南宁,将躲在地下人防工程里的数千名反对派及其家属活活淹死。
“阶级敌人”越抓越多怎么办?杀!由广西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广西军区明里暗里地指示、组织,由各地驻军、 武装部、革委会具体施行,以“清理阶级队伍”和贯彻“七•三布告”,挖掘“反共救国团”,“对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等种种名义的杀戮,成批地大规模地屠杀不同观点的群众和无辜百姓近十万人,并灭尸于江河。在广西境内的邕江、柳江、漓江、桂江、郁江、右江、左江、红水河等大小河流漂浮无数受难者的尸体,顺江而下,经梧州、肇庆、广州,直达下游入海口的香港,连绵不断,触目惊心,广西文革大屠杀的红色恐怖,令港人震惊!以至于1984年“处遗”工作中,中共官方都对此概叹道:“杀人之多,全国之冠;杀戮之惨,历史罕见!”
其间,震惊世界的人吃人惨剧发生了。在武宣、宾阳等县,屠杀者鼓动群众把打死甚至尚且活着的“阶级敌人”肢解,挖肝、割肉、摘生殖器后煮食。
在中共策划组织、煽动和指挥下,由广西军区布置的清查“反团”的屠杀任务,仅钦州地区七个县市被迫害者达22,100余人,致死10,420人。
乱杀五类分子
广西一些地方,出现了乱抓乱杀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及其家属子女的严重事件,成批地乱杀人,仅全州县的一个大队,两天内集体坑杀76人。
某村大杀牛鬼蛇神,连吃奶的孩子也不放过。先杀其父母,后用绳索往孩子们脖子上一套,拖上就走,杀孩子斩草除根。
杀完人,再杀被害者的猪鸡鸭鹅,贱价拍卖家产,买酒“庆功”,比起盗匪,有过而无不及!
最“人道”的是行刑前鉴别男女性别,杀男留女。桂北融安县便有一条“寡妇街”,一条街的男人和男婴均被屠戮殆尽,唯存女性。
对这些活下来的受害者妻女们,他们常常被干部勒令“改嫁”,还要交付一大笔“改嫁费”。
中共还鼓励年轻姑娘杀人,杀几人称几姐
博白县一个无赖趁乱欲强奸一地富女儿,女不从,便将此女杀死。又到公社革委会领导处要求表扬和入党。领导说:光我们知道还不行,得让大家都了解你的事迹……。该无赖将被害者头颅割下,到公社中学,趁放学之际在篮球场上以人头作球,“投篮”不休,引得人山人海围观,最后如愿:大会表扬,光荣入党……。
桂林“八二○事件”
桂林“八二○事件”行动时,部队有一个统一的指挥部,由吴华、景伯成、桂林市武装部政委陈秉德三人组成。据这些当事人的反映,“八二○事件”是在北京预谋、经黄永胜批准、由部队参与、依靠“联指”、调动武装民兵,对“四二二”等干部群众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血腥屠杀。
事件经过
1968年8月20日,桂林地、市革委会和桂林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联合发出公告,以进一步落实《七·三布告》为名,号召“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发动更加猛烈地进攻”。当日凌晨5时,由支左部队,武装民兵、“工人纠察队”、“联指”成员组织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按事先划分地区,手持名单,挨家挨户搜查、抓捕,全市共抓了7,000多人,广西师范学院,仅有二千多师生员工,就抓了1,200多人。桂林地区所属12个县,在同一天行动,全地区抓了一万多人。“八二○事件”致使桂林市和桂林地区12个县枪杀、打死、逼死干部、群众达一万多人。在“八二○事件”后的一个月内,桂林市仅机关、工厂内部打死296人。桂林地直机关抓了300多人,大部分被杀害。
临桂县打死848人,县直驻桂林单位就有293人被杀害,仅有41名职工的县医院,杀死了16人。其中,县法院院长刘锡臣是“八二○事件”时被抓,9月18日和其他4人在批斗时被活活打死,其妻是县医院的医生,8月23日同其他20人,被集体枪杀。就连跑回河北献县老家躲避灾难的17岁的儿子刘振刚,也被抓回打死,说“铲草不除根,以后是祸害”。
非正常死亡:近二十万人
1968年7月以后,广西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广西军区以“贯彻执行“七·三布告”为名,调动军队,共杀了近二十万人!
