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毁灭人类暴政录》之中共窃政后杀人篇(10)
编写:爱德华
文革初期许世友虽被造反派冲击,还一度躲到大别山,但他是文化大革命的积极领导者和参与者,而且是许多罪行的制造者。
1968年4月,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成立,许世友被中央任命为江苏省革命委员会主任。1969年,中国共产党的九大召开,许世友又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许世友对中共感恩载德,忠心耿耿。
在文化大革命中,许世友不但对反对他的造反派赶尽杀绝,而且乘机排除异己,整人告密,还主导江苏深挖“五一六”分子,及下放城市居民。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通知》后,许世友立即紧跟,全力投入,深挖“五一六”的战火迅速燃遍江苏城乡。历时三四年多,打击面之宽,手段之狠,前所未有。
许世友认为,“五一六”组织在江苏已遍布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具有群众性、隐蔽性、顽固性、欺骗性,十分反动,十分危险。根据这一判断,全省作出了“破口、围点、扫面、深挖”的清查部署,打了一场全歼“五一六”的人民战争。
根据他的清查部署,很快在省地市县各级,设立了由军队“支左”人员组成的权力很大的第二专案办公室(南京称“320”办公室),简称“二办”,统管清查工作,有权拘留、逮捕、关押、审讯“五一六”涉案人员。省“二办”还设立了关押“五一六”要犯的看守所,并从部队调来一个连负责看押警戒。各级“二办”皆由党的一、二名主要领导人、避开党委集体单线领导。受兼任江苏省党政“一把手”的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委托,省“二办”由主持省委日常工作的“支左”大员吴大胜独管。这些冤假错案,“二办”虽非罪魁祸首,但充当了冷酷无情的打手。
省“二办”为了深挖全歼“五一六”,还列出31个问题,只要沾上其中一条,都要戴上“五一六”帽子。
1970年4月清查开始后,省“二办”就曾扬言,江苏不挖出十几万“五一六”说不过去。
在深挖‘五一六’运动中,不少专案组采用了捆绑、吊打、压扛子、跪瓦片、坐老虎凳,用烙铁烫身体,灌吃大粪,开水浇头,大热天穿羊皮大衣等各种酷刑,使许多受害者被毒打致残、精神失常,更多的是在逼供讯下屈打成招, 违心承认自己是五一六,仅溧水县的深挖五一六运动中,死亡36人,不堪折磨自杀身亡的就有27人,被严刑拷打重伤100多人;滨海县死亡18 人,伤残60多人。
许世友1971年给毛泽东写汇报说:“在‘一打三反’中,发现我们这里有不少‘五一六’分子,不仅地方有,军队也有。据不完全统计,本人已交代参加‘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有1,190多人,嫌疑对象2,000多人”,这还是在江苏抓五一六的初期。
许世友心狠手辣,身体力行,他亲自审问五一六嫌疑人员,甚至动手殴打被审查的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南京大学成为清查“五一六”的突破口
南大被认为是“五一六”敌情最严重的单位。1970年4月开始清查时,首先将南大作为突破口,吴大胜亲自直管,派省党的核心小组(当时省委尚未恢复)成员迟明堂蹲点,要求造出声势,搞出经验,推动全省。
专案组有一句口号,也是经验,叫作“战斗在深夜,胜利在黎明。”大搞逼供讯,使用十几种体罚,专案组人员轮流审讯,天天把你折磨到三更半夜,当你身心全线崩溃、感到生不如死 时,便屈打成招了,这时间多半发生在黎明时分。连续战斗几昼夜(最多13个昼夜)攻下“顽固堡垒”,主要靠这些手段逼出“五一六”,也逼出了人命。如副校长杨世杰虽然与所谓“五一六”毫无关系,“隔离审查”时被打得很利害,不堪受辱,自杀身亡。电脑数学系青年教师钱新民,被批斗,被打,他不堪迫害,逃到南京郊区跳燕子矶自杀身亡。天文系教师朱耀新在溧阳农场劳动期间,被 “隔离审查”并遭到毒打,他试图逃亡,结果跌入水塘而死。
一位吃尽苦头的受害者事后谈及当时的处境是:“站不完的队,受不完的罪,写不完的交待,流不完的泪。”
南大经过四个多月的清查深挖,全校被打成”五一六”的多达1,560人,占当时师生员工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其中,被关押批斗的389人,被判刑的16人,被迫害致死的21人。
江苏省其他单位深挖“五一六”也不例外
南京市的华东电子管厂,当时有3,800多名职工,在清查中被作为“五一六”分子怀疑对象的多达2,700人,被正式定为“五一六”分子的达1,226人,被摧残致死的7人。全厂原有的28个党支部书记,有27个被打成了“五一六”分子。
江苏省农业局,全域64人,被打成“五一六”分子的有39人。其中原农林厅、水产局留用的31人,除2人外,全被打成“五一六”分子。
长期从事野外作业的江苏省石油指挥部第六物探大队,共有员工480人,被打成“五一六”分子的有143人,其中被摧残致死的4人,伤残多人。
观察天象的南京紫金山天文台,当年拥有近200名干部和科技人员,其中被打成“五一六”分子和叛国集团分子的多达180多人,被迫害致死的2人。