杀人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而且多数是在革委会成立后有领导地进行的。其中,杀人最积极的是共产党员。
但对于整个文革中广西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无数的官方正式出版物一直语焉不详。只有1998年出版的《广西省志》透露了一点:“大约是八万人”。
然而,在《广西“文革”档案资料》中,几乎每一个县市和地区的 “大事件”的前言里都有非常具体的“非正常死亡人”。只要简单相加,便不难得出大约是十五到十六万的人死于非命。
该套档案的第十八册〈广西文革大事记〉 里还指出:仅在1968年7月中共的“七•三”布告发布以后,广西的军队、保守派的武装民兵等便以“镇压阶级敌人”为名,在“全区(省)共杀害和迫害致死八万五千多人”。
在《炎黄春秋》2012年11期中,当年参加广西清查的公安部干部晏乐斌写文章揭露了相近的数字:广西全省文革中“有名有姓有地址的死亡人数有8.97万人”,“另外,全区失踪2万余人,无名无姓的死者3万多人”。由此可见,中共的内部档案中的真相比公开出版物中的“历史”要真实得多。当然,民间调查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还要更高一些,有近二十万之多。
全区文革中有名有姓有地址的8.97万死亡人数中,两派武斗死亡3,700人,逼死7,000人,其余7.9万多人,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打死和枪杀的。南宁地区14个县,死人在千人以上的就有8个,光一个宾阳县就死了3,883人。
这些资料表明,尽管广西的两派武斗也很激烈,但是,因为全省直接死于武斗中的不过三、四千人而已。其余的十多万人都是死于以韦国清为代表的“红色政权”的迫害和直接杀戮。
灭绝人性的杀戮,丧尽伦常的折磨
“文革”中,广西不仅杀人多,而且杀人手段之残忍、狠毒,骇人听闻,令人发指。有砍头、棒打、活埋、石砸、水淹、拖 死、砸死、逼人上吊、开水浇灌、集体屠杀、剖腹、挖心、掏肝、割生殖器、刀剐、炸药炸、轮奸后捅死、绑在铁轨上让火车压死等数十种之多,无所不用其极。
政治迫害中的刑讯逼供的手段,也有“吊半边猪(手指和脚趾一只,绳扎、升空中半点吊)”,“点天灯(纸浸透煤油置头上,点火燃烧)”,“煎干虾(逼人到灰砂地,让烈日蒸晒,不准戴帽,不准饮茶水)”,“滚水淋发(受害者被捆扎后,滚水淋发)”,“空中飞人 (绳扎拇指升天空,用人前后左右推动,曰“飞人”)”和“血饵引蚂蝗(受害者被打遍体鳞伤之后,推下山塘让蚂蝗叮咬吸血)”等上百种之多。
当局还对杀人凶手进行种种嘉奖,致使不少人以杀人邀功。如钦州城郊复员军人梁卫东,为立“新功”,以安排工作,便杀三人,得意洋洋地前往县武装部请功。又如合浦县一大队文革组长,怕人说自己立场不坚定,策划杀人时把自己的亲外甥也列入名单杀掉了。
“杀人者有功”这绝非一句空言,仅仅钦州地区杀人后入党的就有1,153人,杀人后提干的有458人,杀人后被招工的有637人(不含北海市)。杀人凶手们还有不少被提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在广西文革的血雨腥风里直接动手和参与杀人的主要是共产党员!“非正常死亡”近二十万人,全省有近五万共产党员是杀人凶手,其中二万零八百七十五人是入党后杀人的,有九千九百五十六人是杀人后被吸收入党的。
以韦国清为代表的“红色政权”对黑五类和反对派群众的迫害和杀戮,还大大突破了作为人类的伦常底线,强迫儿子当着他们的面杀害父亲。更发生过吃人肉——84%的吃人者是中共的党员或干部!发生过成百上千例黑五类和“四二二”派的妻女被强奸的案件。其中不少都先是中共的党员干部“杀父奸女”、“杀夫奸妻”、“先奸后吃”。
广西文革中,共产党员不仅是杀人凶手,还是吃人肉的先锋。整个广西文革中,有武宣、上思、灵山、天等、贵县、横县、武鸣、隆安、都安、大新、浦北、崇左、容县、钦州等近20个县发生过惨无人道挖人肝吃人肉的野蛮事件。机密档案透露,文革中武宣县共有75人被挖肝吃肉。据查:参与吃人肉的有名有姓的工人农民、国家干部共有130人。其中共产党员有91人(党员干部27人;党员工人5人;党员农民59人),非党干部18人,非党工人21人。换句话说:70%的吃人者是中共党员或干部——武宣县共有75人被挖肝吃肉这是官方统计,但据民间的统计,武宣县有超过200多人被野蛮吃掉。
1968年9月7日至17日,上思县革委会召开“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会,会上贯彻“七·三”布告,以三代会(农代会、工代会、红代会)名义在上思中学召开“群众专政”大会,公开杀害十二人,并将部分死者割腹取肝,拿到县革委饭堂煮食。食人肝者竟然也有县、社领导干部。
上思县思阳公社武装部长王召腾下到和星大队布置杀人,当晚杀了邓雁雄一人,并开腹取肝与凶手一起煮食。他还勉励大家都要吃,说吃了人肝胆子就大。次日,王召腾又布置杀害四人,剖腹取肝,传令每两三个生产队分一人肝吃,以致“共同专政”。
文革后期,广西群众曾强烈要求“吃过人的人不能再当干部”!而韦国清、刘重桂之流则回答说:“为什么不能继续当干部?——对吃过人的人也要作具体分析嘛”!