省科技局被视为“五一六”的黑据点,“二办”认为科研单位是“五一六”的重点。1,000多人的直属科研单位,打成“五一六”关押100多人,逼死5人,挂上“大名单”的“五一六”嫌疑分子400多人。有的科研单位100%的科以上干部和80%的一般人员都打成了“五一六”。
南京歌舞团副团长,女演员李香芝在清查“五一六”运动中惨遭杀害。只因她贴了一张反对找女演员为首长陪舞的大字报,并要求中央首长带头不要找演员去陪舞。
清查“五一六”成为南京市头等大事
南京市被认定为“五一六”大本营,将清查“五一六”作为头等大事,与“一打三反”结合,全力以赴。到 1972年底,两万六千一百多人被打成“五一六”,逼死300多人,仅市商业系统就有33人自杀身亡(这些数位,并不包括现在已划给南京管辖的江甯、溧水、高淳、江浦、六合这5个县区)。至于一般职工,在‘深挖’中被搞得精神失常、伤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更是为数甚多。
1979年3月13日,南京市委宣布:南京没有一个‘五一六分子’,更不存在所谓‘五一六反革命集团’,原来对一些受审查同志所作的结论作废,予以销 毁。”(《南京市志》)
江苏其它地市清查“五一六”也不甘落后
以盐城地区为例。原地委常委13人,打成“五一六”的6人,挂上“大名单”的4人;中层干部84人,打成“五一六”的43人,占51%。地区公检法机关500余干警,打成“五一六”的327人,占65%。
无锡市(现无锡主城区)清查“五一六”的对象,有1.1万多人,有个单位严重到百分之百的人都被打成了“五一六”。
苏州的江苏师范学院当时共688名教职工,有396人被打为“五一六”分子。徐州市被打成“五一六”反革命分子6,242人。
省五七干校变成集中审查关押“五一六”的营地
吴大胜亲自掌管的江苏省五七干校,该校竟然把2,300多名干部列入“五一六”的大名单,全校被关押隔离审查的有664人,在校内被迫害致死的7人,干校已变成集中审查关押“五一六”的营地。干校虽未直接杀人,但超越司法机关的职权,给被从严处理者戴上手铐宣布法办。
据江苏省落实政策办公室的统计:江苏省在清查深挖“五一六”运动中,全省被打成“五一六”反革命分子的,多达26万多人(其中被关押批斗和立案审查的13万多人),死伤6,000多人(其中被逼死打死的2,540人)。而据一些参与过清查、复查工作的人士透露,实际波及数量和死亡数量至少两倍以上。各级“军管”人员借清查“五一六”运动清洗各种异己势力、维护军人专制。
搞笑的是,在南大蹲点深挖“五一六”的迟明堂,南大一位被打成“五一六”的人士对其反制式检举后,也被打成了“五一六”分子。
炮制许多集团性的冤假错案
江苏省还以中共中央1970年20号文件中所说的“不要放松对其他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为由,制造了许多集团性的冤假错案。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如皋县挖出的所谓“如皋江安特务阴谋集团”,句容县挖出的所谓“茅山特务集团”,宝应县挖出的所谓“新华党”。在这些冤假错案中,被株连的干部群众都在千人以上。南京市几年间制造出反革命集团案201起,成员1614人。其中在南京雕刻厂挖出的所谓“东亚帝国”案,株连69人,占这个小厂总人数的38%。在红旗水泥厂(今江南水泥厂)挖出的所谓“中华复兴会”反革命集团,涉及107人,被迫害致死的有3人。更令人惊骇的是:有些人因为反对“文化大革命”的倒行逆施,写了“致毛泽东主席的意见书”,或者在清查”五一六”中因为长时间被逼供而精神失常,说了一些对领袖人物不敬的话,就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而处以极刑,其中包括因批判“文化大革命”和现代迷信而被枪杀的陆兰秀,以及南京歌舞团副团长李香芝。
文革中许世友下放大批城市居民
在1969年 的“清队”运动中,江苏全省因所谓“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等问题受到审查和迫害的人大约有近100万。1970年,全省至少又有8万多人遭到同样命运。
1970年,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说“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市里吃闲饭”,号召学习甘肃会宁经验。江苏省立即强迫大批城市居民下放农村,在1969到1970年间,江苏“军管”当局曾将35万城镇居民下放苏北农村,其中南京地区下放13万人。下放政策酿成不少社会问题,下放后对贫困的农村生活不习惯,连自己温饱都成问题的农村那有能力接待如此多的城市居民,所以他们生活都很艰难。直到1976年,大批下放居民返回城市,却无家可归,饥寒交迫,到处搭棚子,有的靠讨饭维生。直到八十年代,还有很多居民居住在城墙上挖的洞中,成为南京的特殊风景。
不管文革如何定性,文革就是一场中共主导的没有人类社会道德底线的魔性大爆发,曾经为中共打江山的共和国将领,后来残害起人民来一个比一个狠,到底是为什么?没有文革这样一场社会浩劫,类似许世友江苏打五一六,韦国清广西大屠杀这样的事不会发生,但还是会以其他形式形态发生!
像许世友、韦国清这样的横行不法、残害百姓、草菅人命、作恶多端的人,为何反而备受中共赏识,升官进爵,备受殊荣。
责任编辑:高义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9/1/16/n10979189.htm)