二十世纪人类的两大罪恶——法西斯主义的种族清洗和共产主义的阶级清洗。而文革中广西的大屠杀及人吃人的史实,证明共产主义的阶级清洗的血腥野蛮、残忍,较之法西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人吃人惨剧早已超出阶级仇恨的范畴,而是对基本人性的摧毁。
《广西“文革”档案资料》里的史实表明,在广西各地区支左的军队干部,从军区司令员到各公社武装部部长,绝大多数都策划直接指挥过大规模的杀人事件,双手都沾满了人民的鲜血。
当时驻军某6949部队副师长师长王建勋兼任宾阳县革委主任讲:“当运动起来,积极分子开始开枪杀几个问题不大,但我们要引导用拳头、石头、木棍打,这样才教育群众,教育意义较大。现在宾阳有四千多名‘四类分子’,你们对他们改造十几年,我看一个没有改造过来。群众也花了不少精力监督他们,我们有那么多精力去发展生产不好吗?这些人交给群众专政,用不到三天时间就干完了,又不花一枪一弹。这次行动,时间三天,现在告诉你们一些底:这次运动要对敌人砸死的大约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并亲自布置,召来各公社民兵、武装部干部,在县城卢墟的闹市区开“杀人现场会”。一次数十人拖上来,颈挂地富反坏右黑牌,宣布“罪状”:一阵毒打,不到十数分钟,跪作一排的“阶级敌人”全部毙命。“杀人现场会”后,布置民兵干部回各公社照此办理。而该副师长则坐镇县革委,每日催各公社电话报杀人数位。开始人们下不了手,于是将杀人数字较低的公社全县通报批评:“阶级斗争盖子尚未揭开!”在他的电话、会议督战下,在他亲临杀人现场指导检查下,宾阳县在短短二十天内,便屠杀3,883人!该首长亦深知如此乱杀下去后果严重,便一面声称要制止乱杀,一面却开干部会,公然号召抓紧时间,突击杀人:“现在还可以,到时候就不能再杀了”云云;还亲自规定:不准开枪,要用刺刀,用棍棒……。
灌阳县人武部政委原绍文公开支持所谓的“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庭”,几天内就杀害了158人。
1968年2月中旬,灵山县召开学习毛泽东著作会议,武装部政委单英德主持开会、副部长钟沛洪作报告,军分区司令员鲁俊德作总结都公开宣导杀人,“会议期间,灵城公社勒死三人陈尸示众。与会人员纷纷去现场‘参观’。至八月一日,全县乱杀、逼死共达三千二百二十人。全家遭杀绝的全县共五百二十九户”。
为了争夺革委会的领导权,许多支左军人还直接对地方干部进行陷害和谋杀。
因杀人多而官运亨通
广西是文革的“重灾区”。当年两派武斗之惨厉、对黑五类“乱抓、乱斗、乱打、乱杀风”之血腥,位居全国前列。
宾阳县革委会主任、6949部队副师长王建勋的直接策划指挥该县乱打乱抓乱杀3883 人。后来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却官升为广州警备区副司令,并以此衔光荣离休,在广州的深宅大院里悠闲养老。
广西省委第一书记和广西军区第一政委韦国清是文革中全国二十九个省市中唯一从未下过台、也未靠边站的省委第一把手。
这个“四二二”屠杀血案的主要制造者,仅仅是中共杀人政策的马前卒,正是因为周恩来及“党中央”对韦国清这个广西大屠杀头号刽子手的坚挺,才使韦无所顾忌地向反对他的干部群众祭起了血淋林的屠刀。因领会并执行中共屠杀中国人意图,文革后他不仅没有得到应得的处罚和下台,还官升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人大副委员长等职。
1988年7月韦又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死时还极备哀荣。中共主流媒体曾发文称赞韦国清称为“壮族人民的好儿子”看来,屠杀中国人多的,在“党”看来就是“好儿子”
而那些记载着血淋淋历史的广西各地“文革大事记”则被盖上了“机密”的戳印,在整党运动使用过后就锁进保险柜里,难见天日了。广西大屠杀及人吃人事件的真相一直被掩盖着。
20世纪反人类暴行,如希特勒屠杀犹太人,史达林的大清洗,赤棉的屠杀和摧毁城市,米络舍维奇的种族屠杀,都已得到相当清楚的报告,并受到道德的谴责或法律制裁,这主要是由于受难民族长期追讨公道的结果。而中国文革暴行没有在人权、人道层面受到清算。文革欠下的道义之债远未被触及,文革中遇难的普通人的名字和蒙难经过,长期被忽略、掩盖,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甚至基本事实都不能描述清楚,有可能被永远忘掉。
如果罪行不受惩罚,正义得不到伸张,只有走向集体堕落,后来发生的六四屠杀,迫害法轮功,以及“911”恐怖袭击却在中国民众中激发了幸灾乐祸的非人道的反应,也就不足为奇了。
责任编辑:高义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9/1/10/n109657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